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品皇家媳最新章节!
沂嗣王见少女力气比一般弱质女流要大,察觉得到她是有些武艺的。
难道是什么将门家中的女孩子?
他眉一紧,摁住了她手脚,咻的一下撸起她袖子,掐准手臂上穴位。
沈子菱感觉小臂一冰,浑身窜起一股酸麻,一惊,加重力气,手臂都抬不起来了,骂道:“你当就你会点穴吗,姑奶奶不会吗?快放我下来?”
一个女孩子家,开口骂人,闭口姑奶奶。沂嗣王一张温雅脸庞绿了,语气厌恶:“那你是哪家的姑奶奶啊?”
“你管呢?——快,快放我下来!“沈子菱手脚动弹不得,嘴却还能动,狠狠一口咬上沂嗣王的肩头,毫不留情。
好个难巡的野猫,就是北边这样的女子也不多。沂嗣王疼得冷汗一炸,眉一皱,忍住把肩上少女丢出去的念头,冷笑:“不想说,是不是?”几步走到马车边,打了帘子,扔进去。
“你想干什么!”沈子菱被丢到毯子上,骨头都快摔散架了。
“告诉本王,你是哪家门户的?”门外男子问第二次。
“关你什么事!”沈子菱哪里知道这男人怎么小气,当场就要对自己进行报复打击,今儿这事儿可不能被祖父知道,祖父对自己再宽松,见自己辱骂沂嗣王,也得狠狠责罚自己,当然死活不报家门。
沂嗣王冷哼一声,再不说什么,回过头朝嗣王府的马夫吩咐:“送这位小姐回家,她若不说家中地址,就满京城每家每户地叩门问,直到找到她府上为止!”
好阴毒的男人!沈子菱目瞪口呆,见马夫甩鞭要走,嚷道:“你堂堂沂嗣王就是这样欺负人吗?”
“现在就是堂堂沂嗣王?刚刚不才说是靠裙带关系的小人吗。”沂嗣王挥挥手,示意马夫不用理会。
“是,嗣王!”马夫遵令,驱使着车身一颠,却听厢内传来女子扯着喉咙的尖叫:“来人!沂嗣王拐带良家妇女了!堂堂的沂嗣王是个拐子!尽拐邺京的良家妇女,每次来京时乡亲父老们赶紧把自家妻女收好啊!快来打拐子啊!”
马夫失色,忙将车子刹住,背上冷汗飞流直下,自家嗣王看似温文尔雅,骨子里却狠戾,这些年在北边成日与沙场作伴,与尸骨为伍,跟许多武将一样是杀人不眨眼的,便是刚才连自家表妹,说掌掴就掌掴,——这小姑娘家,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你真打算这么喊下去?”果然,沂嗣王还没遇到过这种悍妇,脸色宛如在冰里滚了一圈。
“你敢满京城敲锣打鼓地送我回家,我就敢沿路糟蹋你名声!咱们来个玉石俱焚,谁的脸都别想要!”沈子菱瞪大一双眸子,就跟竖起爪子的猫儿。
马夫几乎不敢看自己主子,半晌,轻微咯噔一声响,一抬头,只见沂嗣王神色如铁,眸内狠意毕现,手一滑,拔出腰际缀着宝石的佩刀,直指车厢内的女子。
沈子菱白了脸:“你疯了么,这是在京城,杀人要填命的,可不是在你前线的沙场上——慢着……你要杀也得解了我的穴,咱们好好较量,这样算什么好汉——”
佩刀的刀鞘却并没松脱,半空中直送前方,不轻不重,代替手指,点了少女手腕一处。
沈子菱闷哼一声,四肢一松,顿跳了起来,只见车厢外男子对着自己满满鄙夷:“当多大的胆子,刀还没脱鞘,就把你吓得……你这种小悍妇,给你解穴嫌脏了本王的手,回去还得洗刀子。想跟本王较量?别说本王没提醒你,小丫头会些花拳绣腿,被周围人宠着哄着,就自以为就牛上了天,真正遇着厉害的,哭都来不及了。你这种人,幸亏是个女人,若是男子,上了战场,还没举刀,恐怕就被蒙奴人给吓尿。”
沈子菱被说得面红耳赤:“胡说!”说罢身子一腾,双臂抵在车厢两侧,绣鞋一抬,伴着一阵香风,一记前踢正朝沂嗣王的额门。
男子身体迅速往后一倾,钢掌一挡,堪堪握住她翡翠绿的鹦哥咀绣靴,捏得沈子菱动不得,见她青了脸,方才一松,借力将她整个人往后一推。
沈子菱喘了几口,狠狠扒开帘子,呸他一口:“不是我打不过你,是位置小,我施展不开!”说罢,一把推开他,跳下车子。
沂嗣王摸了摸面上的香唾,冷嗤一声,却神清气爽,上了车子。
马夫有些担心:“嗣王,能够进出皇宫的恐怕不是一般人家的闺女啊,您这么羞辱这小妮子,怕会不会——”
“本王活了半辈子,还没见过这种无理取闹的女人,正因为看见她是刚从皇宫出来的,才留了点情面。怕什么?不是皇上的女儿,本王都惹得起。”沂嗣王皱眉,下令,“回府。”
却说冬儿刚见小姐被沂嗣王扛大米似的扛走,想要去喊人救,却自知是自家小姐挑衅在前,生怕闹大了,正在原地急着打转,见沈子菱回来,松了口气,还没来得及问,却见小姐一边走着,一边揉着手腕,鼻头和眼睛都是红的。
哎呀,不会是被沂嗣王打哭了吧?这个沂嗣王,再怎么也是个女孩子家,不至于出手伤人啊!
冬儿急了:“小姐,沂嗣王打你了?!打哪里了?受伤了吗?给奴婢看看……是不是很疼啊——”
一拳打在了心上!比打在肉上还疼。沈子菱摇头,将刚才的事儿从头到尾地说了一遍,又忿忿:“冬儿,我真是个悍妇,是个绣花枕头,遇着厉害人,只有被吓尿的份吗?
冬儿见小姐没挨揍,悬着的心放下来,再一听,赶紧为小姐挽回自尊:“沂嗣王满嘴喷粪的话您也信啊!?他说给小姐解穴脏了手,还不是扛了小姐半天!”
这一听,沈子菱脸色更就是发紫。
冬儿自知越劝越错,噤声,又嘀咕:“亏得小姐从小就将那沂嗣王认作偶像,在府上收集的兵器和马匹都与沂嗣王一模一样,凡是沂嗣王在北边的大小战役邸报,还叫奴婢抄回来保存,反复研究……原来这人是这种样子,先是进献表妹,又对着小姐动粗,哎,看来还是不要跟敬仰的偶像见的好,距离产生美感——”
也不怪小姐今天一听说沂嗣王的事儿,反应这么过激,要知道自己个儿偶像做的事与想象完全不一样,是个人都会失望。
“够了,别说了!”沈子菱打断,脸又涨得通红,“这事儿从今以后,不要再提了!”
只当自己瞎了眼,从小到大竟将这人当成了楷模,想他作为溧阳王唯一的儿子,放弃京城富贵安定的生活,宁愿去驻守北方,与蒙奴抗战,一定是个做事光堂,不慑权贵,与其他臣子不一样的铁铮铮男子。
近年他常常来京,她还有些惊喜,总想着跟大哥说一声,看能不能寻个机会亲眼看看他。
没想到,今日一见,梦都碎了,完全跟自己想象的不是一个人,做些靠女色求荣华的事,还用尖酸刻薄的话来羞辱自己!
祖父和哥哥从来只会鼓励自己,沁儿对自己的武艺每次也是赞赏,这个男人——眼珠子被鹰叼了!
狂傲自大,没有风度!
讽刺他一句半句,他几倍相还!这还算是男人?
罢了!回去就重新换了坐骑和兵器,连那些摘抄的邸报都一把火统统烧了!
沈子菱火大,朝自家马车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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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御书房内,夏侯世廷左等右等,等不到人来,朱笔一搁:“今天的轿辇怎么这么慢?”
语气虽然平缓,可齐怀恩哪里看不出皇上的火急火燎,这几日因为蒙奴提出交换人质的事,皇上大半时辰都耗在朝上和书房,今天难得事情收官,连晚上都等不到,沂嗣王刚一走,就要召皇贵妃过来,笑道:“刚刚奴才过去时,信阳伯夫人岳氏和沈将军家的二姑娘都在,估计皇贵妃耽搁了些,皇上别急,马上就来了。”
夏侯世廷眉宇一拧,有些不满,早不来晚不来,偏这个时候进宫,可到底再没谁说什么了。
又等了小半时辰,人依旧还没来。
齐怀恩见皇上脸色堪虞,连折子都批得有些心浮气躁了,也有些慌了,正要亲自再去催请,殿门一开,黄门一声禀报,这才放下心,笑着对来人道:“娘娘怎么才来。”
云菀沁牵着小元宵,小臂上挽着个食盒走进来:“刚去皇子所接蜀王了,今天给皇上带的点心也做得繁复,才耽搁了。”小元宵因大些,近年已赐了殿,住进皇子所。
齐怀恩一看皇上的眼色,马上退了出去。
夏侯世廷见她过来,心情一舒爽,今日天气有些暖,她秀发绾了个半斜的倾髻,全无一点点缀,披着个绣鸾鸟纹小云肩,里头是烟紫色南绸襦裙,浅露半弧胭脂色抹胸,私下打扮哪里像是皇贵妃,明明就是个秀艳绝伦的少女。
浑身香馨极好闻,也不知道又是调配的什么香。
他推开黄卷,再一看她旁边的小不点,淡道:“不是叫你一个人来吗,怎么把勋儿也带来了?这个时辰,应该午睡吧。”难得跟她独处一下,不情愿这小子在旁边当灯照着,暗示送回去。
云菀沁将食盒摆放御书案上,并没接受他的暗示,恬笑:“这都什么时辰了,还午睡呢,起来了。三爷这几天辛苦,都没见小元宵了,顺便带来见见。”又摸摸儿子的头:“去给父皇问安。”又打开食盒,拿出里面的点心,全是些地方小吃,杭州府的雪媚娘,西湖藕粉,猫耳朵,小笼包,陕西郡的柿子饼,镜糕,云南郡的螺旋团子,核桃丸子,藕脯,牦牛肉蛋卷儿……每样小吃各一小碟,粉粉糯糯,白的黄的,一碟碟堆了满桌。
快满四岁的小元宵生得粉嘟嘟,一身紫金皇子锦袍和虎头靴,神采奕奕,龙行虎步地上去,掀开袍子,跪下来,奶声奶气地认真道:“给父皇请安,父皇辛苦了。”
夏侯世廷却笑得有些僵硬,悄悄睨一眼儿子身边的人,几天没见的又何止儿子,道:“勋儿起身。”
小元宵闻到香气,小脑袋一抬,随意指了指御书案上的一盘糕点,一双大眼熠熠生辉:“父皇,那是什么?”
嘴馋了还明知故问。这小子,鬼精得很。夏侯世廷只得将儿子抱起来,夹了一块龙须酥给他。
小元宵坐在父皇的膝盖上,双手捧着糕,小鼹鼠似的放在嘴巴前吃着,吃完一个,又去找自己喜欢的,一会儿工夫,吃得满嘴糖粉,长了白胡子一样。
云菀沁坐在旁边,将食盒里一把壶拎出来,倒了盏花茶,一边品,一边给儿子擦擦嘴,不催也不赶。
夏侯世廷见这么吃下去,也不知耗多久,看小元宵又插了一块蛋卷时,坚决按住:“多吃无益。”
“这个明明才吃两块。”小元宵做了个剪刀手,急着申明,岁数一大,语言增进不少,小嘴伶俐得很,脑子也清楚。
“其他的吃了很多了!快到晚膳时辰了,零食吃多了,乳娘喂正餐时吃不下。”他自己还没吃,饿了好几日,也只得狠心掐断儿子的食物,又给身畔女子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将小元宵送到乳娘那儿去。
以前父皇只怕自己挑食厌食,从来不会阻止自己吃东西,要什么也都叫宫里人去准备,大多事儿都顺着自己,今天却好奇怪。小元宵眨巴了一下大眼睛,望向娘求救,知道娘不管说什么,父皇都是答应的。
“前阵子换季,小元宵厌食,几日没好生吃,瘦了很多,难得今天胃口开了,这才吃了一点而已。”云菀沁似是没注意男子的第二次暗示,义不容辞地站在了儿子这一方。
小元宵望向座上的人,父皇今天竟然没有马上附和娘的话,还莫名其妙垮了脸,语气十分霸道专制:“朕说不能吃就不能吃了,要吃回皇子所,重新弄几道,何必在这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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