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得死!”李元芳心中的怨气还没有消,他轻轻地推开了如燕伸进他那鬼地方的手。“坏事还是坏在狄仁杰这老贼身上。”
“那好吧,我暂时不动你,等你慢慢地把心中的怨气吐完了我们再来捉一下子蟋蟀……”如燕知趣地把自己的手撤回到李元芳的上半身处。
“你知道有一个叫太阳神的吗?他叫赫利乌斯,这是他的本名,他的职业名称是叫太阳神。有一天他和往常一样把太阳从东海深处升起,行驶在太阳在一丈来高时,他的眼睛看到了鬼了,也就是丽达和海伦娘女都身无一布在自家门前的大院子里作日光浴,使他兽性大发……
到现在我都还说不准是谁之罪,不过就她们自身的美貌也是非常让男人难逃一死的,再加上她们又都用了化妆品,真是锦上添花。
太阳神把太阳升到一丈来高时,也是有鬼地他就正好把眼睛的光线顺着太阳光看进了丽达的大院,这是从院门口看进去的。这时正好是丽达和她女儿海伦刚化完妆来到院子中晒太阳,那个美呀,就是她身上放了炸弹也不会有男人不会往上爬,明知是死也会视死如归。这到不是说男人不怕死,是人都怕死。就像有人说男人不流泪,真正的到了伤心的地步,同样会流泪的。世界上的人没有怕与不怕,只是值得不值得。一个女人一旦美得超出了男人的生命,谁都会愿意死在她肚子上……
我当时听到这件事时,还认为赫利乌斯是一时犯浑,一时被美女臊昏了头。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是在运送太阳到西边去,是天体运行的标准,时刻不能停留。看来我错了,当时要是我我也会不顾生死地,向着身无一布的美女身上飘去……
赫利乌斯这一失职让太阳停在东海的上空停止了半天。直到小雀神去告诉天王宙斯,才又派神去接着把太阳往西送。这事连上帝都惊动了。
因为天上的神仙们在此之前是没有法律的,直到太阳神失职了才想到天界也要实行法律制。事情已经臭大了,真是没得救。换句话说这些神都怕得罪人,全是乌龟法,没有人敢定太阳神的罪,没有办法才去请得包拯。 这其中简直乱套了,有说是丽达用了化妆品,把女人化得过于漂亮,超出了男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也就是说。如果丽达不发明化妆品,不把自己化妆得过于夸张的漂亮,就在自家门前晒晒光屁屁,男人看到也不会像公牛看到了发情的母牛一样,发狂地逢山山过逢水水过,非斗上一下不可。
包拯也觉得事坏在这丽达身上,把自己化妆得过于娇艳,弄得没有男人看到不会下水的。但是,这货的后台硬伤了,你可能没有听过。这货是宙斯天王的小三,这弄得包拯不敢下手,比斩驸马还难。
你认为包拯真的不怕死吗?非也。那是做人的时候,等死了变成了鬼就同鸟一样。因为天王宙斯是神界的最高神位。谁也不敢得罪他,虽然他对这事情表达不持有任何私人感情。难道这不是表面话?人神鬼都是一样,他包拯要是敢斩宙斯天王的小三,天王宙斯非对他算秋后帐不可。在人家手下当差,要你死还怕寻找不到理由?
后来这只狡猾的狐狸包拯就想到把狄仁杰请去,东方世界两个最高级别的法官。把两个世界顶尖智慧的脑袋捆绑起来对付这太阳神失职一案。尽管这样还是没有逃过人情世故这一关。
包拯,大风大浪闯荡一生,铁面无私称雄一世,死后变鬼还是没有逃过人情世故这一关卡。天高大浪你闯得过去,小阴沟里就要你翻船。就像赵云赵子龙,七进七出斩不死,却死在小女人的绣花针下。
既然斩不得丽达,斩不得天王宙斯的小三,那就斩太阳神赫利乌斯,两个总要死一个。然而你猜这不又碰到了鬼吗?事情又被半路上杀出一个程咬金。”李元芳说到这里把事情推给如燕想一想,为什么会半路上出现一个程咬金?
“太阳神是天王宙斯的儿子?”如燕随口瞎猜着。
“聪明!”李元芳这是从包拯的用词中捡到的两个字。
“肯定马,运送太阳这本身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职责,我猜想天体整个运行的企业都会是天王宙斯一家神,同卡扎非一样,爷爷崽崽管理一个国家。”如燕还真认为自己瞎蒙蒙对了。
“蠢货,不过你说的意思差不多。当要把赫利乌斯问斩时,被娘娘拦住了,原来太阳神的保护女神是娘娘。这又死不了了。你猜想是天王宙斯的儿子,若真是天王宙斯的儿子,斩了也就斩了,因为这事惊动了上帝,天王宙斯过不了关。娘娘一出面,立马就有人猜想到,可能是娘娘和上帝的私生子,也有说是上帝的外甥。外甥一说可能是遮羞的,靠得住八九不离十是娘娘和上帝的狗杂种。
这不碰到鬼了吗,一神又比一神强,一神又比一神高,没得法又只好把刀放到丽达的脖子上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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