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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大清早,杨氏如约来洪家找苟小小。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一同来的还有同村的其她几名主妇。
昨天晚上吃了饭,杨氏和这些村妇在外面乘凉。她们听杨氏说将要跟着苟小小上山挖野菜,便请求一同前往。
今儿天蒙蒙亮的时候,就有人等不及,背着篓子挎着篮子到杨氏家门口集合。
人都到齐后,杨氏领着她们到洪家来找苟小小。她一下领来了七八个,这还不包括小孩儿。
苟小小一看上山挖野菜的队伍如此壮大,顿时头大,心里也有点儿怕。
山上都是雷区。这么多人跟着一块儿到山上去,万一出了啥事儿,她可担待不起。
何况还有小孩儿。
这个点儿,大部分小孩儿都在家里睡懒觉。而跟着来的这几个小孩儿,那都是一听说要到山上去兴奋的睡不着觉的。
他们从出生到现在,都没上过山,觉得山上新鲜,肯定有好玩的东西,听他们娘说要上山挖野菜,从昨天晚上开始就嚷嚷着要一块儿去。他们的娘们拗不过,今儿便将他们带在了身边。
谁成想,他们到了洪家,被苟小小一句话判了“死刑”。
“小孩儿不能去!”
一个年纪稍大点儿的小孩儿,一脸不服气,跟苟小小顶起嘴来:“为啥我们不能去!?”
“因为你们调皮捣蛋,因为你们不听话,因为山上到处都是雷区,不让你们去,是为了你们好!”
“谁说我们不听话啦!”
“你跟我犟嘴,就是不听话的表现!”
“我们保证听话!”
“你保证听话,我没法保证你们的安全。你们出事儿,我要是能给你们爹娘赔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保证带你们去。”
苟小小好说歹说,那小孩儿就是不听。
他仰脸儿蛮不讲理的说:“我不管,我就要去!”
苟小小也懒得费口舌跟他讲道理,“那你去吧,你自己一个人去吧。”
跟她顶嘴的这小男孩儿叫王康,家里两代单传,打小被惯坏了,是村里一霸,到处欺负人。
串儿他们都不爱跟他一块儿玩。
他还有个身份,就是王乡长的孙子。
康康他娘陈氏嫁进一个思想观念封建传统的家庭中,家中的人重男轻女,她并没有因为生了王康以后而母凭子贵,依旧跟她刚嫁进王家那时一样,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在王家操劳了将近十年,看上去跟快四十岁的黄脸婆一样。
王康没能称心如意,横眉怒目得凶着脸,指着苟小小,当众骂起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婊砸,当时就该把你浸猪笼丢河里淹死!”
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儿,能自主的想出这些话么,十有八九都是跟身边的大人学的。至于他从谁那儿学来的,答案不言而明。
即便王康出口成脏,唯唯诺诺的陈氏也没有张口训斥他,就连示意性的阻拦都没有来一下。
这就是当娘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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