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市某私立医院的某病房内
三天前,他被路人发现晕倒在B市郊区某别墅区的附近,接着被送到了医院,发烧高达40度,一直烧了三天。然后他醒了,看到病床前的人,顿时湿了眼角,面前的是他的外公,异样年轻的外公,还活着的外公,对他最好的外公。虽然表面严厉,但什么都给他最好的,什么都依着他,但是…但是…自己却…却害死了外公。
他突然就扑到老人身上,“外公…”他呜咽着,最后让自己软弱一次。
“小琛,怎么了,发了三天烧,烧坏脑子啦。”老人又好笑又宠溺地看着他。
“外公,我的手机呢?”陌琛急于拿手机看看时间。
没想到老人顿时严肃下来,“你找手机干嘛,还要去找屈家小子?你怎么回事,说和屈子甚出去玩,结果晕倒在外边,要不是有人路过,你现在就再也见不到你外公了,这样你还要找他。”
陌琛刚要辩解,就被老人打断,“好了,你生病三天,他都没有来过,以后你就不要和他来往了,小延待会应该回来,你就乖乖待在病房里不要乱跑,外面我已经叫人守着了,要是你跑了,等你病一好,你就去国外待着吧。”说完之后便转身出门。
他终于反应过来,重生了,脑海里不断环绕着这三个字,刚刚那番话,好像在重生前,外公也曾说过。
陌琛又抬起手摸了摸额角,那条疤还在,这是怎么回事,不是重生了吗,那怎么还带着两年以后为屈子甚打架而留下的疤。18岁那年为他打架,额角留下一道疤,右手被刀刺穿,永远不能再拉小提琴。26岁因为屈子甚被人打断一条腿,戳瞎一只眼睛。而屈子甚,永远只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态度,没有喜欢没有爱,要说他们的关系,床伴,仅此而已。只不过是陌琛用一只手一条腿和一只眼睛换来的床伴而已。而重生后的这道疤,到底意味着什么?
“不论怎样,我想,你应该要学会离开了他了。”陌琛平静地对自己说。
作者有话要说:幼稚的文笔。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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