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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秋天里的农庄
远之直接驱车回父母住处。
盛家爸爸妈妈如今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日常最喜欢的,是一清老早,两夫妻携手,到附近农贸市场,同菜贩讨价还价,务必以最合理价格,买到最新鲜时令食材。偶尔兴致所致,还会得拎了新鲜食材,到老房子的私房菜馆露一手。
老饕们至爱盛爸一手出神入化浓油赤酱的本帮菜功夫。
只是大家越来越讲究健康养生,大鱼大肉的菜色,盛爸渐渐做得少了,如无预约,老底子饕客们爱吃的八宝填鸭,红烧蹄膀,草头圈子,已很难吃得到。
即便如此,仍不能抵挡老饕们的热情。
常有老饕呼朋唤友,闻香而来。
远之记得自己还没有从心理上抗拒烧菜的时候,顶顶喜欢就是放学做完作业,到厨房里去帮忙。空气中有各色香味弥漫,叫人垂涎欲滴。
有时盛爸盛妈厨房中事忙,来不及给远志远之兄妹做晚饭,便会为两兄妹各下一碗小馄饨,在碗里搁一勺猪油,上头撒上香脆猪油渣与碧绿生青的香葱末儿,只看着已经教人食指大动。
周六早晨起床,远之洗漱完毕,走出房间,一眼看见饭桌上刚端上来热气腾腾的猪油香葱小馄饨。
远之坐到饭桌边上,拿起调羹,稍微撇一撇面上的葱花,然后舀起一点点猪油渣送到嘴里。猪油渣瓜拉松脆,满口留香。
远之吃得眯一眯眼睛。
远志出来看见妹妹眯眼享受的颜色,笑起来,“这样好吃?”
“再好吃不过。”远之微笑,小馄饨在汤里沉浮,仿佛一只只小小桃花水母,吃到嘴里,皮子滑爽,肉馅鲜嫩,再可口不过。
“喜欢的话,我这碗也给你。”远志小时候还会同远之抢好吃的,谁也不肯让谁。可是渐渐长大,远之考去外地大学,寒暑假回来,远志总觉得妹妹又瘦了一圈,便再不同远之抢东西吃。
不仅不抢,还晓得把好吃的留给远之。
盛妈妈从厨房里出来,一边抹手,一边说:“我还有馄饨皮和馄饨馅,喜欢吃我再包,你们两兄妹不用让来让去。”
一家四口吃过早饭,远之进厨房帮妈妈洗碗。
说是洗碗,盛妈妈哪里真要女儿动手,远之不过是打些接过碗盘一一放进沥水架上去的下手罢了。
盛爸爸同儿子两人在客厅里看新闻。
“远之的点心店生意如何?”盛爸低声问儿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厨房方向,见远之没有注意他们,才以同样低低声音回答:“第一个月生意不是很好,第二个月大抵能收支平衡,下个月应该会有起色。”
“你多介绍几个供货商给妹妹,这方面她是外行。”盛爸爸心疼女儿,每次见她,总觉得一次更比一次瘦。
“我晓得了。等一下就带她去生态农庄看看。”远志早考虑过,然而远之自有远之的脾气,她决不肯平白倚仗家中势力。
等吃过午饭,盛爸盛妈习惯午间小睡片刻,远志提出来,带远之出去走走。
外头天高云淡风轻,阳光仿佛将深秋的寒意悉数驱散,的确是外出的好天气。
远之点一点头,才打算换衣服出门,想一想,又叫远志稍微等一等她。
远之跑进厨房去,打开冰箱,取出里头一只大玻璃罐子,又另拿一只略小一些的广口玻璃瓶,从大罐子里取出九只咸蟹来,一一放进广口玻璃瓶里,又倒了一些咸蟹的卤汁进去,拧紧真空盖。
远之将大玻璃罐仍放回冰箱里去,小些的广口玻璃瓶塞进自己包里,对远志笑,“麻烦先到粥记弯一弯。”
周六金融区远无平日那样喧嚣热闹,小马路上各家小店中午都十分冷清,粥记也不例外。偶有周末前来加班又或者住在附近的客人,会得到店里来,解决三餐温饱。
远之推门进去时,午市基本已经结束,两个服务员正在靠窗的座位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绣十字秀。大师傅小武不在店堂里,远之估计小武大抵到后巷过烟瘾去了。
两个服务员见远之过来,打算起身,远之摆一摆手,“谢磊呢?”
小姑娘指一指后头办公室,远之挥挥手,示意两人继续午休,然后蹑足走到后头办公室门前。
办公室的门开着,正对门方向的办公桌后头,谢磊正低头看书。
远之微笑,鲁迅先生说:无聊总读书。
远之伸手敲一敲门,办公桌后的谢磊抬起头来,看见远之,眼中有诧异同欢喜颜色,“远之,你怎么来了?”
远之走过去,从背包中捧出广口玻璃瓶,放在谢磊办公桌上。
“我有事要出去,正好过来弯一弯。喏,这是我家自己腌的咸蟹,处理得十分干净,腌得时间刚刚好。我记得你说令尊是宁波人,应该会喜欢。拿来借花献佛,祝令尊生日快乐。”远之顿一顿,“也代我向令兄道谢,谢谢他上次送我去医院就诊。”
“却之不恭,那我就收下了。”谢磊放下手中的书,起身,“谢谢你,远之。”
远之微微笑,“那我先走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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