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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回去上班时,邓牧华发觉她又憔悴了几分,问了事情经过,没好气地骂她:“你真是傻,这么大的事情,不会找人帮忙吗?”
之璐笑了笑,“没事,都过去了。”
“我看你迟早有一天会累死。”邓牧华摇头叹气。
她笑着低头看稿子。
这几天她失眠的症状比以往更厉害,以前吃了安眠药还管用,现在吃了安眠药却半点都不管用,好不容易挣扎着睡下,可眼睛一睁,天又亮了,不得不起来上班。杨里这时候体现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点,她起床起得较早,这几天的早饭都是她准备的。这个孩子确实太懂事了,之璐不由得想,好像回报也来得太快了一点。
正想着,邓牧华扔了个化妆镜给她,说:“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皮肤白得好像鬼一样,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吧,吃完午饭我送你去。”
骇然,拿着镜子一看,肤色接近透明,血管仿佛都能看见,的确是不健康的预兆。之璐想起最近的失眠头晕耳鸣,点了点头,她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数,也认为的确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
出版社给各大主编都配了车,邓牧华也有一辆,小小的银色车子,她胆子不大,开得也不快,在路上温吞吞不紧不慢地走,被无数车子超过去。
之璐好笑地摇了摇头。
邓牧华瞪眼,“你嫌我开得不快?你自己开车试一试?”
“我不敢。”之璐摆手。
她拿过驾照,不过几乎没独立开过车,一上驾驶席手心直冒冷汗,不愿意自己开车;起初不忙的时候,叶仲锷会送她上班,几天后她觉得他那车子太过招摇,然后死活不让他送,宁可自己早起去两三条街外坐公车或者打车。她倔强起来谁也没辙,叶仲锷固然生气,但最后也只是叹气,不得不由着她。
到医院楼下时,邓牧华把车开到停车场,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再说“一会有人来接我们”。果不其然,来人是个书卷气很浓的医生,戴着眼镜,脸上有和蔼的笑容。
之璐会意,压低声音问:“上次的相亲对象?还不错啊。”
邓牧华难得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脸颊一时竟有些发红。
来人走近之后,很亲切地跟邓牧华闲聊两句,转头看向之璐,略略一愣。
之璐用眼角余光瞥一眼邓牧华,暧昧地笑。
邓牧华佯作不觉,为二人介绍:“这是我的同事也是以前的师妹,钟之璐,你叫她小钟就可以了;这位是我的朋友,贺清宁贺医生。”
“您好,贺医生。”之璐笑着伸手。
贺清宁格外礼貌,“你好,钟记者。我们倒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不过你有可能不记得了。”
之璐尴尬地“哦”了一声,她实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位医生,真是有点窘迫。
邓牧华也诧异,“你们什么时候见过?”
“去年的事情了,叶书记的夫人刘女士阑尾炎住院的时候,曾经见过叶先生和钟记者,那时他们天天进出医院,我怎么都会有点印象,”贺清宁笑着把头转向之璐,“对了,刘女士现在身体怎么样?”
“啊,很好。”之璐胡乱答了两句。实际上离婚后她就没有再去过叶仲锷父母家,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是通知他们二位离婚的事情,公公叶青茂对她向来都是和蔼可亲甚至偏爱的,那日脸阴郁得可怕,却没有训她,只是把叶仲锷叫到书房里去骂了一顿。骂什么她没听到,只看到叶仲锷垂头丧气地出来,他向来都是精神奕奕神采飞扬,唯独那次,心事重重地低着头,仿佛永远都不想抬起来。
一边的邓牧华却糊涂了,“什么叶书记?”
贺清宁反而吃惊地看着她,再看看之璐,说:“哦,你不知道?省委副书记叶书记啊。”
之璐手臂一疼,半晌后才察觉邓牧华狠狠掐了她一把。
门诊大楼后是各大住院部,贺清宁走在眼前,领着二人往里走,邓牧华压低声音一路盘问,之璐苦笑,那么不愿意揭开的伤疤再次被人揭开了。她压低声音,三言两语地把事情讲给邓牧华听,说:“师姐,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瞒你,我来找南方文艺工作的时候,恰好跟他离婚……”
说得邓牧华表情诡异地不停变化,最后只化为长长叹息,感慨道:“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家世,哪个女人愿意离婚?哦,肯定是他对不起你了。那段时间你天天喝醉,也是因为这个吧?钟之璐你真是傻啊。早知道这样叫上我陪你喝酒,也好啊。”
之璐摇摇头,“不是,他没有对不起我,至少,我们没离婚之前,他没有对不起我。”
邓牧华皱眉,“他没对不起你,为什么要离婚?”
之璐苦笑,想说什么,习惯性地再次感觉到头晕耳鸣,恍恍惚惚中,下面要说的话也都忘得差不多了。
好在邓牧华一脸理解,叹息着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中的理由,的确不足为外人道也。”
因为有贺清宁在一旁,熟人熟事,下午的常规检查进行得快速,五点半前已经全部检查完,结果都无大碍,唯有抽血要等到明天早上再来。
时间还早,他们一起出去吃晚饭。医院在市中心,附近有很多不错的饭馆。因为之璐明天一早要抽血化验不能吃太油腻,贺清宁请她们去一家香粥店喝粥,粥店相当热闹,人来人往,喧哗声不绝于耳。正值下班时期,从二楼的窗户看下去,街道上人潮汹涌,马路宽阔,人群顺流逆流,无不行色匆匆,人人面孔上都带着相似的神情。
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贴近生活,之璐没来由地生出几分怅然,她一口一口地喝着粥,没有说话,仿佛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那碗粥吸引走了。
邓牧华拍拍她,“要不要我唱三闾大夫魂兮归来?”
之璐一愣,尴尬地笑了,连声道歉。
邓牧华跟贺清宁交换一个眼神,再慢条斯理地问:“想什么呢?”
这样的默契恐怕不是最近一两次相亲就建立起来的。之璐放下盛粥的青瓷小碗,说:“其实没想什么,如果你们一定要问,我正在想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邓牧华撑不住笑了,“我们认识倒是早,不过没想到相亲的时候又遇到了。”
贺清宁在旁边笑边补充:“《我最好朋友的婚礼》那部电影,看过没有?差不多这么回事。”
从他们的叙述中,很快知道了他们感情发展的大概轮廓。就像那部电影一样,两人曾经是很好的朋友,曾经一次开玩笑说,如果到了三十岁还是女未嫁男未婚,就跟对方结婚。说这话的时候,也不是对对方没感觉,但戏言的成分更多;再次遇到,两个人就有点认命的意思了。
之璐笑着低下头,没有表态,亦没有开口。别人想方设法地结婚,而她却被婚姻无情地一脚踢了出来。茕茕孑立,孤身一人,什么都没有了,早知道这样,那时应该听叶仲锷的话,要个孩子,也许有了孩子,他们就不会离婚……婚姻那栋围城,唯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其中的苦乐,真的只有自己才能知道。有人可以如鱼得水,有人却如困愁城。
气氛正热烈时,邓牧华问她:“之璐,你别怪我多嘴。我也想问问你,你跟叶仲锷怎么认识的?”
之璐一愣。是啊,怎么认识的?
那个时候她刚上研究生,因为学新闻的关系,所以加入了校报的记者编辑队伍,她的确有新闻记者的天赋,没写几篇稿子就已经渐有名气,有篇反映大学生生活的新闻稿上了省里的日报。就是那个时候,她接到了采访叶仲锷的任务。
叶仲锷曾是本校师兄,年纪轻轻从美国名校博士毕业,回国后不到两年就在证券行业闯开一片天地,加上长得英俊,哪方面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本来那场报告会是给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作的专场报告,结果到场人数起码是预计的一倍,可以容纳六七百人的报告厅给拥堵得水泄不通。他的报告很短但出色。最后的提问就太长了,根本没留给记者任何时间。钟之璐拼了命才挤到报告厅后台,终于追上正打算和经管院院长离开的叶仲锷。
她跑得太急,差点一头栽到他怀里。忙忙站稳,她报了自己的身份来意,要求采访。如果他现在没空,可以约定时间。
他看着她,非常礼貌地问:“请问你要采访什么?”
之璐深吸一口气,说:“叶先生,您认为银行系基金,即是银行自己发行基金在未来几年内可不可能实现,如果可能,将会对市场造成多大影响?”
那个时候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基金,银行系基金更是前所未闻;叶仲锷明显没想到有人会提这样一个问题,眼角一跳,说:“你学金融系的学生?”
之璐笑盈盈回答:“叶先生,现在是我采访您,不是您采访我。您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再回答您也不迟。”
说完看到叶仲锷眉尾嘴角同时一扬,缓缓带出好看的笑意,深邃的五官生动得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站在他面前,抬眸看他,一样气定神闲地微笑。
随后叶仲锷拿出一张名片,解释说:“这个问题很复杂,目前时间紧张,如果方便的话,请你晚一点或者明天给我打电话。”
第二天她按照他办公室的电话打了过去,原以为将会是电话采访,纸笔和经济学大辞典放在手边备好,可是却没想到他约她出去。她有种奔赴鸿门宴的感觉,不过为了稿子,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见面的地方是一家气氛极好且幽静的咖啡馆,有着单独的小隔间。他为她叫了咖啡,她并不喜欢喝,可出于礼貌,强忍着喝了两口。
叶仲锷打量面前这个动人的女大学生,瞥到她的记事本,说:“你不是金融系的学生。”
“嗯,”之璐此时无意隐瞒,“我本科学中文,现在学新闻。”
“以后打算做记者?”
之璐点头。
“那你怎么会对金融的事情这么了解?”
之璐抿嘴笑了笑,“我父母都在银行工作。”再说,既然要采访他,怎么都要做好准备工作。钟之璐有个长处,就是收集信息和概括综合的能力极强,她总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那方面的专家,加上善于引导话题,从来跟人有话可谈。不过这次即使她准备工作做得再足,可到底不是那一行,开始还能一问一答有来有往,可话题很快就被叶仲锷带着跑掉,被彻底地给卡在了中间,半句话也搭不上,只好摇晃着笔杆子刷刷记录,也不再提问。
叶仲锷解释完何谓投资风格对市场的影响之后,微微笑了,“怎么?采访完了,没问题了?”
“这倒没有,我问题还很多。”之璐莞尔,老实交代,“虽然我不太懂,不过也知道这些分析别人想听都听不到,我记下来带回去造福大众,岂不是很好?”
叶仲锷说话时身子微微前倾,“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他态度是那么的好,之璐欣喜地连连道谢:“啊,是吗?谢谢谢谢。其实也不是我的问题。是同学们托我来问你的,问你……”说到这里她觉得惭愧,想起自己的平时信奉的职业道德,怎么能这样打听人家隐私和八卦呢?她立刻改了口,“没什么问题。没有了。谢谢你,叶先生。”
欲言又止的神情看在叶仲锷眼底,他饶有兴趣地挑眉一笑,“到底想问什么?”
之璐无论如何也不肯再问,抿一抿嘴,俏皮一笑,“真的没什么。”说完她欠欠身,收拾包站起来要去结账,发现这个地方的咖啡价格比一般的咖啡店竟然贵出一倍,一下就傻眼了。
愣神的时候叶仲锷已经走到了她前面,她吓了一跳,追上去,拿着钱包也要去结账。
叶仲锷下意识抓住她的手,很快觉得不对,迅速地放开,才说:“我请你,你不要跟我争。”
“这怎么行,是我采访你,怎么能让你破费?”之璐表情坚毅,认真地说,“叶先生,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是说真的,这个是原则问题。”
后来叶仲锷说,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她的脾气比驴子还要倔。哪怕付了钱后她连第二次转车的钱都没有,最后走了一个小时才回到学校,可还是要坚持付钱。
再后来的见面就显得刻意为之。叶仲锷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时不时约她出来。她觉得他风度十足,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妥妥帖帖;知识极其丰富,跟他说话时,她受益匪浅,他是最好的良师益友。
现在想来都觉得奇怪,也不知道当年为什么可以那么迟钝,认为自己跟他只是简单的朋友关系。也许的确是因为她缺少了感情细胞。认识叶仲锷以前,她曾有过一段浅薄朦胧的感情,但那都是高中时候的事情了。很少再有人像她那样看过那么多书,爱情小说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过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她跟陶儒懵懵懂懂地开始,在他出国前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他离开前让她等他,她就说“好”;上了大学,中文系永远呈现出阴盛阳衰的状态,系里的男生,院里的男生,没有哪一个能够让她动心,虽然所有人都在忙着谈恋爱,可她仿佛与此绝缘,实在没有男生让她动心了。室友罗罗分析过这种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你条件太好,眼界也太高了,是不大可能看上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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