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说法是周星驰星说,“我非常感谢李先生,因为这个机会他没给别人,就是给了我。如果没有李先生,我可能什么都不是。”
但是,两人在合作不久便有传闻说周星星因片酬过低拒绝与李休贤合作。谈到此事李休贤大方承认,坦言合作完第一部电影就放弃了他。
等到九十年代两人再次合作《情圣》,不过这次合作又导致了师徒二人不和。原因主要还是因为片酬问题,当时周星星的身价早已倍增,但李休贤仍按以前的几十万标准支付。
碍于提拔之恩,周星星不能计较,但外面片约纷至沓来,有人甚至开了一部电影上千万的天价,又怎能拒绝?还有一点就是李休贤电影制作的类型路数、风格手法均与周星星不符,难不成总让周星星去演《义胆群英》中的黑帮小弟角色吧?
或许正因为利字当头、道不同谋,李休贤后来屡次找周星星合作,都被他诈傻扮懵打发,最终让师徒两人形同陌路。
类似师徒反目,分道扬镳的例子不胜枚举,哪怕是徐勀都算是成功后跟新艺城三巨头翻脸,自立门户。
现在徐勀摆在陈家洛面前的合同,已经不是当初的普通合同,而像是Tvb的艺人部头约。从电视演员来说,就是不限制你在外面接片,只要履行每年给Tvb拍几部戏就好。
陈家洛面前的这份合同,则是接下来的两年,每年为电影工作室拍摄两部电影,总共四部。而所有的版权,都在电影工作室的手上,陈家洛只拿执导酬劳,一部电影三百万。
其中包括《倩女幽魂》的续集和《监狱风云》的续集,是指定要陈家洛拍摄的。其实这两部电影在电影工作室开拍,版权自然是归电影工作室所有。
之所以要陈家洛来拍摄续集,自然是为了影片质量的保证以及票房的保证。
而从此以后,陈家洛就不算是电影工作室的人了,完全可以在精力之余去接其他高酬劳的邀约,甚至是去成立自己的独立电影制作公司。
很显然,每个导演都希望自己能够一手紧握所有资源,自己做老板,没有人指手画脚,自己开一间电影制作公司。
徐勀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又怎么能不知道陈家洛的心思呢。
只要签了字,陈家洛就是自由身,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现在的他不再是当初郁郁不得志的导演了,就算只是负责给各大公司拍片,排的档期和院线问题都不需要他去费脑筋,肯定差不了,而且酬劳不会低。
反倒是如果自己搞独立电影制片公司,反倒会在夹缝里生存,异常困难。
这个时期能够像徐勀这样轻松放人的老板,委实难得,毕竟陈家洛已经逐渐变成一颗摇钱树。纵然有人来抢,都不会有人愿意轻而易举让步,别说现在这样的情况了。
虽然这份合同谈不上优厚,但对于徐勀对自己的提携之恩来说,这根本都算不了什么了。
几乎是没有任何的犹豫,陈家洛拿起笔唰唰唰就签上了大名道:“勀哥,多谢。”
徐勀背靠着椅子,双脚叠在桌子上,抽着雪茄道:“阿洛,我也是这么过来的。我也没想过弄什么大公司,就喜欢自己玩电影,说不准以后在各大档期,咱们也会过过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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