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他们的收获不小,晒干之后,就和弟弟拿到镇里的干货铺卖了,还得了一两银子呢,现在所有银钱都让薇儿给收着,等攒够了束脩他们就可以去私塾学习了。
对于这些,李氏也是知道的,她也赞同让薇儿收着,娃儿自己挣的零花钱,理当自己支配,至于多少她也不知道。
再说李氏也知道娃儿们的心思,想去学堂。但是连着送俩娃儿去私塾,不是他们这样的家庭负担得起的。虽说每个娃儿只收四条腊肉,半旦粮,但是再加上笔墨纸砚,就不行了。
蔷薇也知道,这个时期,只有有钱人才舍得买书本,不单单因为它是最贵的,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再说还有宣纸和笔墨,要一直持续的供着,才能练出好字,他们就是不吃不喝也没有这么多的银钱。
何况还不止俩孩子,老二那边要是知道他们有钱送娃儿去学堂,还不知怎么闹呢,指不定就会死皮赖脸的把他家文明给强塞进来,理由就是都是郑家子孙,待遇要一样之类的。
好像从来就没有想过他们分家了,这些都是他们作为父母的责任,一次讲两次说的,都被刘荷花给胡搅蛮缠的糊弄过去了。
而郑茂康那个小叔只会一个劲的说自己没本事,亏待了娃儿等等,弄的每次郑茂CD心软担下,这些年连送带要的被老二家拿走了多少东西,李氏自己都不清楚了。
虽然每次她也生气,自己偷偷地抹过多少眼泪,蔷薇就见过好几次,也劝过她不能这么惯着二叔一家。李氏总是无奈的摇摇头,说是不想爹爹为难,反正家里就这么多的东西,他总不会不顾自家的几个娃儿。
蔷薇很生气,她知道李氏的委屈,也知道郑茂成是被那个表里不一的弟弟给骗了,但是蔷薇一点也不同情郑老大,一起长大的同胞兄弟,竟然不知道他的真性情。
有时候蔷薇就觉得不是郑茂成不知道,而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弟弟会骗他,用这种掩耳盗铃方式来自我欺骗而已。
而这也是蔷薇最不齿的做派,说白了就是鹌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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