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贪污者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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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官利用职上的便,侵吞、窃取、取或者其他手非法占公共财的,是污罪。国家三、国有府、商、衙门邸、民百姓委管理、营国有产的官,利用务上的便利,侵、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段非法有国有物的,贪污论。与前两所列人勾结,同贪污,以共论处

犯贪污的,不情节轻,统一死刑。”——摘《新宋

宋律》加了修,提出一条列对官员污的解和重罪罚条例,这个消甚至被登到了《新宋日》上,发到各州县的员手中。

这个息刚传来,就下子在员中引了轩然波。

一次姜似乎是了很大决心,接来了个釜底薪之计,贪污者,这四字,对新宋国官员来,无疑是一个在头顶利剑,所有官都兢兢业,不再越雷半步。

姜胤的手指能随意冻时间,能让他间移动,这使得能够非轻易的查新宋任何一官员的人生活。

而那私人生非常富的官员,则列入了他重考察的象。

于姜胤下的这条法律规,杨义,石信,李勋等人力反对,大宋杀士大,这一可谓是证了士夫阶级整个社中的高地位。

除了起造反,论士大犯了多的罪,多也只发配两里,不直接取性命。

这其实是赵匡开国时护文人下来的个传统。

身为大夫阶的文人,他们也为这一铁律而沾自信,得意洋,毕竟要是能为官员,那便算成功的入了文的圈子,就算日做什么事,也属于可被原谅境地。

因此这时代的会,才人都想官,做,既能展心中负,又有一道死金牌,何乐而为之。

可是大开国立二十多的传统,今天居要被姜这个新国主打了。

实话,胤这个宋国主然年轻,不过对官员这阶级还实是非仁义,提供的薪养廉策,让宋的官生活水确实能保持中的阶层。

但是仅凭借官的工,想成享受豪生活的人,那是远远够的。

手中有的官员,其实仅是动动指头的,就能富商那获得大的钱财,因此已有不少宋的官牵上了商们抛的橄榄

勾结,利共赢。

有很拿着灰收入的员,都得这样生活过是如此常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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