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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中畅快已极,李自成一死,湖广的闯军余孽也闹不出多大动静,自己在长江沿岸布防的军队可以尽数带过来。
而且,后勤一通畅,这仗就好打了。
我大清拿下南京当不在话下,不过,大江之南的明军还不在少数,逐一清剿还需要些时日,搞不好还得好几年。杀了李自成,有个稳定的湖广做大后方,部队也安稳得多。
满清八旗自李成梁时间就从山林中搬到平地上,开始以农耕为生,和辽东汉人杂居几十年下来,可以说同汉民的生活方式已经没有多大分别。
可阿济格却是个例外,他不喜欢住在城里,住在房子里。日常行军打仗,只肯呆在帐篷中。
他的帐篷乃是用白色的桐油帆布制成,极大,在一片灰色的军营中显得极为醒目。
夕阳西下,各军军主都已到齐。阿济格的帅帐极为简陋,里面也没有象样的摆设,只铺了一层毛茸茸的兽皮,将灯点得极亮。
他一身披挂地坐在上首,手下意识地摸在倭刀的刀柄上。
帐篷密不透风,点了灯,又一下子涌进来这么多人,闷热得厉害,只站了片刻,就感觉汗水如同泉水一样渗出,所有的军主和大将军们额头上都是湿漉漉的。
听到李自成已死的消息之后,众人面上都露出欢喜之色,皆上前恭喜。
阿济格心怀大畅,再不似早晨时那么烦躁,咳嗽一声,等大家都安静下来,就站起来喝道:“李闯授首乃是天大喜讯,正可极大激励我军士气。我知道大家都热,这江南的鬼天气简直就是在同咱们建州男儿作对。大胜关那边也打得非常不顺,不过,正可借此一股做气杀进去,取了郑森小儿的脑袋。”
说到这里,他冷笑道:“这些天那郑森小儿不断派出小队人马乘了小船逆江而上偷袭我军小股队伍,又仗着犀利的火器让咱们吃了不少小亏。我知道大家心中都憋了一口气,咱家已经决定,明日一早就对大胜关发动总攻,报一箭之仇。”
“好啊,终于可以总攻了,阿济格,让我打前锋吧!”
“我来,我来!”
众建州将军同声叫嚣起来,是啊,刚过去的几天大胜关出来偷袭清军的明狗实在太可恶了。正如阿济格所说,郑森明里不敢派大军出关决战,暗地里却派出无数百人队,划了小船沿长江而上,然后转道内河骚扰清军。
遇到大队人马的时候,明狗就呼啸一声逃之夭夭。可一旦有清军落单,这些狗畜生却是一涌而上。他们手头都装备了宁乡军的火枪,不畏雨雪,射程远,威力大,不少建州勇士都死在他们的枪口下。不但如此,那些混帐东西还在船上装了小炮。清军的水军追上去,还没等靠拢就被人家一炮给打沉了。
清军不习水战,拿郑森毫无办法,这些天被明军骚扰得都快发疯了。再加上天气热,地面实在太潮湿,所有人都狠不得立即杀进大胜关,结束这场都快将人沤烂的战役。
“不不不,打头阵不应该是你们。”阿济格道:“攻坚可不是咱们建州勇士的长项,尚可喜。”
尚可喜站了出来,一拱手:“英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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