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商圈最大的酒吧门口,一个女孩正扶着墙休息。
她的打扮和这里奢华的环境格格不入。
简单的白色T恤衫,水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帆布鞋
蓬松柔软的头发,就像一大把海藻一样披在脑后。
她长得很漂亮,精致的五官和白皙的皮肤,令人看一眼就会深深记住。
在这个纷乱嘈杂的环境里,她的存在就如同一朵盛开的百合,路人都忍不住侧目。
李千寻努力平稳了一下摇摇欲坠的身体。
被那几个放高利贷的人不知道灌了什么酒,她的身体现在就如同燃烧般滚烫。
三天,三百万……
这些可怕的词汇在她脑海中不停翻滚。
刚才那些人威胁到,如果三天不还钱,就会把李千明剁碎了拿去喂狗
算了,不要再去想了。
忽然而至的一阵眩晕让李千寻有些难受,额头上渗出了薄薄的汗水。
她捏了捏拳头,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
那些人不知道给自己灌了什么酒,酒劲居然这么厉害。
但今天晚上还要去度假酒店值班,今晚是她暑期工的最后一天,明天就要正式去大公司上班了。
幸亏了大学老师的推荐,才让她杀出重重面试,得到了这个百年难遇的好机会。
今天,必须站好最后一次岗。
从值班室里拿了手电筒,李千寻拖着沉重的身体开始巡视。
她的脸烧得通红,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膨胀,连意识都有些模糊了。
“讨厌啦你,又捉弄人家……”
“我就是喜欢你这个样子。”
突然,酒店的露天游泳池那里传来了一男一女的嬉笑声。
李千寻的神经一下子绷紧。
这么晚了游泳池里居然还有人?该不会是什么亡命鸳鸯逃难到这里吧?
自己现在的状态,实在是不适合搏斗呀。
老天,你就不能让我安安静静度过今晚吗?
她握紧手电筒,蹑手蹑脚的走到游泳池。
“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干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