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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黄色的内衫,绿罗色的公服。
集英殿中唱名后的一身衣裳,此时被沈耘穿在了身上。距离上一次换下,时间已经过去足足半月。
今日之所以穿起,并非为了炫耀什么。而是拜会州府和学政,于沈耘而言,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在京师的半年,秦州府衙在财力上的支持给了沈耘等人非常重要的学习环境,此时此刻,他有必要代表秦州的士子,向秦州府衙表示感谢。
一身公服,便是最好的谢礼。
沈耘居住的客栈里,大早上前堂只有零星几个客人在吃早饭。待他从后院走进来,一时间连同掌柜在内,齐齐的愣住了。
秦州可不是京师,七八品的小官遍地都是。屈指算算,在成纪县城能穿这等衣裳的人,也不过十来个。而这些人,由于客栈靠近府衙的缘故,掌柜全都认识。然而,此时居然有一位出现在这里。这是怎么回事?
吞了口吐沫,掌柜迎上来:“不知官人到来,小老儿慢待了。”
沈耘笑笑:“不妨的,店家,且取些菜羹来与我充饥。你派个人看看,若是府衙诸公都来了,烦请告诉我一声。”
“府衙在辰时诸官便到齐了。恕小老儿冒犯,官人是新到任的?咦,怎的便是我成纪县的口音?”掌柜的似是想要搞明白沈耘到底是什么身份,唤伙计去后厨招呼,自己站在沈耘不远处,颇为诧异地打量着。
终于,还是有位食客认出了沈耘。
“这不是一甲第四的沈传胪么,不想沈郎君居然回乡了。”这食客差不多三十来岁的年纪,看衣着也是个经常走南闯北的。此时想起来,惊呼一声,随即走到沈耘桌前,躬身作揖。
不待沈耘答话,这食客便继续说道:“小人郑克楠,是个行商。当日沈郎君被官家特赐夸官,小的正在京城。听说沈传胪是咱们秦州的,便特意多看了几眼。当日郎君穿的便是这身衣服。哎呀,真是没想到,我秦州能出沈郎君这般人物,当真天佑秦州。”
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在前堂的人们全都知道沈耘是什么身份了。几人在惊呼声中,看着沈耘的目光带上了几分敬佩。
在他们看来,当了官就该大鱼大肉,没想到这位居然只是要了菜羹。
掌柜慌忙就要吩咐后厨多做几个好菜,却被沈耘给拦住了:“莫要麻烦了,呆会儿还要去州府拜见诸公,如此大鱼大肉委实不敬。再说这菜羹我已经吃了二十年,一时吃别的,反倒有些不习惯。”
倒也不是沈耘做作,故乡的风味往往不在那些珍馐上,而是在吃惯了的家常菜里。前世沈耘便有几个西北的朋友,到了哪里吃饭,都不忘点一道酸辣土豆丝。用他们的话说,没有这玩意,吃饭就没味道。
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的时候,最难忘却是故乡。
几个人眼睁睁看着沈耘吃完一碗菜羹,居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待他付钱的时候,掌柜连连拒绝:“我秦州好不容易出这么一个传胪,为我秦州争了光。小老儿要是连一碗菜羹都要收钱,岂不是太没良心了。”
推辞中沈耘无奈,只能掏出笔墨,在店家惊喜的眼神中,于这小小店铺粉刷不久的墙壁上题诗:
“二十当年蒙圣恩,东华门前唱名声。昔年清贫莫敢忘,归来故乡品菜羹。庚午年五月,沈耘笔。”
这个叫唤郑克楠的,走南闯北,自然识得几个字。沈耘边写,他边念。待沈耘写完,收起笔墨冲大家拱手后走出门,他立刻瞪着嫉妒的目光看向掌柜:“老爷子,你这回可是占尽了大便宜。那沈郎君在京师有不少人请他赴宴求他墨宝,都不曾如愿。不想你这一碗残羹,便得了这莫大好处。”
郑克楠眼珠子一转,登时计上心来:“老人家,你这店铺卖不卖,我出三百两,足够你老人家赚二十年了。怎样,售卖给我如何?”
谁让他事先惊叹的时候将所有事情都说了出来,老掌柜连连摇头:“不卖不卖,你便是给我千两我也不卖。有了沈传胪的手笔,小老儿这生意自然红火的紧。我要把它当作祖业传下去。”
郑克楠只恨自己这般最快,居然将最重要的事情说了出来。见老人家如此坚决,只能摇头作罢。
而沈耘出得门来,直奔府衙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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