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一个新兵大约是杀人还没杀过瘾,伸过脑袋来:“将军,将这个鞑子交给小人处决吧!小人以前干过屠户,砍人脑袋这种事情是我老本行。”
又有一个士兵笑道:“鞑子可是人,你又不是刽子手,杀人怎么成了你的老本行?”
那人不服气道:“这建奴跟猪又有什么区别。刚才就那么简单地就死在咱们手上。依我看来,杀人比杀猪简单多了。杀一头猪,人家还知道挣扎号叫半天呢!”
“扑哧”又是一阵笑声。
“你们两个懂什么?”关选冷哼一声:“这可是咱们今天抓到的唯一一个活口。从这里回渤海所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建奴是否还有其他斥候,都要审问清楚了。还有,敌人大举入寇,究竟又何军事部署,都得一一审讯。杀一个鞑子算什么,可若是耽误了将军的大事,你们担待得起吗?”
听到他的呵斥,那两人才吐了一下舌头,讷讷地闭上了嘴巴。
关选朝孙元一拱手:“将军,请将这个俘虏交给小人。”
孙元点点头:“好,尽快审问清楚,我们不能再耽搁了。”
“放心好了,只需一壶茶工夫,就算他是个铁嘴,小人也能从他嘴里掏出东西来。今日,就让这个鞑子知道我的厉害。”关选一想起死去的老妻,想起被敌人俘虏的一对儿女,面上满是仇恨和狰狞。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被剥得精光的俘虏有开始依依啊啊地乱叫起来,迎接他的自然是宁乡军士兵毫不留情的枪杆子抽打。
孙元突然想起一声:“咱们这里可没有人懂满语。”
“回将军的话,我懂。”关选说。
“你懂满语?”孙元又是一阵惊喜。
关选:“我十岁的时候随先父去辽东住过几年,那个时候辽东还是我们大明朝的国土。我们住的地方都是满人,在一起的日子久了,就学会了。”
……
阿古本是正红旗的士兵,十三岁时就随父亲上战场厮杀。因为身高体壮,作战又悍不畏死,到十六岁时已经是族中有名的勇士。如今,更是被选军巴牙喇军做了满州人人羡慕的巴图鲁。
这是他第三次南下抢劫,前两次入关,他都没有遇到过明军象样的抵抗,所获颇丰。在他看来,明朝简直就不是一个对手。一看到自己,根本就兴不起抵抗的念头,只知道丢掉手中的兵器,不要命的逃跑,比绵羊跑得还快。可即便是绵羊,生死关头,也知道反咬你一口啊!
这些卑贱的汉狗,怎么就那么弱,那么没用?
可正因为如此,阿古杀人汉人来却是分外凶猛。他喜欢那些汉人匍匐在自己脚下不住磕头哀号时的情形,遇到这个时候,他都会毫无怜悯地一刀看下去。他特别享受刀子切进这些两脚羊肉体中那种流畅的感觉,享受血花开放时的美丽。
就在昨天,他们二十个斥候队就屠了一座村子,无论男女老幼一个也不放过。
当然,那些妇人在死前自然是饱受了建州勇士的凌辱。
在村子里歇了一夜,在回去的路上,却遇到了一个明朝高级军官,看他身上的穿着,至少上三品以上高官。这可是一场大功劳啊,如何能放过。
于是,建州勇士们嗷嗷叫着追了上去。并不觉得这事有什么了不起,也不觉得会遇到任何反抗。
知道那个明朝高官躲进火路墩,战斗打响之后,一切都变了。
想起刚才的一幕,阿古身上的冷汗就淋漓而下。
这些明人同他以前在战场上遇到的完全一样,纪律涣散,战斗力低劣。虽说有一百人,可阿古觉得,就算只有自己一人,也能轻易地将他们屠杀干净,只要刀子足够快,力气足够用。
可是,接下来这队明军的战法实在是太古怪了。他们依靠着长得出奇的长矛,一个个将建州勇士放进埋伏圈里,然后就是一通乱刺。
往日剽悍到不可一世的巴牙喇军在这种战法中,简直就是三岁小孩子,甚至两一刀都来不及挥出,就被人轻轻松松地从马上捅下来。
这究竟是怎么了,怎么了?
明军明明就是绵羊啊,可我们建州巴牙喇兵怎么可能连棉羊还不如?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胸口中了明狗一箭,疼得几乎晕厥过去。
知道事情不好,只得强提起力气爬进旁边的一间小木屋里屈辱地躲了起来,等待战斗结束的时候。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认为虽然建州勇士攻击不顺,可打下去,熟悉了明人的战法之后,剽勇善战的伙伴肯定会想出应对之法的,到那个时候,就是这群汉狗的死期。
可躲在屋中看了半天,同伴依旧如飞蛾扑火一样愚蠢地撞进来,然后被人相杀鸡一样杀掉。
这赤裸裸的杀戮让阿古凉透了心,又气又急,几乎晕厥过去。
再后来,他就被敌人从屋中拉了出来,剥掉衣裳,以屈辱的方式出现在汉狗们面前,被他们肆意羞辱、嘲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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