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纵使抛开林萍儿这层关系,她多半还是会走一趟岭南,毕竟铸剑之事不急于一时,否则她也不会出谷大半月,还只是走到洛阳,但若无林萍儿的关系,走这一趟的心态,自是决然不同的。
洛阳在中原北方,与北地也仅隔着一条黄龙河,而闽州府却在岭南,足隔五千里之遥,纵然快马加鞭,也非十天半月之功。
是以当百花谷内,明月天出关之时,她才刚入江南,算是走了过半的路程!
古有名儒曾说过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毫无疑问,论繁荣富庶,论山水景致,抑或其他,苏州与杭州两地,无不可称是江南十三府之冠。而既是数一数二的繁华之地,自然便少不了食神居的门面!
一入了苏州城,凌珊便找人打听食神居的位置。
这人是个摆面摊的,摊子就摆在离城门不远的街头一角,大小是个老板,正在捞面,抬头见到问话者,显然怔了一下。
凌珊此刻是个白衣少年的打扮,星眉朗目,俊秀无比,的确一副玉面郎君的好皮囊!偏偏说话时是女声,也未刻意去掩饰鼓出的胸口,旁人自然分辨得出是个女人,这老板此刻便是在暗地里嘀咕,也没少听闻世家千金贵户小姐女扮男装在外行走的事,可眼前这位,扮得也太没水准了!
但嘀咕归嘀咕,毕竟还是本分人,也就老实回了话!
凌珊便牵着马,径自离开。
这摊主所愕然何物,她自然心知肚明,却未动声色。她如此打扮,自不是为了掩饰女身,玩女扮男装那一套,纯粹是觉得如此行头多少更合乎心境罢了,更无意要到扮到以假乱真的境地,否则也不会留那些大破绽让人看出来,至于旁人如何看法,又关她什么事?
而凌珊离去,老板便麻利地将面条捞完,端到了摊子最里面的饭桌上。
这桌子边坐着一个身材雄伟,却粗布麻衣穿着简陋的大汉,满脸胡茬子,双腿搭在长凳上,抱着手臂,懒洋洋靠在墙面,合眼小憩,而墙角则靠着一口已生出了锈迹的粗俗铁剑,自然无鞘遮掩。
摊主端着面条上桌时,不用开口提醒,大汉便自觉睁开了眼坐正,也不怕烫,呼呼三两口,便一整碗面条直接下肚。然后拿起那口锈剑,横在身前,一手在上面轻抚过,胡茬之下,嘴角微微勾起,喃喃自语道:“剑啊剑,没想到今天又遇见了一个好剑客,哈哈,有那种纯然引人的剑气,就算是个女人,也没关系了,你是不是也有些忍耐不住,想去会会她呢?可惜这里人太多了,不好动手,咱们还是等等她好了……”
他对着铁剑念叨,说到开心处,也不惮放声粗豪一笑,过了一阵才停下,又在身上摸出了三文钱,放在桌上,便起了身离位。
出了摊位,看了眼白衣黑马离去的方向,已不见人,大汉便拖着剑,径自反向出城去!
他双臂奇长,远异常人,自然垂下时,竟几至膝盖,所以他拖着剑,剑却很轻松地拖在地,循着走动的轨迹,一路划出一道浅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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