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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天佑正好走到酒吧的门口,看到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子,满脸通红,醉眼迷离,摇摇晃晃地从酒吧的门口走了出来。她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短袖体恤,领口开得很低,事业线清晰可见;她的腿上穿了一条带破洞的牛仔裤,让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看了,会产生无限的遐想。
这个女孩子身高一米六三左右,留个丸子头,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蛋,白里透红,皮肤弹指可破,长得就像洋娃娃一样。这女孩子长得太美了,是天佑最喜欢的那种类型,这女孩子美得让他心颤。
这女孩子刚走到台阶下不到五步远,就“噗通”一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她手里的红包也掉在了地上摔开了,掉出口红和镜子之类的东西。
突然从远处开来一辆车停在了门口,从车上下来三个染着红黄蓝头发的男孩子,估计年龄也就二十岁左右。当他们三个看到地上的躺着的女孩子,满嘴酒气醉得不省人事时,一个便嘿嘿地笑道:“哥们,我们今天晚上的运气太好了,这小妞长得真带劲,细皮嫩肉,捡尸全靠运气。我已经是第三次在歌舞厅门口捡到尸体了,上次那个喝醉的小妞,被我们几个给玩惨了。快动手,把这个女孩子弄到车上去,我们三个晚上可有福了……。“
天佑站的地方,离这个女孩子也就两米的距离,他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将要被这三个年轻的男孩子给弄走,后面的事情他就不敢想。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呼气在加粗。他看到黄头发的男孩蹲下来,用手摸这女孩子的脸,而且嘴里赞叹道:“啧啧,这妞她妈的做我的女朋友多好呀!我真舍不得被你们两个给糟蹋了。”
而红头发和蓝头发两个,双眼不停地在醉倒在地女孩子的腿上扫来扫去。两人兴奋地不停搓手,都做好了把人弄走的准备。黄毛一抬头,看到天佑傻傻地站在那里,看了足足有两分钟还没有离开,知道他跟这女孩子没有关系,便骂道:“眼镜,赶紧滚开——你他妈没有见过女孩子醉倒吗?”
“别管他,我们赶紧把人弄走,要是遇到个管闲事的脑残,我们想把人带走就难了。”一听这话,黄毛就掐着女孩子的两个胳膊,红毛和蓝毛两人一人抓了一条腿,就要把人带走。
对于“捡尸”天佑并不陌生,就是在酒吧的门口等那些喝得酩酊大醉,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女孩子,就像死了一样,你怎么折腾她,她都不会醒过来,号称尸体。许多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就喜欢蹲在酒吧捡这些尸体,顾名思义为捡尸。捡回去干什么,大家都懂的。
天佑心急如焚,脑海里在做思想斗争,他要不要救这个女子?一旦他救人不成,被这三个小流氓给捅一刀,就有些亏了。他上大学的时候,就曾经遇到英雄救美,结果被捅死在酒吧门口的事情。
他的人生才开始,而且大哥华天成还不在金牛镇。就在三个年轻人将醉倒的女孩子抬起来,走出一米远的时候,华天成说过的话,在他的脑海里闪现:“天佑,男子学了功夫,不但是为了强身健体,更重要的是在国家利益,自己的同胞遭受凌辱的时候,你要像一个男人一样,勇敢地站出来与之搏斗。否则你会为自己的软弱,而懊悔一辈子。该出手时就出手,因为你是习武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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