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下身去,楼兰摸了摸地里的土壤,发现有些干,便将水桶里的玉米饼拿出来放到了田边,提着水桶去河边打水浇地。
夏天的早晨阳光明媚,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楼兰一口气打了三桶水,将玉米地浇了个透,不过,就在他放下水桶,正准备喘口气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却好像看到有个什么东西在玉米苗的叶子上,还在微微的蠕动着。
“这是什么东西?”楼兰有些疑惑的将头凑近玉米苗,仔细一看,立即出离震怒:“青虫!”
就在楼兰的眼前,一只拇指大小的青虫正附在一片玉米叶上,随着青虫头部有节奏的摆动,玉米叶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洞,显然是被青虫吃掉了。
“去死吧,该死的害虫!”愤怒的楼兰一把将青虫揪住,然后用力的丢在地上,抬脚猛地一踩,肥胖的青虫马上就变成了一摊肉泥。
“哼,敢吃老子的玉米,简直是自寻死。。。我去,这里怎么还有一只!”楼兰话还没说完,便又发现了另外一只青虫,这一下他可真急了,一边伸手去捉青虫,一边又看了看其他的玉米。
这一看之下,却把楼兰着实吓了一大跳,原来不知怎么回事,每棵玉米苗上竟然都生了青虫,而且每条青虫都肥胖的如同手指大小,显然都是吃货级的青虫,要是不赶紧处理,恐怕自己的玉米都得给这些家伙吃光。
情急之下,楼兰也顾不得许多了,抓了青虫就往远处一丢,因为青虫太多,他现在也顾不上踩死了,只是一个劲的抓,然后丢开了事,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果然是真的力量大增,随手一丢,就能将青虫丢出去三五十米远。
青虫虽然个头挺大,其实却不是很多,大概也就是每棵玉米苗上十来条的样子,楼兰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是将青虫捉干净了,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放心的仔细看了又看,直到确认所有的青虫都被清理干净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咕咕,咕咕咕!”
一阵鸡叫声忽然传来,楼兰扭头一看,顿时眼前一亮,原来不知从哪里跑来了三只芦花大母鸡,此刻正在玉米地旁的空地上四处溜达,享受着楼兰丢过去的青虫大餐呢!
“好东西呀,看来今晚有鸡肉吃了。”楼兰看着这三只膘肥体壮的大母鸡,心里已经开始盘算晚上的鸡汤大餐了。
遗憾的是,母鸡们显然也注意到了楼兰,尤其是楼兰心中刚一盘算鸡汤的事情,母鸡们好像便马上有所警觉,也都不再低头吃青虫了,一齐警惕的望向楼兰,那小眼神,看得楼兰反倒有些心里发毛。
“这些母鸡,好像有些古怪呀,这该死的地方,怎么连母鸡都这么吓人呢?这。。。别是什么怪物吧?”楼兰想到这里,刚才想吃鸡汤的想法便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看鸡汤还是算了吧,别吃了。”
楼兰才刚刚产生这个想法,那三只母鸡便好像有所感应,“咯咯咯”的叫了几声后,便又若无其事的埋头吃起了青虫,还不时的用爪子刨刨地面,追杀那些想要钻到草丛深处的青虫。
楼兰扭过头来,正要继续查看一下自己心爱的玉米,却猛然发现玉米苗已经再次成长,每棵玉米上都结出了三两个不等的小玉米棒了。
“欧耶!已经开始结果啦。”楼兰激动地喊出了声,这还是他第一次独立种出庄稼,心中自然成就感满满。
现在的玉米棒只有拇指大小,样子就像一个小小的花骨朵,十分的可爱,微风吹过,楼兰甚至都好像已经闻到了微微的玉米香气。
小玉米出来以后,楼兰更是一步都不敢离开了,生怕再次出现一波青虫袭击,这小玉米棒可不比叶子,一旦被虫子钻了进去,楼兰可就白忙活了。
在玉米地旁边守着守着,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小玉米棒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生长着,这时已经都有巴掌大小了,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采摘了。
楼兰算了算时间,现在大概是十二点左右,离二十四小时的玉米成熟时间大概还有三个小时,自己吃完午饭后,还可以歇一歇,下午正好采摘玉米。
想到这里,楼兰便将用上衣包裹的烤玉米拿了出来,虽然家里应该也有了午饭,不过他还是想在这里吃,顺便看着自己的玉米,别出什么岔子。
谁知楼兰一拿过上衣,马上便感觉不对,上衣和之前比轻了不少,打开一看,里面哪里还有什么烤玉米,早就空空如也了。
虽然烤玉米不见了,但是衣服却包裹的好好的,显然并不是被偷吃,而是自己消失了,这样一来,楼兰也刚好验证了一件事情:虽然家里的食物是每天都会有,但是如果到了时间吃不完,也是会自动消失的。
“看来还是得回去一趟呀!”楼兰小声嘀咕了一句,只好快步返回了茅屋,拿了两个玉米饼就又赶忙返了回来,谁知他刚走到玉米地旁,忽然听到了有人在说话。
“啊!多么诱人的玉米香气呀,我都忘了自己有多少年没闻过这么甜美的香味了。”
出现在楼兰面前的,是一个长相猥琐的小个子,这个家伙又瘦又小,相貌似乎还不像人类:耳朵又长又尖,锥子脸蜡黄皮肤三角眼,还留着两撮老鼠须,乃是典型的獐头鼠目型容貌,而且背上还背着一个脏兮兮的大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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