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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李志贤收到了黄代表的短消息,看起来昨天他在日本料理店说的也不全是醉话。
短信内容是向他询问签约的时间。
李志贤在战略上虽然表现得不疾不徐,但心理上的迫切程度说实话并不比黄代表少多少。
已经近一年没有作品拿出手的他急切渴望有一作品能在韩国市场问世,即便是翻唱曲,也能给他焦躁不安的内心以一缕慰藉。
两人通过电话约定中午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地点就定在了s黄代表的办公室。
没有担心身处s主场会不会对自己不利,相比于签合同的地点,李志贤更关心的是合同内容是否真能如黄代表所说,注明他的所有作曲家的权益条款。
轻车熟路,李志贤一路来到了s大楼,因为提前有预约,前台人员直接带着他到了黄代表的办公室。
推门而入,两人简单问候过后,面对面坐了下来。
黄代表没多说话,他知道李志贤现在最关心的是什么,直接从抽屉里拿出事先拟好的合同缓缓推到他的面前。
李志贤双手捏着合同的两角,眼神无比认真地逐字逐句审视着合同,终于在第二页看见了甲方,也就是s公司的承诺:
1乙方将歌曲使用权与改编权出卖给甲方,由乙方享有歌曲的最终解释权;
2乙方在合同期间享有对歌曲制作方面的主导权,甲方非因利益严重受损不得无故干预;
3乙方保证在一个月内完成编曲,并有义务协助歌曲录音及拍摄工作;
4…………
李志贤通读完合同之后甚至产生了错觉,条件太过优越以至于认为这绝对不可能会是s会作出的让步。
不提酬劳部分,单看到这些由他享有的决定权,李志贤现在宁愿不要报酬都想把这歌交给s制作。
s公司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很是怀疑地向黄代表问道:“我想问一下,这时黄代表预起草的合同还是s公司给定的合同?“
黄代表则是理解得露出一抹无语的虚笑,他又何尝不清楚自家公司的处事作风,这些对s来说优越到不像话的条件都是他竭尽全力替李志贤争取到的。
“放心吧,我又不是不想干了,敢拿假合同给你。“
“那为何……“娱乐圈的人没人不知道s的苛刻,尤其是吃过一次亏的李志贤。
“为何突然肯放权给你?“黄代表替他补充完剩下的疑惑。
李志贤点头,他不可能知道内情。
黄代表却突然问出了一个看起来很古怪的问题:“志贤x知不知道f(x)是哪一年出道的?“
李志贤摇了摇头,从未特意关注过d1组合,除了国内几个顶尖团体外,他对d1知之甚少。
“是29年。“随后又听黄代表缓缓道出隐情:“算上今年,f(x)已经是出道的第四个年头了,但她们的人气却始终处于半温不火。面对即将到来的五年之期,今年可以说是她们最关键的一年,所以哪怕只是一个翻唱曲,我也一定要让她们达到最完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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