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凯和季翔都看着徐浩,不知道怎么办了。
徐浩直接拿过手机,就要报警:“不算强奸,好像是不算,但是算猥亵罪!你以为我不懂法?”
包海焦一部分说的是对的,只有强奸女人才叫强奸,才算犯法,强奸男人不算犯法。因为《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即便是报了案,派出所也没办法以强奸罪立案。以前出过很多案例,都不了了之,让网上一度认为男的强奸男的什么事都没。徐浩以前也一度是这么认为。
不过,自从王勉事件之后,徐浩就上网查过相关法律法规,想知道究竟发生这事,一点约束都没吗。一查才知道,虽然定不了强奸罪,但是能定猥亵罪。
就在去年10月份,刑法修正案(九)把猥亵罪的定义由“妇女”扩大到“他人”,并特别指出对男性进行奸淫行为,包括在猥亵罪中。
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浩不知道包海焦这个行为要判多少年,但至少会判刑这就对了。
听到徐浩说到猥亵罪,包海焦立刻萎了,大声告饶:“不要报警了,不要报警了,我赔、我赔钱,我赔杨晨钱,我补偿他。”
徐浩拨打110的手,停了下来。
他可以不管不顾的报警,但是这种事太丢人了,得看杨晨自己的意思,反正现在包海焦被抓住了,跑不掉,可以等杨晨醒来再说。
“说,你对杨晨做了什么,怎么才能让他醒过来。”
“我给他下了药,解药就在我的皮包里,给他兑了水喝,几分钟就能醒了。”
……
五分钟后,杨晨悠悠醒过来。
看到这个场面,尤其是看到包海焦之后,恨不得扑过去把包海焦撕了,但是他一动就感觉到身上不对劲。然后,愣了几秒钟后,呜哇一声哭了出来。
徐浩几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劝他了,发生了这种事,想想也……
哭完之后,杨晨强忍着疼,冲过去就把包海焦一顿猛揍。有徐浩几个人帮忙把包海焦按着,他只能老老实实被杨晨打。
等杨晨发泄了气,李玉凯问:“杨晨,你要怎么办?报警吧。”
“不,不要报警!”杨晨慌张的说,“不要报警,徐浩,凯哥,季翔,闫磊,你们不要报警,我求求你们了,我不想被别人知道。”
李玉凯叹了口气:“那就私了吧。”
谈判有半个小时,这件事最终私了了,包海焦赔了杨晨一万块钱,双方都不再追究了。把杨晨送回去之后,他要给徐浩他们一人一千块,大家没收,安慰安慰他,就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几个人心情都很低落。
杨晨的确遭人讨厌,尤其是这两天的表现,让大家早就不把他当朋友了。可见到杨晨这个下场,没人高兴的起来,哪怕是跟杨晨不对付的闫磊。
横店远远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美好。
龌蹉和危险,稍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尤其是那些看似好运气的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更万万不可无。谁能知道,请你去吃饭的人,其实藏着想要爆你菊花的险恶用心呢,尤其对方还是一个男的。
回到出租屋,徐浩重新洗了个澡,躺到床上后,依然十分烦闷。
一来是晚上还是很热,没买电风扇。二来是杨晨的遭遇,让他感觉到茫然。杨晨不选择报警可以理解,可是包海焦这种人,害了人,就挨了一顿打和花了一万块钱,付出的代价太小了。
徐浩真想报警,让法律好好惩戒一番包海焦。
这个包海焦,不知道在横店祸害了多少人,而且很可能还会继续祸害下去。但是他不能报警,得顾忌杨晨的面子,一旦报警了,宣扬出去,杨晨整个人生怕就永远抬不起头了。杨晨选择不报警,那些以前被包海焦祸害的人,肯定也选择了同样的选择。
就是这种息事宁人保存面子的想法,让很多龌龊事不断的重复上演。
“算了,不想了,我又管不到!”
“以后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对别人毫无防备。”
“万事都长个心眼,特别是吃饭应酬的时候,能不喝酒尽量少喝!”
“一旦感觉不对劲了,就赶紧打电话找人!”
“杨晨这次也是幸运,提前打了电话。虽然免不了遭罪,好歹也讨回来一点公道。不然的话,被包海焦玩过了,再威胁威胁,吓唬一顿,只能白吃亏。”
感慨了一会杨晨的遭遇,徐浩这才沉沉的睡去。
明天他还得继续自己的拼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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