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醉。”黎美菁手一挥,酒杯落地应声碎裂,她闻声顿了一下,又从桌上拿起一个杯子给自己倒酒。
手微抖,瓶子里的酒一半入杯,一半入桌,而后顺着桌子滴答滴答流到地上。
丰自明终究是看不过去,两个大步走到她身边,一把夺下她手中酒瓶,厉声,“够了!撄”
早在没有彻底跟萧莅阳分手时,黎美菁就开始各种不消停,彻底分手后的这大半个月,隔三差五的折腾,丰自明心里早有不耐,今日女友又因她的原因离家出走,那份不耐便如野草疯长,势如破竹,冲出体内。
包间里没有音乐,安静的连酒滴落地上的声音都格外清晰,他这声突如其来的厉喝犹如一道闷雷直劈而下,伴着回声,极具震慑力度偿。
黎美菁被吓一大跳,心尖都跟着颤了几下,待微醺的目光触到他阴寒,震怒的面孔,这心惧便又更甚了些。
从之前数次对凌楚翘发脾气就可以看得出来,丰自明并不是一个耐心绝佳,毫无脾气的男人,只是他把自己暴戾的一面隐藏得很深,在别人看来,他只是不够热情,但还是个温润尔雅的绅士。
若不是凌楚翘此次离家出走,原因又与黎美菁脱不了关系,且她到此时都还不消停。
黎美菁或许到死都看不到他这一面。
因为,她还不是与他亲密无间的人,看不到他全部的样子。
黎美菁还没从这震惊中回过神来,就被他从沙发上拖起来,带着往外走。
毫不怜香惜玉的架势,让她感到害怕,不停地挣脱,“丰自明,你要干什么,你放开我。”
丰自明不吭声,直接把人带向卫生间,到了连门都是用脚踹开的。
“砰。”的震耳响声直把隔间里的人都震住,即使方便完了,他们未走前都不敢开门的地步。
丰自明把人推到洗手台前,“好好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要是觉得满意大可以继续这么醉生梦死下去,我绝无二话,但请别连累无辜,除了你自己,谁都没有义务为你善后,也没有人能代替你承担放纵的后果。”
声音如常,但却透着凌厉,威严,在伴着震耳欲聋的音乐的洗手间里,字字句句都如钟,清晰地穿透进黎美菁耳蜗,心尖。
本就没有很醉,这会酒是全醒了,但她没有勇气抬头看向面前的镜子,害怕看到令自己都无法接受的摸样。
“喝的时候不是很爽快,怎么现在连自己都不敢看了?”响在头顶的声音还在继续摧残她的心灵,不留余力的打击着她,“是不是也怕看到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好言相劝过无数次,若不是心里的暴戾因子被激起,今天丰自明仍不会采用这种不顾及对方的脸面的刺激方式。
他其实没想过要断绝关系,永不来往,只是意识到问题,想要保持恰当距离,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不分时间地点,不分情态轻重的随叫随到。
换言之,如果黎美菁真的遇到特别大的,难以解决的,棘手的麻烦,作为朋友他还是会帮。
不老女神确实有,但毕竟是少数,生活中,绝大多数女人过了三十,即便保养得再好,脸上也会有点代表岁月的痕迹,其皮肤状态很多人都无法做到与同样坚持做保养的,刚十几二十岁的小年轻相提并论,更何况黎美菁近月来沉溺于失恋的痛苦漩涡,郁郁寡欢,大量熏酒,严重失眠。
即使化了精致的妆,刷了好几层粉,也掩藏不住她日渐下垂的眼袋,细纹,她现在整个人的状态都是憔悴的,死气沉沉的,充满负能量的,而此时,她刚刚喝了酒,又被丰自明强行带到洗手间,拉扯中,出门时梳得工工整整的头发略松散,衣服也有些起皱,总体是在原有的负面状态上又加了砝码,这个砝码叫做狼狈。
丰自明恋上凌楚翘时,她关注过自己的容颜,萧莅阳移情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时,她关注过自己的容颜,失恋后她更是时常照镜子,她比谁都清楚自己已经不年轻了,不再是十年前那个被他们爱慕的,浑身都透着青春气息的女生。
可以说,丰自明这番话,听在她心里,每个字都像把锋利的刀子,戳得她鲜血淋漓,痛苦不堪。
所以当她抬起头,看清镜中比平日照镜子还要糟糕的自己时,她承受不住的崩溃了。
这里没有镜子可供她砸,没有化妆品可供她摔,她崩溃的情绪无从宣泄,就像个疯子一样,在这间充斥酒吧震耳欲聋的音乐的洗手间里尖叫,痛哭。
这个样子的黎美菁,任谁看到都会觉得,她是狼狈的,可怜的。
事实上,不论其它,单论感情她也确实是挺可怜的。
在最美的年纪里恋上一个男人,陪他跑了场近十年的爱情马拉松,羡慕地看着周边的同龄女性都陆续结婚了,有的甚至连孩子都能打酱油了,而那个享受她整个青春的男人却移情别恋了,轻而易举地就把她甩了。
别人怎么想不清楚,反正作为旁观他们这段漫长马拉松的丰自明,在这件事上是站在她这边的,心里是挺同情她,挺怜悯她的。
一场放纵的情绪宣泄,消耗大量精气神,结束时,黎美菁如同虚脱,还是由丰自明帮衬才能站起来,离开酒吧。
自然,这一晚还是丰自明送她回的家。
分别时黎美菁问他一个问题,“我一直都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会选择她呢?一个看起来完全不符合你择偶标准的女人,是因为她年轻漂亮吗?”
那个女人很漂亮,她再嫉妒也没否认过这一点。
丰自明由衷回答:“如果非要说个所以然,我说不清楚,只是很确定,余生很想跟她一起走,没办法接受没有她的日子,另外,她很好,并不是你以为的那种空有其表的花瓶,而我爱她跟她是否年轻漂亮没有一点关系。”
从第一次遇见开始,她让他停驻目光,多看几眼的,从来都不是她那张人人称美的脸蛋,虽然他后来,现在都觉得她很美,但那都是在她开始饶他心后的事,他对她容貌的认知是有一个过渡阶段的,起初心如止水,印象是不丑,还不错,心被打扰后开始正眼相待,发现挺精致,挺美的,再后来住进心里了,爱上了,满心满眼的觉得她最美,美得让他挪不开眼,美得让他自动忽略掉与她同框的其它女性。
而男性,只要不是对她有所图谋的,他也都不会多看一眼。
不过他对她的好感却是从第一次遇见开始的,当然那种好感是无关风月,无关男女之情的,只是单纯站在医者角度上,觉得小姑娘挺热心,挺不错,再后来啊
丰自明握紧方向盘,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至今回想起都觉得心悸得厉害。
提了速,银色跑车划过黑夜街道,不留下一点痕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