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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双手递过来的故事本,高桥默默地翻开看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还是学生的缘故,吴昊的字写的有些大,因此每一页的内容其实都不多。
不过,这也没什么。
在以网络为载体创作的小说出现之前,三五千字就算是短篇,一两万字就算是中篇,十万字就算是长篇,二十万字往上就是超长篇。
虽然吴昊的自大,但是这一本怎么着也得有不下于五千字。
写五千字容易么?
其实并不容易。
就算是让一个孩子不去写故事,就是专门写五千个大字,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像是某个叫月白的弱鸡作者,用手写基本上可以算是提笔忘字,只有双手放在键盘上,才能快速写出东西的样子。
手写的效率很低,可能一个小时不过一千余字,并且写不了多久,无论是低头导致的脖子僵硬,还是写字导致的手腕酸疼,都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最关键的是,一次写字写的越多,越后面写的字就越潦草。
或许刚写完还能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但是一觉醒来,鬼才知道那些鬼画符是什么东西。
能够坚持在本子上写一个长达数千字的故事,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更为难得的是,纸上的文字居然可读。
要知道,刚刚开始写作的人,往往写出来的东西可读性不够高。
不是因为句子通不通顺的问题,而是刚刚开始写东西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
任何文字,哪怕就是在网络上互喷口水,都要有一个基本的核心观点。
或许在日常谈话的时候,可以无疑是的找到这个核心观点,但是在写东西的时候,可没有人会和你演对手戏,因此想要一个人找到核心观点,少说废话,不太容易。
刚开始写作,无论是谁,都会写大量的废话。
难能可贵的是,吴昊写下的故事,差不多一句废话都没有。
当然,这种没有废话,在这个年代的语文教师看来,或许是很缺乏美感的文字。
中国的语文教育,常常会陷入一个误区,误以为文字越优美越好。
文字本身的美固然重要,但是没有一个好的内核,却也不过是一副有着好皮囊的行尸走肉。
像是作文写作,写作结构什么的倒是无所谓,但是每一段强行要加优美的摘抄,甚至是毫不相关的优美语句,就有些过分了。
太过追求表面上的形式之美,却丧失的作为作为文字核心的东西。
吴昊所写的故事,倒是将这些无用的东西都舍弃掉了。
故事围绕着主角展开,畅想了一个拥有游戏中能力的主角,在现实之中的生活会如何。
如果用多年以后的评判体系来评价,吴昊写的是一个非常纯粹的爽文。
所谓的爽文,其诞生基础,往往是生活中的不爽。
一位读者的生活越压抑,看这种爽文往往就会越爽。
确实,它没有解决任何现实中的问题,但是却解决了读者心理上的问题。
虽然,会有人说这种故事,会让读者变成一个只会沉迷于虚拟故事里的弱者。
但是,正是因为有了信心,才会向现实挑战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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