马蹄飞速,快马加鞭。
身后传来狼的喊声,那呼哧呼哧的声音,让桑榆整颗心都高高悬起。她是真的没想到,方芷韵竟然会连同赵廉义,真的放了毒蛇猛兽对付她。
风,擦着桑榆的耳畔而过。
回头便看到了那两只狼穷追不舍的模样,垂涎三尺,眸光利利。锐利的牙齿,半张半合,仿佛随时都会把她撕成碎片。
前面的路越发不好走,桑榆知道自己被方芷韵断了退路,故意5;151121779088459逼着她走进了东边。
这东边是什么,还不知道呢!
路不好走,马自然也跑不快。
速度慢下来,狼便有了时机。
狼的最高速度可以达到七十多公里,但是它不能保持这个速度太久,虽然可以持续奔跑,但相比起马的耐力速度,却还是略逊一筹。
所以赵廉义深知这个道理,便迫使桑榆跑向了东边这条路。
东边是小路,马施展不开蹄子,很快就会被狼追上。
狼的速度提不上来,但耐力却是持久的,一旦确定了猎物就会穷追不舍,绝对不会轻易放弃。
桑榆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两匹狼一左一右的追着她不放。
突然,一匹狼跑向了转角处的小土包,桑榆骇然瞪大眼眸,这就意味着狼要捕食了。她每年都会跟着父皇去祁山狩猎,所以这狼的秉性,她还是略知一二的。
下一刻,桑榆摸上自己的小腿肚,这短刃是李朔给的。
狼嚎了一声,飞速扑向马背上的桑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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