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某某人不好好读书,成绩差了。毕业出来没工作,要么去打工,拼死拼活的干,混的糊口钱。要么在家里,二亩地种上,重走父辈的路。而这种人,曾经的老师和同学们,会说他活该,谁让其上课的时候,要去混的?
但问题就在于,刘哥他的这群兄弟们,在偏僻的农村,连最简单的课本都没见识过。这不是什么奇闻,在天朝这鬼地方,贫富差距是很巨大的。看着新闻,天朝的人均值多高多高,几乎已经超越了老美。
按理说,天朝老百姓应该是很有钱了才对;但实际情况呢?老美贷款,世界各国的贷,然后得到的钱,去改善老百姓的生活。他们国家是欠债大国,百姓却一个个有钱得不行;相反的,咱大天朝,拿着老百姓的钱,去买美国的国债,自己的老百姓却穷得叮当响。
这不是什么玩笑话,在天朝的大山偏僻乡村,许多人现在还在用着蜡烛,连电灯都没有见识过。而刘哥等人,就是从这么一个穷地方,来到城市求生活的苦哈哈!
因为,刘哥为人重义气,自己运气好,出来读了几年的书。兄弟们来投奔他;所以再苦再难,他也不能抛下这群从大山之中来找他的弟兄。
刘哥的故事挺感人的,至少血祭王等人都感动了;没想到这家伙之前对他们不仗义,是为了这群大山的兄弟。?这一下,众人的怨气也消了,一个重情重义的汉子,是很值得人尊敬的。不过……明正诺还是觉得,刘哥这家伙为人不好。
倒不是说他不讲义气,而是他没出息;既然当了人家的老大,连手下弟兄的肚子都喂不饱,还混什么啊?刘哥唯一做得正确的事情,就是放手让这群小弟们,跟了自己吧!这倒不是明正诺多臭屁,至少他自己认为,自己能把自己的小弟养活。
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刘哥等人既然混了黑道,又不带种,不敢做太过的事情。所以,才干着这偷鸡摸狗,打劫自己顾客的事情。也活该他们,该饿肚子!现在交到自己的手中,就该让他们改一改了。
“唉,老大,你打算怎么办?”血祭王凑过来,在明正诺的耳边,小声的询问道:“这群人,你打算真的供养着他们吗?虽然,你再有钱,也不能养着一群闲人啊!”
“当然不会,我可不是什么傻子。”明正诺直接当着这群人的面,便说了出来。
明正诺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屋子里面的众人,然后冲着刘哥的苦哈哈兄弟们道:“我话说清楚,你们都是大山来的人,没见过什么世面。以为刘哥有点文化,又是你们一个大山出来的人,所以前来投奔他。但是,刘哥不行了,他养不活你们了,这是事实,也没什么尴尬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