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早就不知道落在小岛的哪个位置了,好在一直都没有走特别难走的路,也能勉强接受,可此时是行走在荒原上啊,赤着脚,绝对会很难受很难受,而且很容易受伤。
李天南仿佛是看见了她的窘境,直接走到她面前来,做一个下蹲的动作。
“来吧,哥今天背着你走,还要走一个多小时的路呢。”
这一片,李天南太熟悉了,以前从国外偷渡,就是用直升机降落在这一片荒原,随后再走出去,走到有人居住的地方,他就能找到熟人了。
前提是别走错方向。
江一凌只是犹豫了不到三秒钟就趴在了李天南身上,任由他托着自己的臀部,然后大步往前走着。
到了这么一个地方,她只能选择听从李天南的安排,因为她一无所知。
风一吹,这里的景色看起来格外的有沧桑感,成片的荒原,偶尔有一些树木,甚至能够看见空中盘旋的老鹰。李天南时隔半年多再次踏足这片土地,其实还是很感慨的。
这里,就是他的主场,他的一身本事,只有在这里才能发挥出最大的限度。
不用担心你什么家族的,只要敢惹老子,就往死里打。也不用担心你武功有多高的,打不过可以跑,跑了之后再偷袭你。
在这里,他就如同天空中盘旋的雄鹰一般,只要被他当成了猎物,那就别想好过了!
三年,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兵王级别的人物,付出的汗水自然比想象中的要更多,如果不回家,他大概会一直在这里,可一旦回家了,就对这样的生活厌倦了。
哪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好,每天睡这里的黑女人,真特么没意思。
一个多小时,差不多走了有十几公里的样子,速度不算慢了,加上他对这里很熟悉,所以前方已经出现了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居住了上百户人家,别看好像就是一些木头房子,可住在这里面的人,很多都不是简单的。
很可能就有一些国际大佬隐藏在这里,同时还有很多外出执行任务的人。
比如杀手,大部分杀手进入别的国家都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身份,除了等级特别高的那些除外,他们选择的手段就只有偷渡,而在这里,有偷渡全美洲的渠道跟人脉。
李天南背着一个女人走到镇上,虽然很吸引人,不过却没人过来打招呼,而他也径直走向了其中一个小木屋,小屋门口有一个牌子,上面用英语歪歪斜斜的写了一堆字母。
江一凌英语很不错,认出来上面写的是:爱德华的猫。
很奇怪的名字。
进来之后,就看见柜台那边坐着一个男人,昏昏欲睡的表情。
李天南腾出一只手来,拍了柜台一下,然后说道:“客人来了,别装死了!”
即使是拍了桌子,那个人也没有精神一震的情况,反而是慢慢睁开了双眼,有气无力的说道:“去哪儿?”
全程用英语交流,江一凌听明白了。
“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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