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男丁到了一定岁数,且家里男丁有两个以上才会被征兵,而且以前征兵都是五年或者十年一次,可这一年边关打仗吃紧,将男丁的征兵年岁降了标准,且这次还是强制性的,上了战场就和死没什么区别,丛父贪生怕死自然是不肯去的,家里的大毛眼看就能当顶梁柱了,男娃子养什么大容易么,丛父实在舍不得,衡量来衡量去的,就将目光落在了小毛的身上。
小毛比大毛小两岁,两个站在一处,也看不出个什么大小区别,反正是要舍个儿子,舍大还不如舍小呢。
明歌哪里能不知道丛父的心思,她让几个小鬼出去,这才对丛父道,“我去吧!”
丛父一瞪眼,“胡说个什么,你是个女娃子,要是被军中管事发现了,咱家可是会被砍头的!”
“要不你去,要不我去,大毛小毛都还小,他们去了就是送死……”
“老子去了不是送死吗!”这话说的,好似自己的命不是命一样,这个丫头越来越没大没小的,平日里也就罢了,今天这话实在戳的丛父心口疼,他脱了鞋朝明歌扔去,“老子是你爹,是一家之主,老子去了这个家咋办!”
明歌一脸嫌弃的躲开他那臭鞋,“那就我去。”
这一次丛父倒是没再说话,要是舍了个女儿能保住儿子,也很划算,王家到时候来要人,大不了把莺歌给了去,战场上刀剑无眼,说不定还没人知道明歌的女儿家身份,明歌就死翘翘了呢。
这事其实也可行,前朝不就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的事迹么!
明歌替了二毛上战场,宿主的那点子心愿又能完成一件了,宿主这身体晒的黑,虽然五官端正清秀,可架不住如今这个看脸的世界,她那额头那块疤就是个丑人的代表。
基本不用乔装打扮,肉包子这会儿还没鼓起来,穿个男装,再把头发那么一扎,还真看不出来她是个女儿家。
明歌离开的时候,最舍不得她的就数那几个小鬼头了,一个个拉着她的衣服眼泪吧嗒的掉。
“哭什么哭,男子汉大丈夫的,哭有啥用!”明歌一人敲了他们一脑袋瓜子,顿了顿才又说,“我走以后你们别太勤快把家务事全包揽,免得爹娘有了时间出去赌博的赌博骂架的骂架,他们要是打你们,别站在原地哭,记得要跑,好好锻炼身体好跑得快点。”
几个小鬼头就哭的更厉害了。
大毛二毛擦了擦眼泪,“姐,我们再打了兔子给你留着,你回来咱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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