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简直是逼婚。
有逼婚的,还有逼人私奔的。《王风·大车》中一个女子就这么说——
牛车款款,
毛衣软软。
我想私奔,
怕你不敢!
接下来的话更火辣——
活着不能睡一床,
死了也要同一房!
你要问我真与假,
看那天上红太阳![10]
这是怎样的女人!
其实所谓“王风”,就是周王国的民歌。之所以叫“王风”而不叫“周风”,一方面因为王国乃天子所在,另一方面也因为这时已迁都洛阳。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诸侯各国可想而知。反正,只要她们有了爱,就会不管不顾。比如《柏舟》中的卫国姑娘——
河里一只柏木船,
漂呀漂在水中间;
眼中一位美少年,
爱呀爱在我心尖。
就是到死也心不变!
哎哟妈妈,
哎哟老天,
为什么不懂我心愿?[11]
这事同样没有下文。
弄不好,这姑娘只能私奔,或者偷情。
偷情在周代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召南的《野有死麕》(麕读如军)中,一位猎人就在山里跟小妞一见钟情。猎人用刚刚打到的獐子(麕)作定情礼物,两人便一起走进了树林。只不过那小妞说——
轻一点,慢慢来好吗?
不要动我的围裙,
别让那长毛狗叫个不停。[12]
哈,很真实。
召南这对恋人在山上野合,齐国那对情人则在男人住处幽会。唯其如此,偷情的女人对时间很在意,也很警觉。一到黎明,就会推醒怀中的情郎,男人则只会把她搂得更紧。
于是,《齐风·鸡鸣》中就有了这样一番对话——
亲爱的,鸡叫了,天亮了!
什么鸡鸣?那是苍蝇。
真的天亮了,太阳都出来了!
什么太阳?那是月亮![13]
接下来男的又说:别管那些虫子,让它们乱飞吧,我们再亲热一会。女的却说:不行不行,真的不行!我必须走了,你可别恨我啊!
怎么会呢?
花非花,雾非雾,金缕慢移莲花步。巴山夜雨巫山云,便是灵犀相通处。
事实上,有男女便有性爱,有婚姻便有偷情。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的制度“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真正的热恋,性冲动的最高形式,是中世纪的“骑士之爱”。骑士和情人睡在床上,门外站着卫士,以便一见晨曦就催促他溜之大吉。恩格斯甚至认为天主教会禁止离婚的原因是——
偷情就像死亡,没有任何药物可治。[14]
因此,婚外恋和一夜情,几乎任何民族和时代都有,社会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风流不是罪过,只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样鸡飞狗跳就行。
不幸与万幸
夏姬似乎命不好。
传言说,夏姬出嫁前就已经有了情人,叫子蛮,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甚至还有人说,他就是郑灵公。这显然不对。因为郑灵公的字是子貉(读如何),不是子蛮。也有人说,子蛮是她的第一任丈夫。这同样可疑。至少没人告诉我们,这位子蛮是哪一国的公子。也没人告诉我们,他俩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婚后又生活了多少年。总之,子蛮究竟是夏姬的丈夫,还是情夫,死无对证。我们只知道,在与夏姬有了性关系后不久,子蛮就去世了。这让夏姬一开始便背上了“克夫”的罪名,叫“夭子蛮”。
坏事开了头,后面就收不住。子蛮去世后,跟他上过床的这位郑国公主,便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从此叫“夏姬”。夏姬跟夏御叔过得似乎不错。他们生下了儿子夏征舒,也没听说有过什么不雅之闻。可惜十几年后,夏御叔也撒手人寰。这在那些视红颜为祸水的人眼里,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夏姬“不祥”的证据。没有人替她想想,作为天生尤物,年纪轻轻便成为寡妇是何等的不幸。
寡妇门前是非多,何况还是在陈国。
陈人跟郑人一样风流成性,两国也都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叫“东门”。东门未必是“红灯区”,但肯定是恋人或情人寻偶求爱的“约会区”。所以,郑国的情歌便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而陈国情歌所谓“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也可以理解为“东门之池,可以泡妞”。[15]
郑国和陈国,都是性爱的自由王国。
实际上陈国比郑国更开放。前面说过,郑国是有情人节的,叫上巳节,时间是在三月三。陈国却似乎天天都是情人节。陈人因为自称是舜帝之后,巫风盛行,国人个个能歌善舞。他们甚至有一部分女子,专门从事巫术,以歌舞祭祀神祇。这种“神妓”其实是最早的性工作者。《诗经·陈风》中的《宛丘》,就是某个男子献给巫女的情诗。
何况陈国的祭祀活动次数频繁,地点则除了东门和宛丘,还有南方之原。于是每到这时,陈国的男男女女便成群结队地倾城而出,泡巫女,会情人,找对象,大开其性爱派对。
不难想象,在风气如此的陈国,性感漂亮的夏姬一旦变成单身,事情会怎么样。
首先是国君陈灵公“当仁不让”,然后是他与卿大夫孔宁和仪行父“资源共享”,君臣三人共同成为夏姬的情人。他们甚至穿着夏姬的内衣,公开在朝堂上谈论偷情的过程,交流做爱的经验,大讲三十七八的她如何风韵犹存。夏姬的内衣怎么会到他们的身上?是夏姬给的,还是他们偷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们的行为丝毫都不避人耳目,在陈国朝野已是公开的秘密。
这事终于闹得沸沸扬扬。《诗经·陈风》中的《株林》,便是当时国民议论此事的讽刺诗。这诗说:我们国君为什么要去株林?谁都知道那里住着什么人。他是去看子南(夏姬之子夏征舒)的吧!第二天早上,他在那里吃点心。
看来,即便是主张性自由的陈国人,也觉得事情有点过分。舆论监督的结果,是导致了一位大夫的死亡。因为他对灵公君臣的所作所为,公开提出了批评。于是,在陈灵公的默许下,他被孔宁和仪行父谋杀。
没有了监督的君臣三人更加肆无忌惮。一年后,也就是前面一章说到的鉏麑自杀后八年,即鲁宣公十年的五月八日,这三个家伙居然在夏姬的客厅里,嘻嘻哈哈地争论她儿子夏征舒长得更像他们当中的谁。
陈灵公嬉皮笑脸地对仪行父说:征舒像你。
仪行父厚颜无耻地回答:也像君上您。
这玩笑开得实在过分,因为夏征舒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他们的私生子。士可杀不可辱。忍无可忍的夏征舒,便在陈灵公出门时一箭射死了那家伙。[16]
这应该是第三个死于非命的“灵公”。第一个是前一章讲过的晋灵公。他是因为为君无道,被赵盾的族人赵穿杀掉的,时间是在公元前607年(鲁宣公二年)。第二个就是夏姬的哥哥郑灵公。他是在晋灵公死后两年(鲁宣公四年),因为吃王八而起纠纷,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的,当国君还不足一年。六年后(鲁宣公十年),便轮到这位因偷情而丧命的陈灵公。前面说过,谥号叫做“灵”的,其实都不灵。但八年之内一连死了三位灵公,也未免太有戏剧性。夏姬六年前死了哥哥,这会儿又死了情人,实在倒霉透顶。
更倒霉的是,就连郑灵公的死,后来也被某些人说成与夏姬有关。他们说郑灵公就是子蛮。他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其实不是因为吃王八,而是因为吃醋。也就是说,郑灵公和某公子,不但都是夏姬的哥哥,而且也都是夏姬的情人。他们争风吃醋积怨已久,这才刀兵相见,翻脸不认人。
当然,这种无稽之谈夏姬并不知道。同样,我们也不知道陈灵公被杀后,她是什么态度和心情。我们能知道的是,惹出大祸的孔宁和仪行父逃到了楚国,杀死陈灵公的夏征舒则自立为君。弑君和篡位,在当时可是滔天大罪。垂涎已久的楚人便有了可乘之机,也有了灭亡陈国的“正当理由”。第二年(鲁宣公十一年)十月,楚军攻进陈国,杀死夏征舒。然后搂草打兔子,顺手牵羊把夏姬带了回去。
等待夏姬的,将是她无法主宰的命运。
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巫臣。
情种巫臣
关于巫臣,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多,只知道他是楚国申县的县公,家族为屈氏,字子灵。他的名字,几乎仅仅是因为夏姬才被载入史册的,因此除《左传·宣公十二年》提到过一笔外,以后便事事与夏姬相关。
巫臣与夏姬,前世有缘。
夏姬被带到楚国后,庄王和大夫子反(公子侧)便眼睛发直,都想要她,却被巫臣阻止。巫臣劝阻庄王的说辞是:大王出兵陈国,原本是讨伐有罪;如果占有夏姬,那就是贪恋美色了。以小贪而害大义,可以吗?
庄王只好放弃。
巫臣劝阻子反的说辞,则是夏姬“不祥”。巫臣说,这个女人,克死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子蛮和第二个男人御叔,害死了第三个男人灵公,连累了亲儿子夏子南,搞垮了大夫孔宁和仪行父,灭亡了陈国,真是谁沾上谁会倒霉。人生苦短,保命要紧啊!再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呢?
子反也只好放弃。
庄王和子反弃权后,夏姬被分配给了襄老,实际上成为襄老儿子的情人。因为八个月后,襄老就战死在疆场。夏姬则似乎没有片刻犹豫,就跟襄老的儿子上了床。没有人对此表示大惊小怪。也许在公众看来,夏姬这样的尤物,可是从来就不在乎什么后果的。
谁都没有想到,这里面其实另有文章。
时隔多年人们才发现,巫臣劝阻庄王和子反,其实是自己想要夏姬,而夏姬似乎也钟情于巫臣。史书没有记载他们相爱的过程,只知道他俩配合默契,利用国际政治斗争“曲线救国”,终于双双私奔到晋国。
这事相当复杂,也只能长话短说。
简单地说,夏姬被许配给襄老是在鲁宣公十一年十月。第二年六月,就发生了晋楚之战,交战地点则在郑国。战争中晋军射死了襄老,又俘虏了楚国的王子,并带了回去,准备用来交换被楚国俘虏的自己人。
于是巫臣就觉得机会来了。
巫臣的办法,是先跟夏姬打招呼:只要你回到郑国,我就娶你。然后又让人从郑国送信给夏姬:只要你回国,就能得到襄老的尸身。夏姬跟襄老,毕竟是法定的夫妻。她要回国收尸,楚庄王不能不批准,何况巫臣也做了工作。夏姬心里也清楚,所谓葬夫只是借口。事成之后,巫臣也不可能再回到楚国。于是夏姬扬言:得不到我丈夫的尸体,就不回楚国。
果然,夏姬一回到郑国,巫臣就跟她秘密结婚。
婚后,夏姬留在了郑国,巫臣却没有马上叛逃。事实上,他一直等到楚庄王去世,等到楚共王(共读如恭)即位后的第二年,才付诸行动。这一次,他利用了出使齐国的机会。只不过走到郑国,他就把任务和礼品都交给副使,自己则带着夏姬远走高飞。他俩原本是想去齐国的。由于齐国刚刚战败,便改变主意去了晋国。这一对情侣在晋国安家落户,巫臣还做了晋国的大夫。
当然,襄老的尸体和被俘的楚国王子,也被晋国归还了。但这是在巫臣叛逃后的第二年(鲁成公三年),跟巫臣和夏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回顾夏姬一生,性爱游戏不少。她甚至不在乎情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君臣,是父子,可谓上下老少通吃。但这一回,夏姬和巫臣可是玩真的了。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应该是一见钟情,而且相见恨晚。为了这难得的爱情,从密谋私奔到实施叛逃,他们用了七八年的时间。[17]
真心相爱的结果,是让巫臣和楚国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巫臣叛逃五年后(鲁成公七年),没能得到夏姬的楚国大夫子反杀光了巫臣的族人,巫臣则说服了晋国与吴国联盟伐楚。他甚至亲自到吴国担任军事顾问和教练,害得子反他们一年之内七次疲于奔命,被打得顾首不顾尾。
只有夏姬修成正果。
与巫臣结合后的夏姬是幸福的。晋国老太太反对迎娶的儿媳妇,就是他们的女儿。尽管与巫臣相爱时,夏姬已五十上下,但好歹等到了真爱。实际上,夏姬成为尤物,原本是上天的安排。能否遇到德义之人,其实由不得自己。她的所作所为,不过希望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在巫臣之前只遇到庸才或人渣,那不是她的错。
赖不到神头上
跟海伦相比,夏姬有点冤。
没错,夏姬是乱了伦,但乱伦在当时习以为常。[18]
夏姬也偷了情,但没有一次是在婚姻状态中。相反,当她跟丈夫御叔一起生活时,甚至在等待巫臣来团圆时,从未有过绯闻。比起海伦的背叛丈夫来,哪个问题更严重?
夏姬当然也惹了祸,但海伦惹的祸更大:特洛伊城彻底毁灭,众多英雄战死沙场,无数百姓惨遭蹂躏。然而结果却两样:我们被告知夏姬是一个淫妇,却几乎听不到对海伦的任何谴责。事实上,她一直以美丽女神的形象活在人间。2004年5月9日,华纳兄弟拍摄的影片《特洛伊》上映,第一个周末就赢得了4560万美元的票房。海伦的魅力毋庸置疑。
夏姬备受争议,海伦无限风光,这是为什么?
最简单的解释,是人神有别。
对!夏姬是“人之罪”,海伦是“神之过”。
谁都知道事情的起因: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爱情女神阿芙洛狄忒进行天界选美,奖杯是一只苹果,上面刻着“送给最美丽的人”。诸神让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裁决。帕里斯鬼使神差地将苹果给了阿芙洛狄忒,阿芙洛狄忒则把海伦作为奖品给了帕里斯。所以,从偷情到私奔,海伦都没有责任,也可以不负责任。至于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当然也不会负责。
没人负责,就没法问责,也不必指责。该做的,是狂欢、起哄和看热闹。
这是典型的希腊做派。
夏姬就没有那么好运。中国没有希腊那样的神,更没有谁会为一个女人的选择埋单。甚至按照宗法和礼教,女人就不该选择自己的命运。她要做的,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结婚,然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如果遇人不淑,只能自认倒霉。如果不幸丧夫,也只能自认倒霉。夏姬,怎么会有人理解有人同情?
当然,她也赖不到谁头上。
这样看,有神是好的?
错!问题不在神,而在人。我们知道,希腊的宗教,其实是艺术;希腊的神,则其实是人。看看奥林帕斯山上的那些伙计吧!骄纵、蛮横、放荡、小心眼。他们相互欺骗,故意找碴,争风吃醋,互不买账,还积极参与人类的战争和偷情,很黄很暴力。这跟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在人会死,神则是不死的。不死的神不受自然规律的限制,这才恣意妄为又不负责任。这当然很没道理。在特洛伊战争中,英雄阿喀琉斯对破坏游戏规则的阿波罗怒吼:你当然不担心将来会有报复!大埃阿斯则对降下漫天迷雾的众神之王宙斯怒吼:如果我们必须死,那就让我们死在阳光下吧!
这是正义的呼声,它比神性更高贵。
好吧!既然神可以行为乖张,人当然也可自由选择,至少人类的某些天性和天赋可以免责,比如爱和美。因此,海伦和帕里斯是不受谴责的。为他们的偷情打一场战争,也是值得的,甚至是必需的。有这样一场战争,英雄才成其为英雄,正义才成其为正义,爱情才成其为爱情,美才成其为美。一位英国学者甚至说,《伊利亚特》的真正寓意,也许就体现在它的两行诗中——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爱情,二是战争。[19]
这让我们想起了《左传》,想起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模仿前面的句式,这话翻译过来就是——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祭祖,二是打仗。
呵呵,希腊更看重女人,我们更看重祖宗。但无论希腊还是华夏,战争都是重要的,战士也都是重要的,更是史家不可忽略的。因为只有在战争中,人性的美和丑才会暴露无遗,并表现得淋漓尽致。
那就来说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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