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血祭王可不是你们这两个花花公子。我不是玩玩的,我是很认真的!”血祭王用一副不容置疑他的爱情的口气,冲着大家说道。
“得了吧!胖子,难道你还要和那彩仙,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不成。我告诉你,许多的傻瓜,都是像你这样的单纯。第一次的初恋,遇到了一个不该遇到的女人;最后,单纯的人,会受到最无情的伤害。只有受到了伤害后,他们才懂得变化。我劝你,还是抱着玩玩的心理吧!”公鸡头因为一开始就说过,彩仙有点诡异;怕血祭王上当受骗,这才主动的劝解道。想来,这厮的初恋,应该也是个悲剧才对。不然,何来的所谓的“经验之谈”呢。
“啪!”
但没想到,这时候的血祭王,突然的脸色一变。?手中的酒瓶子,重重的蹬在了桌子上,那翻滚的啤酒气泡,更是撒得到处都是。血祭王冷着脸,不悦的道:“不准再说她的坏话。我们是真心的,看在大家兄弟,我不想翻脸。”
“唉~”
看着好心当作驴肝肺的公鸡头要发飙,明正诺叹了一口气,然后制止道:“算了!公鸡头,这都是人家的私事。我们出来吃饭,是来开心的。一些人家不愿意说的事情,最好别再去说了。好了,来,大家喝酒!”
公鸡头虽然觉得自己十分的冤枉,可是明正诺既然已经发了话,他也不能不听。大家只好避开了彩仙的话题,开始喝起了酒来。喝着喝着,这气氛也就上来了;刚才的不悦,眨眼间也就一扫而空。
最后,这王小武突然提议,有酒有兄弟,可惜没有美¥女。以前喝酒,还可以找大姐头的胭脂社团,这一次,为什么不让她们一块儿来。他的提议,立即得到了大家的附和;所以,所有人都把目光,望向了明正诺。
如果换了以前,明正诺绝对会觉得挺尴尬的;不过,已经“经历人事”,不再是当初小处¥男的他,坦然接受了。反正,已经好久没有和大姐头她见过面了;当即,便欣然的答应下来,掏出手机,拨打了对方的电话。
这电话拨通了之后,大约半分钟,那头才传来了一个支支吾吾的声音,“喂,那位~”
明正诺听了,眉头皱了皱,询问道:“是啊。怎么?你感冒了,声音这么的怪?”
一听到是明正诺的声音,电话那头的大姐头,显然立即的激动了起来。整个人的声音,也在“兴奋之下”,变得正常了起来,“明正诺啊!不……不好意思。我刚刚在敷面膜啦!也没有注意到是你的电话。”
明正诺一头的黑线,心说“你这么爱惜自己的皮肤,还天天花大浓妆,不怕堵塞毛孔?”但他知道,大姐头花大浓妆不仅不是为了“遮丑”,反而是为了“遮美”。她的素颜,是十分好看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妞儿就是不喜欢素颜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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