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女主不高兴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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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众不同。
我知道。
我出生之前我妈妈就对我父亲兴奋的说着这种话,等我出生后,她又确定了这一点。
但是,她没能说出口。
我是说,她死了。
被蜜蜂蜇的。
我的父亲对此真是大惊失色……他或许真的为母亲伤心,但是他根本带不了小孩子……你懂得的。
全天下的华尔街的风险投资人都是这么一副德行,可以每秒钟上亿美元上下,但是绝对不可能带得了小孩。
我的祖母将我养大——事实上,让这位老派的南方祖母喂养小孩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她说起黄金年代的美利坚能讲得头头是道,那些摩登女郎们身上轻薄的衣褶,男士身上大胆的撞色,那些一往不返的事情她能讲得活灵活现,但是养小孩子?
上帝保佑,我的祖母自带一个非常擅长养小孩子的保姆。
她是个墨西哥人,从小时候起就帮自己的母亲带大弟弟和妹妹们了,偷渡到了这个国家后……拿上绿卡的时候她也是靠着给人家当保姆为生的。
她养大了我,给我做万圣节的礼服,哪怕我真不喜欢那套漫画风格的魔女装——尖帽子黑斗篷,不过看在那超酷的魔杖的份上,我认了。
亲爱的丽莎,丽莎……是的,我不可能忘记养大我的人的名字。
她给我念故事,生病的时候替我联系医生,给手足无措的祖母端来热茶哄她去休息,又守着我一整晚连一整晚,她甚至有时间去给祖母准备一日三餐和每天要换的那些衣服。
丽莎会和我讨论很多事情,我的学习,我在每晚被噩梦惊醒时是她给我端来热腾腾的牛奶哄着我喝下去,然后披着大衣,坐在我的床边,在我睡着之后才会离去。
她会和我讨论我是否有暗恋的人——这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在她去世之前,她都为我没有喜欢的男孩或者女孩而感到难过。
她从来没结过婚,但是在她的葬礼上我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她是个拉拉。
上帝保佑,我的祖母前两年就去世了,不用在听到这不可思议的事情而感到惊愕的无法接受。
她是毫无疑问的清教徒,认为同性恋乃是大逆不道之事。
当然,我想她一直都不知道,我无法爱上谁。
不知道她在知道这件事情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上帝保佑,她没机会知道了。
丽莎去世的时候我已经十五岁了,已经是能够拥有自理能力又稍微有点危险的年纪。
父亲特别担心我的成长,他的第三任妻子在前些年一毛钱都没挣到的就和他离了婚,打从那时候起他大约就彻底对冲着钱来结婚的女人丧失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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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死了,和高级妓|女鬼混结果把命玩没了。
真是……耻辱的死法。
葬礼上我都不想提这件事情。
不过他给我留下来巨大遗产况且……他真的爱我。
虽然我不常见到他,但是塞钱也是爱的一种方式的话,我一直都在接受他的爱意。
他的容忍度非常高,或许在华尔街的那些年,让他坚信这世界上没有钱办不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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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去上大学,虽然我的成绩不用给常青藤联盟的学校塞钱也能轻易进去……我去世界各地旅行了。
在观察蜂房的时候,我确定了一件事情。
这些蜜蜂……准确来说,是那些采蜜的工蜂,他们会听从我的指挥。
这真是不可思议。
因为我母亲死于蜂蜇的缘故,我的家人从失去她的那一天起,就像是被死亡分开的es与,我在失去了全部的血亲和会真心关心我的人之后,终于跨越了被阻挡的危险界限,踏入了在我祖母看来与冥府别无二致的乡下农庄,在哪里见到了打从母亲去世后,就再也没见过的蜜蜂。
虽然不太清楚这些蜜蜂是什么品种,我不过我敢对天发誓,它们就如同我的翅膀,我的思维延续的部分,我忠诚的士兵——
它们听命于我的指挥,在空中组合出漂亮的图案。
我没拐跑那家农庄里头的蜜蜂。
我用自己的信托基金买了一个农庄然后开始养蜜蜂了……我本来是这么打算的。
反正我的信托基金里头的钱足够多。
但是有一个问题。
挺严重的。
或者说,我的人生中,第一次面对这种问题。
——谁能告诉我被一群哥布林一样的怪异妖精生物追杀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而且这群家伙全都会用高科技武器啊!
鬼晓得那种像是科幻大片里头的飞行器到底是怎么搞的?
谁来给我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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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救了。
一个光头男人和一个蓝头发的杀马特风格的女人,他们俩干掉了自己的同伴然后把我绑架了。
绑架到了一架外星飞船上。
在飞船离开地面时,我在那麦田里见到了传说中的麦田怪圈。
这特么居然不是传说中的为了炒作新闻而弄出来的人类恶作剧吗?
以后我看科幻片的时候再也不吐槽“外星人绑架地球人”的剧情有多恶俗了,这种事情真的落到你头上来,你也只能“呵呵”一笑,若是能回到地球来的话,坐到电影院里头去,我保证只会吐槽这特技太假了。
嘿,我可是被外星人亲自绑架过的。
……为了不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我还是不要把真相讲出来比较好吧。
这两个干掉了自己一个同伴的外星人称为我“女王”。
这是虫族女王的梗吗?
稍微有点……俗套呢。
——好吧,其实不止一点。
不,应该是我的友好合作,他们两个略微简短的介绍了一下我的身份。
我是某个很有权势的家族的女王的转世。
听说他们找转世者的方式是依靠相同的基因排列顺序。
一想到有一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岁但是死掉的外星人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我的心情真是难以描述。
……其实也没那么难接受。
这种转世轮回的梗,我记得东方的教派早就玩过很多次了。
佛教啊道教什么的。
我以前无聊的时候和丽莎讨论过这些事情,她的知识渊博程度真是远远超过一个普通的保姆。
不过这或许就是丽莎和其他人最大的区别。
“,真了不起。”
我冲着蓝头发的杀马特风格的女性笑着点了点头。
“难道你想看到我这种表现吗?”
“我以为……”
“我的接受程度非常高。”
反正在我学的课程上,关于绑匪的一条至理名言就是,如果绑匪给你看了他们的脸,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们会撕票。
但是我的应急课程上可没有被外星人绑架后该怎么办。
我想就算是我那个基佬老师在场,他也只能建议我说“那就只能随机应变了。”
我的随机应变能力……应该不坏吧。
可我觉得绑架我的那两个外星人……表情变得更加古怪了。
“好吧,”我决定稍微说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其实我拥有上一个轮回的记忆。”
我是在开玩笑的。
我的噩梦里头基本上都是我母亲被蜜蜂蜇的场面,已经那些蜜蜂绕我而去的画面。
没有什么比你的母亲十几年如一日的在你的梦里刷死亡画面更加让人心力交瘁的了。
还好我有丽莎。
我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会被噩梦惊醒,然后捶一下被子——有时候我懒得连捶被子都不乐意——翻个身继续睡下去。
反正接下来我就不会做噩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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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他们不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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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居然信了!
……外星人都那么好骗吗?
为什么我们地球人还没有占领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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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不知道理由。
很快就会知道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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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那么清楚,只是一点片段。你知道,做梦都这样子。”
杀马特风的女性张了张口,想问我什么问题,但是边上的男人拉了她的手,她立刻就住嘴了。
看来他们根本不想知道“女王的上辈子发生了什么。”
要么他们不感兴趣——这不可能,要么他们知道,知道了这些事情根本对他们没好处。
显然是后者。
唉,我又不是混华尔街的,没那么好的脑子来考虑这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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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到了个……男人?青年?
总归不可能女人长这样。
反正说到底就是个……我是说,他身上没有那些让我一看就反胃的大块肌肉,真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们都觉得女人喜欢这种身材,我就不喜欢。
我和绝大多数人的爱好都不太一样。
我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我也不喜欢绝大多数人所爱的事情。
我无数次的从祖母哪儿听她讲自己和祖父的相遇,在伦敦的街头,撑着黑伞的祖父穿着三件套的西服,邀请没带伞她从屋檐下来到他的伞下。
体贴的英伦绅士,在下雨天贴心的拯救了一个被雨困在屋檐下头的姑娘。
然后他们两个三个月后就结婚了。
……这才是我期待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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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人自称我的大儿子——我上一世的大儿子,叫做巴勒姆。
说实话,换个穿衣服的风格,就活脱脱的是我祖父的翻版。
我是说,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从伊顿公学毕业直接上了剑桥大学——当然是剑桥,理所当然的剑桥,然后在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在街上拯救一个没带伞,被困在屋檐下的姑娘。
然后和她结婚,生子。
如果不发生这种相遇的话,我的祖父若是继续那么矜持下去,就不可能和我的祖母发生什么关系了,他们俩就会是一条平行线,永不相交。
感谢那场雨。
若没有那场雨,我就不可能诞生了。
我的诞生是一场奇迹。
我祖母的这句话一定也对我的父亲讲过。
但是谁的诞生不是一种奇迹呢?
我要保卫这份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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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自救。
谢天谢地,我从小就是个不能被读出心声的孤僻儿。
再下流的笑话或者是再悲伤地故事都不能让我动容。
我讨厌浪费表情配合周围人的步调。
为什么要活得那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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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你。”我说。
我的大儿子——前大儿子——巴勒姆的眉毛一挑,我决定将对方当做正常的男人来对待。
反正穿上衣服看着就像是正常的地球人。
“现在,我终于知道你的名字了。”
我笑了起来。
我的父亲曾经说过,我这么笑起来的样子就像是我的母亲,她是个纯洁的像是星光般的美丽姑娘,在南方长大,家境优越又知书达理。
他冒着被岳父杀死的危险,以一个堕落的华尔街大贪婪犯的形象娶到了我的母亲。
她笑起来能让漫天的星光都变得毫无意义,让我那比巨龙更加贪婪吝啬的父亲驻足停留——他愕然发现自己的身体里居然还保留着本以为早就扔到太平洋里去的良心。
那最后一点良知全都给了我的母亲。
所以当她死去时,他的心也随之死去了。
剩下的不过是被贪婪和活下去的本能所驱动的怪物。
就和他的绝大部分的同僚一样,整个华尔街是金融的历史,这个历史里充斥着我父亲那样子的贪婪怪物、印钞机、巨龙——不管你怎么称呼,意思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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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前跨出了一步。
我抱着一种“顶多被当场弄死”的最坏打算。
我一直都做最坏的打算。
——不会有比这个更坏的了。
我一般都是这么想,大脑里不用千分之一秒就能给出这个结论,然后下一个千分之一秒,我就能轻轻松松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这千分之一秒大概连微表情都显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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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住了巴勒姆。
看样子他本来想在打完招呼后和我再叙叙旧就弄死我——鬼晓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像是在亡灵同伴中的,在一片虚无的黑暗中见到了es时所做的那样,向着他跑过来,一把抱住他,然后对他说:“我好想你。”
三秒钟后,巴勒姆的手环上我的腰,他将头抵在我的肩膀上,回答我说:“我也是。”
为了能够再见到,es跨越了冥府之门,用音乐祈求冥后的垂怜,祈求她能允许回到人世,不要让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那样简直生不如死。
冥后被es的乐声打动,让他带走了,但是却定下了要求,在回到人世之前,决不允许回头。
es打破了这个约定,他回头了,所爱的姑娘变为了化石留在了冥界。
河神与缪斯的儿子为了所爱之人永远的留在了冥界,弹奏着他那张被阿波罗所赐予的宝琴,经他手所改造过的宝琴在冥界与人世的边界处永远演奏着哀伤的音乐,他永远陪在自己所爱的姑娘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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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目前这种情况,我绝对没有回头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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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叹息声从母亲转世之人的口中发出时,巴勒姆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
他在知道有这么一个“存在”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杀了她”。
但是他想见一见,再见一见,活生生的,不是死去的,也不是雕像,只是他母亲的相貌。
他决定留下影像。
所以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是理所当然的。
埃布拉赛克斯家的大皇子,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只有他不想要的。
他见到了录像。
在录像里,他母亲的转世在原地转着圈,她的指尖飞舞着成群的蜜蜂,那些愚忠的工蜂们听从着“女王”的命令,完全不顾其中的物种差异。
工蜂在她的指挥下排列出无数的图案,在巴勒姆的眼中,这些图案毫无意义。
真正重要的是,她在笑。
笑得那么开心,就像是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此刻更能得她欢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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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时候或许见过自己的母亲露出过这种笑容,但是长大之后——幼年到成年的成长期那么短暂,永生不死的时光又是那么的漫长——当他长大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了。
他的母亲,埃布拉赛克斯家的女王,有数千个家族和他们干着相同的生意,但是从来没有哪个家族敢试图挑战“皇族”的权威。
他们是皇族,这荣耀是她带来的。
他坚信着这份荣耀将会从她身上传递给自己。
没有什么能阻止他这么想。
他的妹妹和弟弟?
别开玩笑了。
他……对他们俩的爱,与对她的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就像是宇宙会在乎一颗两颗星球吗?
不会的。
他对自己手足的爱,犹如宇宙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那一两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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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么在乎她。
但是她却根本不开心。
她在死去之前,在那段时间里对自己家族所做的一切感到厌倦,那么深那么恶心的厌倦。
这份表现她根本没想掩藏起来,就连他愚蠢的妹妹和弟弟都知道了。
那两个蠢材!
那两个蠢货!
除了败坏家族的名声沉浸在家族所带来的荣耀之中,除此之外,根本什么都不会考虑。
只有他。
只有他!
只有他在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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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我杀了你!”
他一遍又一遍的在心底对着自己说,仿佛自己面前有母亲站在那儿。
而不是什么妄想出来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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