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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迷,特别是铁杆歌迷,有些时候在遇到偶像本人的时候,很容易失态,大声尖叫这些还算是正常的,有些是失去理智的冲击保安线,为的就是能够近距离跟自己的偶像面对面。
那种状态……不能说错,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疯狂的一面,但如果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对于别人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说到底,偶像也是人,而且偶像比起普通人来说他们更多的需要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例如做出正面的表率。
一个明星不管做出什么行为,很多粉丝都会争先去模仿,这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
歌迷这般疯狂行径,不管任何一个明星,心里都会不舒服,但他们最终还是只能够微笑着面对,毕竟这是自己的歌迷。
可是这在某些键盘侠眼中,就变成了另外一种味道了,而网络舆论攻击向来都没有什么证据可言,别人也不会跟你考虑那么多,最终,承受这些负面影响的,还是那个明星。
所说说,追星还是需要理智,在这一方面上来说,某些地方就要好很多了,例如港星,那边的人对于追星这种行为就看的很淡很理智,或许是日常生活竟然遇到的原因,亦或者是两岸之间的文化差异,总而言之,追星不宜太疯狂,那样对自己或者是对偶像所产生的影响都不好。
“林嫣儿,我也是你的粉丝。”牧朗在旁边连忙道:“能不能也给我拍一张照,我自己有带相机。”
作为一个以记者为目标奋斗的家伙,牧朗不管是去哪里,身上都有带着相机,只是他的相机跟常规的相机不同,千奇百怪的,应有尽有,也不知道他去哪里搞的这些相机。
苏昊曾经就笑谈过,牧朗这个家伙实在是太适合去做间谍了,这些伪装性极强的相机就是一个很好的武器。
“嗯,行,没有问题,你现在就可以照。”林嫣儿没有一点儿明星架子,和善的笑了起来。
一般情况下,明星是很讨厌被人拍照的,不管是粉丝的,还是那些狗仔队的,这怪不得他们,生活在聚光灯下的他们,鲜少有自己的私人时间,而往往被人拍到照片之后,那些八卦周刊就会拿出来大吹特吹一番,而且向来都没有什么好话题。
例如跟朋友聚餐被拍到了,到了八卦周刊那边,就会变成跟情人私密约会了,不要怀疑这个可能性,甚至都不需要怀疑,而是百分百会变成这样的话题。
在网络大时代来临的今天,话题与点击量是娱乐周刊最看重的两个方面,他们只要这个,至于报道符不符合实际情况,他们才不会去理会。
而这样夸大事实的报道往往能够收到出其不意的成绩,这也是为什么那些余乐周刊会乐此不疲的原因所在。
“嫣儿姐姐,我也是你的粉丝。”童苗苗的眼睛已经满是红心了,好不容易能够开口说话,但却已经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至于矜持……先放一边吧,偶像在前,先表现了再说其他。
“嗯嗯,谢谢大家的喜爱,我这边已经给你们准备了礼物,你们看下喜不喜欢。”林嫣儿俏脸上满是笑意,从化妆台的抽屉拿出了好几张相片笑道:“这是我闲着没事的自拍,相片后面有我的签名,希望你们喜欢。”
“喜欢,实在是太喜欢了。”秦天著这个家伙是第一个高兴的就差手舞足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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