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福庄园。
不同于霍格沃茨那种古老中孕育着张扬的氛围,马尔福庄园历经时光洗礼,古老而沉静,甚至可以说有些淡漠的感觉。
每一代的马尔福,都是那种最标准的贵族。他们有最优雅的动作,最高贵的外表。并且他们懂得有能力的人是多么可贵,因此,不同于其他贵族,马尔福们从来都对人才保持着尊重。
当然,马尔福们永远是最标准的贵族,他们同其他贵族一样贪婪,一样漠视庸才,一样可以笑着吞没一大块生意而丝毫不顾及那些小人物的死活。
然而,每一个贵族都重视家族的传承,马尔福尤其如此。在马尔福家,你绝不会看到父亲对孩子的漠视,更不会看到有夫妻不和的场面,马尔福家每一代的夫妇都是相处无比融洽的,因为那是两个门当户对家族的结合,一切都应当是表率,这是让马尔福家族无比得意的地方,甚至比他们在生意场或是什么别的地方的顺风顺水更让他们得意。
有一代马尔福家主说:“当家庭和谐,后代出色,每一个贵族都有成为马尔福的潜质。”
大概是二十年前吧,或者更早一些,马尔福家族换了一位出色的族长,他叫卢修斯,卢修斯·马尔福。
年轻的卢修斯是那样昂扬奋发,喔,那种气概就像得胜归来的凯撒或是拿破仑一样,是的,卢修斯也确实可以说是财富场和名利场上战无不胜的人了。
没有什么能够挡住卢修斯扩张马尔福家族的决心,是的,没有,也没有一个家族能够挡住全力扩张的马尔福家。更何况,年轻的卢修斯身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那帮了他许多忙。
卢修斯为那股力量而欣喜,那是多么生机勃勃的力量啊,锐不可当!卢修斯已经看到了,当他们从暗处走向明处的时候,巫师界会为他们欢呼的!
“嘶嘶,卢修斯,来,这是你应得的荣耀!”
卢修斯恭敬地走了上去,那是他生平最为佩服的一个人,不,甚至可以说是崇拜!
伏地魔,这是那个人的名字,带着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威严。他的主张,他的思想,他的意志,他的力量,一切的一切都让年轻的卢修斯为之兴奋颤抖!
一个漆黑的烙印留在了卢修斯的右手手臂上,那应该是很疼的,但卢修斯一点都没有感觉到。疼吗?怎么可能!那是荣耀,食死徒的荣耀!
是的,食死徒,他们是将跟随伏地魔战胜死亡的人,他们是要跟随伏地魔复苏巫师的荣光的人。而卢修斯,他就是这群人中最有力量的一个,马尔福家的地位,马尔福家的财富,马尔福家的权势,这些让他成为第一个得到烙印的人。
“大人,”卢修斯谦卑地低着头,“我们的行动进行得很顺利,我们的思想攻势几乎是攻无不克,那些年轻人,特别是霍格沃茨的学生们,他们对我们的认同感很强烈,谁不愿意让巫师成为主宰呢?我们可以参与竞选,我们将成为巫师界的领导者,我们将领导巫师的方向!”
“嘶嘶,是的,卢修斯,巫师应当是主宰,麻瓜就应该在巫师的荣光下颤抖。为此,我们将奋斗到死亡的到来,然后战胜它,吃掉它的血肉,获得新生再继续我们的事业,直到世界的尽头!”
“是的,是的!”
然而好景不长,伏地魔……疯了……
他曾是那么睿智,那么犀利,然而渐渐地,还没等到竞选开始,伏地魔就开始沉溺于杀戮之中,这是卢修斯发现的,这让他不安,也让他冷静了下来。
“今天发生了一件事情,这让我感觉不妙。伏地魔似乎有些……有些不对劲……他今天无缘无故地处死了一个食死徒!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眼中嗜血残暴的光,老天,那让我恐惧,我自认为自己也是个无情的人,但我绝做不到那样……太可怕了,就像疯了一样。”
“今天……我终于可以确认了,也终于对伏地魔失去了信心,他输定了。他不愿参与可笑的选举,他想要靠杀戮推翻魔法部,他疯了!我得早做准备才行……”
就那样,卢修斯苦苦挨到了伏地魔倒台,坦白说,他真有些感激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不然他真的不知道伏地魔会不会心血来潮地对他用摄神取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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