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拉军营彻底被佤邦军攻克,数百名战士高呼万岁,鸣枪向天空宣布他们的胜利。
“小雅,你太厉害了,真没想到你能杀了吴格雷,助我们一举拿下勐拉。”头巾男子兴奋地说道:“我们佤邦军终于可以扬眉吐气,落稳脚跟了。”
“嘻嘻,大哥你错了,吴格雷不是我杀的,另有其人呢。”谭雅摇头笑了笑:“我也是被他救下的。”
“不是你?那是谁?”头巾男子疑惑地看着她:“小雅,你没开玩笑吧?”
“骗你干什么,他是……”谭雅忸怩地噘着嘴,脸蛋羞红。
谭力一脸狐疑,瞧这小妮子的表情,难道……难道是她的情郎?
“他是谁啊,你要急死大哥啊!他在哪里,快带我去见他!我要当面向他道谢。”
“他叫林天,外面来的,咦,他刚刚还在灯塔上,怎么……”谭雅抬头看去,灯塔上已经空荡荡没有半个人影,几盏探照灯直射星空,悠远的光辉射入银河。
“走了?”谭雅心头涌起深深的失落,蓦然间想起一件事,失神喃喃念道:“瑙都……”
佤邦军占领军营的大势板上钉钉时,林天悄然功成隐退,身影消失在暗处,向旅馆快步行去。
树倒猢狲散,镇子里形势大混乱下,难保不会有人趁火打劫,离开这么久,海伦一定等急了,尽管他和老板交待过,但是在金三角这个人心险恶的地方,真的很不放心把一个女人单独留在旅馆里。
此外,考虑到他的行动目标,这个时候并不适宜抛头露面充英雄,就让佤邦军领下这个胜利称号,和海伦会和之后再去拜访谭雅的家人也不迟。
“佤邦军打进来了,快逃命吧!”小镇上到处是士兵惊慌失措的叫喊,旅馆里的煤油灯一闪一闪,老板叹着气收拾乱糟糟的桌椅板凳,战争一到,所有人都乱了分寸,谁也不能幸免。
林天几步冲上楼梯,推了下门,房门仍然反锁,心里头稍稍有些落定,大声喊道:“是我,开门!”
没人回应,外面枪声打翻了天,海伦怎么可能睡着,他眼神一变,砰!一脚踹断门板,扭开插销,掠入房中。
目光扫过浴室、卧室,海伦的踪影全无,人不见了!窗户旁剁着一只小刀,在夜色中闪着诡异的光辉。
“瑙都见,蓝魅。”展开纸条,五个娟秀的小字在打火机下一一展现。
蓝魅是谁?林天眯着眼烧掉纸条,纵身跃下窗口,漆黑的丛林里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瑙都……这回不去都不行了,看样子,劫走海伦的是一个女人,引他上钩还是有其他目的?
前路迷雾重重,夜色下,林天独自一人踏上了征程。
金三角丛林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极其危险的,特别是幽深的夜晚,蚊虫肆虐,毒蛇盘亘,单枪匹马行走无疑是自杀的行为,但这对于曾经在神农架深山九死一生的林天来说,根本算不上阻碍。
因为他走的不是寻常路径!向北方疾行三十公里,树木在脚下飞退,踏梢奔行,如履平地,自降王出手解了他地龙之毒后,林天很明显能感觉到修为大涨一截,但离那飞花摘叶、草木皆兵的极道高手之境还有一层看不清摸不透的距离,不过,在树梢上连续奔行,这已经冲破了普通人的能力范围,极道不远矣。
黎明时分,林天只身来到一处村庄外,躲在丛林里观察片刻,一支驴马商队浩浩荡荡从村内鱼贯而出,驮着沉甸甸的麻袋和大木箱子,在一队武装人员护送下踏着雾气和阴霾向北行去。
林天嘴角露出了狡猾的笑意,尾随着他们,保持几百米的距离悄然跟过去。
瑙都离这里不远了,他的计划是混入城内,查清楚大将军和这个蓝魅的底细,再见机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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