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650加更)
李泰一行当晚过了沼地后,一夜露宿,第二日,这支来时八人减做六人的队伍,照常前行。
少了姚一笛,这一路上惊动了不少野兽,难免速度慢下,少了遗玉,这支队伍除了气氛有些古怪外,并无什么差别。
李泰面罩覆眼,看不见神情,加之他话本来就少,根本无从得知他此刻心情怎样。
心中负疚的沈剑堂,就连同姚一笙斗嘴的心思都没,余毒未清的他,恹恹地坐在马背上,中午停下用干粮时,萧蜓帮他号了脉,见他啃了两口烙饼便不再吃,无奈地低声劝道:
“公子,您别自责了,虽说你有错在,可谁也不清楚唐姑娘现在是否就真出事了,那林中虽有毒瘴,但是常四爷进去找了几趟,都没寻见人影,说不定她是同姚公子躲到安全的地方去了。”
沈剑堂瞄了一眼坐在巨石上饮水的李泰,小声道:
“也说不定是被野兽叼走了。”
“公子,说福莫言灾。”萧蜓皱眉。
“老四,”沈剑堂有些烦躁地扯了扯衣襟,喊了一声李泰,道:“要不,再回去找找,那马载着人,并未跑远,怎么就突然不见了。”
“歇够了就上路。”李泰就像是没听见沈剑堂的声音,把水壶塞好,挂在马背上,环扫了众人一眼,牵着缰绳朝前走去。
“走、走,早点找到那山谷,也好回去。”何少知催了两嗓子,便跟了上去。
姚一笙绕着耳畔垂下的一缕发丝,加快了几步,走到李泰身边,侧头看他一眼,讥道:
“怎么,想想会觉得心疼吧,好个乖巧的小姑娘,就这么着弄没了,早知道,还不如不要带出来。”
见他不语,她目光闪了闪,抬手朝他胸前探去,只是尚未触及他身上衣料,手腕便是一麻,心知厉害,她飞快地缩回了手,揉着后觉发痛的腕子,冷笑道:
“没变嘛,还是这般讨厌让人碰,我当你改了脾性呢,那小东西不是你的丫鬟吧,她到底是你什么人?为何不答话,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你的心思向来异于常人,说来听听,这么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究竟有哪里不同。”
“询问同你无关的事,是因为太闲了吗。”
“咯咯,”喜怒不定的她侧头笑了一串,引得身边几人侧目,待她笑声落下,一行便没了声音,继续安静地前行。
出了大沼地之后,又过三日,一行六人连翻了两座山,越深入山林,四下的野兽出没就越频繁,好运在入沼前用光,这三日来,刚入山时沈剑堂嘴说的几种野兽,他们都见了个遍。
除此之外,一时大意,六人还招惹上了一股狼群,被上百只半人高的恶狼追赶,想想就知有多狼狈,多少都受了伤,其中以何少知最严重,左膀被狼群头领狠撕下一块肉来,只能丢了些行装,坐在唯一的马上继续前行。
入山第五天,将近黄昏,身体疲乏的六人,总算又被好运眷顾,他们在一处丛林外,寻到了一座部族的村落,这生长在深山中的人,穿着语言皆同山外之人迥异,但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当中,竟有年迈的老者会讲蜀中的方言,虽怪腔怪调,可也足够交流。
人迹罕至的山群之间,这个名为朴桑族的小部落存在已久,年头无据可靠,也有人试图离开这里,但每年离走的族人,除了一两个,都没再回来过,渐渐地,他们便安于此地,自给自足地维系着朴桑族的血脉。
何少知腿是伤了半条膀子,但商人本色不减,一番交流,拿出一路没舍得丢弃的一袋子精盐和糖粉,愣是从这小部族的村长口中,撬出了一处山谷所在,闻着描述,同他们此行的目的,竟不差厘几。
在听说他们要前往那座山谷后,村长很是劝说了一番,道是那山谷里生有只巨蟒,尾能断树,口能吞人,这些年来,村里有不少人命丧他口中,侥幸活着回来的,都不愿再踏足那里。
村长,让人腾出了三间木屋给这群伤患休息,又准备了一席当地的食物招待他们,虽味道淡了,可对这群人来说已是美食。
“那山谷就在这村子西北方向,大概要走上一个多时辰,咱们今晚就好好休息,明日天一亮,就带上家伙去挖药,”何少知搓着手,难掩脸上的兴奋之色。
从村中去过山谷的朴桑人口中,他们都知道,那里的确是生有不少稀奇古怪的药草,其中几样能描述来的,经姚一笙对校,都是些稀珍,几乎囊括了六人所需的各种药草。
是夜,当宁静的小村落沉睡时,一道人影从木屋中走出来,朝着村南的小林走去,没过多久,又有一道人影出了屋,在木屋前站了片刻,便也朝着南边的小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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