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的事情太复杂,我不知从何说起,想来想去,还是从那个十九岁的少年说起吧,那个少年也永远停留在了十九岁,他是我的主人……温咏群。”琴司觉得有些记忆不过七八年,却好像过了好久一样,“他是温家四子,他啊,大概是坏了,所以居然喜欢上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六弟,温至殊。你瞧,这个大家庭多腐朽啊。”
“温瞿与温尹,大张旗鼓地在一起;温咏息十八岁与人私通生下一子,这才嫁了心定之人;温咏群喜欢自己的弟弟,至死都不愿放手;温慕烟迷恋一只妖怪,甚至到了疯狂的地步;温至殊……什么都不曾做,心地善良的一个人却被人诟病,被人厌恶,直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一些什么。”
“这样的温家,可怕吗?还是说,真的是旁人眼中的大家族?”
“你知道吗?温尹骗了整个温家,说自己被妖物诅咒,把温瞿绑在了身边。你知道吗?温瞿啊,早在十年前就死了,现在的温瞿不过是套了一层皮的怪物。怪物你知道吗?他不过是空桑山的一棵槐树,羡慕温瞿的脸,羡慕温瞿能够得到温尹的喜爱,于是,他杀了温瞿,夺走了温瞿的皮夺走了本该属于温瞿的温尹的爱夺走了温瞿的身份夺走了温瞿本该活得的名声。不过是欺世盗名,只是披了一层皮的怪物,却可以活得比任何一个人都要自在,享尽本该属于温瞿的一切好处。这样的怪物,却还要打着爱温尹的旗帜,让旁的人可怜他。”
“没有私心的人是不存在这个世界的,妖怪也是如此。但是,如果把自己的私心强加在别人的身上,那就是另外一种折磨。”南余安叹了一口气,这样的妖怪他见多了,鸠占鹊巢而已。而人也不见得有多正当,谁替了谁的位置,谁又夺走了谁的名誉,好一些的呢羞愧到不敢见他对不起的人;脸皮厚一些,说得直白一些,内心肮脏不堪的一些呢甚至把自己从别人那得到的好处去羞辱帮助到自己的人,以此来获得获胜的快感。
这样的人,比比皆是。
“私心?这不叫私心,这叫野心。这样的人,心都残废了,为何还要装作是人?”琴司冷笑,“你也许不知道,我的主人有多疯狂,多喜欢温至殊。他不惜做一个偷窥狂,他的屋子里都是温至殊的画,就连我的身上……”他掀起自己的袖子,上面深深地刻着‘温至殊’三个字。
“我是他最喜爱的古琴,他却在我身上刻字,那个时候我就好想见一见温至殊。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让温咏群这般疯狂。”琴司想起了什么,忽然笑了出来,“但我没想到,第一次见到温至殊却是他脚步不稳落入水中还被女子想救的场面,他那副落汤鸡的落魄模样以及被女子相救的窘迫模样,我至今都忘不掉。”
“所以你……”南余安其实也不惊讶了,“喜欢他吧?温至殊,你很喜欢他啊。”
“你不喜欢吗?”琴司‘呵’了一声,“且不论相貌,光是他的性格已经品性,这样的温至殊难道不讨喜?”
有谁能说温至殊不讨喜吗?
南余安冷笑:“你口口声声说着自己的主人多好多好,到头来,你连自己的心都管不住。”
“你一个道士,管住了自己的心吗?”琴司指着南余安的胸口,嘲笑,“你没资格说我。”
“这就是你所说的全部?”南余安不太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结,说多了也不过是在做无力得辩解,这样就难堪了。
琴司摇摇头:“以前如果说,温瞿只是想得到现在拥有的一切,那么现在的他便不是了。温尹的怀疑,家庭成员的不和,这些都让温瞿几近疯狂。一个快要疯掉的妖物,你觉得他会做出些什么事情呢?”
南余安忽然想起半个多月前的那个女尸,被吸干精血的模样至今还历历在目,甚至偶尔做梦还是会想起,那具尸体的惨样。
“他开始杀人了?”南余安皱眉,“为了什么?”
“你不是妖自然不懂妖杀人的原因。”琴司收了笑,“我是古琴的化身,已有千年的年龄,根本不需要靠任何东西来维持自己的相貌。而温瞿不是,他不过一棵槐树精,他夺走了温瞿的皮,自然需要精气来维护。”
南余安摇头:“之前呢,之前十年可是从来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不会是因为我?还是说,是你的突然出现?”
“都有原因。”琴司点头,“之前槐树精会隔一段时间就出去,目的是为了修炼不让那张皮脱落。而他这次回来,先是碰到了你,肯定每日里过得胆战心惊。之后又有我的出现,身为同类,他还算是有些良心,对温瞿有自责,所以想要把温瞿的每一个家人都照顾好,所以不愿意我接近温慕烟。可惜,他是妖,即便做了十年的人依旧做不明白,人该如何与人相处。他的做法本身就是错的,接下来只会错上加错。为了让温慕烟断绝念头,他甚至不惜多留了这么长的时间。一张皮而已,贴着顶多只能贴上一个月到两个月,没办法,只能顶风作案。”
“说的真有意思。”南余安勾唇,“那也是杀了人,无可厚非。”
杀了人就是杀了人,一个罪犯就不该为自己找任何理由。这个世上是不存在什么理由的,情有可原这个成语本身就是错误的。既然知道是情有可原,就别妄想着逃脱自己犯下的罪责,那叫不负责任。
“是啊……”琴司点头,“那你可知道,温至殊知道了这件事,所有的事情,我都告诉了他。”
南余安脑子一热,知道自己这是走不了了,恐怕他不会离开空桑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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