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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我亲爱的弟弟》,讲的是黑社会盛行那个年代,警匪勾结,和政府反黑的故事。
来自农村的罗浩带着小他十岁的弟弟罗荣,自匪江偷渡到新港,从一个无名小卒,一路混到新港三大黑涩会巨头之一的罗鹰帮老大。
一路走来,罗浩手里染了无数鲜血,但他能起来,靠的却是警察署的一名警官,魏冬晨。
二人互惠互利,但说白了,罗浩其实是魏冬晨手下的一条狗。
魏冬晨让他咬谁,他就得咬谁。
直到国家开始打压黑涩会势利并且提倡反腐倡廉,魏冬晨被查,牵连出新港三大黑涩会头目,连罗鹰帮在内无一幸免,但罗浩却逃脱了牢狱之灾,在帮内成员的帮助下,逃到外国,躲过一劫。
若是看故事梗概,好像没罗荣什么事儿,但是这里面每一个细节,都有罗荣的故事,他是整部电影推进的关键点!
罗浩会来新港,是因为罗荣有不治之症,新港是殖民地,有当时条件最好的外国医院。
罗浩选择做魏冬晨的狗,是因为魏冬晨答应帮他治好罗荣的病。
罗浩能坐上罗鹰帮老大,帮他解决掉上一任老大的人,不是魏冬晨,而是罗荣。
国家开始打压黑涩会势利并且提倡反腐倡廉,魏冬晨被查,交代出罗浩,而替他背锅的,却是罗荣,安排罗浩走的,也是罗荣。
直到现在,凌浩天依然能记得罗荣送罗浩走时说的话。
“哥,我快死了,但我想活下去,你替我活下去吧,替我看看外面的世界,替我去瑞士滑雪,替我去澳大利亚钓鱼,替我尝尝,寿终正寝是什么滋味。”
这句话,凌浩天看一次哭一次。
这也是他成为洛希明忠粉的契机。
而现在,这样的罗荣,却要夏曦去演。
凌浩天一边摸眼泪,一边看向身后。
夏曦正认真的看着电影,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小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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