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包拯心里却说,世界上哪有丈母娘在看着新娘和新郎媾合的,这让我都害得不敢脱裤子。你就帮我一把吧妈妈?
妈妈丽达何许人也?美貌绝伦加聪明能干,一眼就看穿了包拯的心,于是就同包拯也把其裤子脱下来,然后抱起就往海伦的肚子上一放。
包拯那个美,心想世界上那有这等好事,不用吹灰之力,直接由丈母娘抱着放在女儿的肚子上,这不是直接把糖精当爆米花吃吗,非把人甜死不可。
但是,包拯直感到心中一阵酥麻,而且是知道从那鬼地方传来,啪啪,这马如同被枪打了一样一跑千里外了……
包拯躲在被窝里揉了揉眼睛,原来是黄粱一梦。包拯那个羞,简直就像口中吃死耗子,恶心得无处藏身。他觉得这又好像不是一个梦,是自己一直在这样想来着,但又问自己自己是这么下作的人吗?
后来他把自己拆开来看,把肉体的人放在一边,又把其灵魂放在一边,也可以说灵魂是思想,思想是好的,是不粘女人的边的,这是正常。而肉体又是另外一回事,是身上长了几几,同天下所有男人一样,会想女人,肉体中有荷尔蒙,有时这荷尔蒙会战胜人的灵魂,会把灵魂也带入胡思乱想中,甚至会把灵魂带到树背过,自己做主去满足一种一瞬间的所谓快乐或者满足感。反正就是这些无名太王的东西。
肉体难道不是自己吗?为什么要去克制这些大家都喜欢的东西?难道这是聪明产生的副作用?我为什么要聪明?为什么就轮到我来聪明?这所谓聪明的代价也太大了点,可惜我好多垂手而得的妹妹没有搞上一下,我鬼要这毫无乐趣的聪明,让我像猪和狗一样好了,看见母狗就追着跑,我难道还会比其他公狗差好多吗?
你看看这个社会,聪明的人嫌聪明受到了社会的多方面的束缚,想得到最原始的回到最初的野人时代,如狗如猪,最起码可以获得性自由,乱搞也不会被别人耻笑。是耻笑在束缚这些所谓自称是聪明的人?
这些该死的社会现象在打乱包拯一个自称是太空的种子人的思想。我为什么不能真正的去弄到海伦,就凭我是太空的种子人,但又想到这太空种子人是假设的,是以后才能有的事。
(本书最大的贡献是提出了要有太空种子人。现在不正是有人想到到太空去结婚吗?翻译成中文就是到太空去操B兜崽。希望读到这本书的读者朋友,有钱就去相信一下,到太空去第一次交配,争取弄一个超天才回来。)
“天亮了!”公孙先生来到包拯的睡榻前,因为天亮了好久,还不见包拯起来,就来把他叫醒。
“呀!”包拯在赖床,因为他湿了裤子,得躲在被窝里等自身的热气把它烘干。
包拯听到公孙先生在叫,只是先应了一声,再伸手去摸自己的裤子,觉得还是好湿,而且还比先下子更湿些,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一开始跑得是大马,如同下雨天,一开始是下得大雨,后来又下了一场小雨,这当然比中间时段要湿一些。这是姨妈(余马),包拯想到这里就躲在被窝里偷着乐。
的确,包拯一开始睡觉时是一直在想着海伦来着,至于这梦也是他半睡半醒的产物,到最后只是借梦境跑马了而已。
“包拯包大人,我们的船看到了一条河!”公孙先生又来说,怕是会错过好机会,看看包拯要不要从这条河中进入内岛?
包拯听到看到了河流,因为这是一件太高兴的事情,这就让包拯忘记了自己的裤子因跑马了还是湿的,一掀开被子就走向船头,他把这一现象看成是看到了美少女海伦,正如梦中的身无一布,在欢笑着张开双手把他迎接……
公孙策则把视线死在包拯的裤子上,在万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公孙策还以为天下雨了,把包大人的裤子淋湿了。第二时间又想到是包拯尿床了。在第三时间才想到了正处——包拯跑马了。公孙策这熊像被包拯眼睛的余光看到了,便侧转脸来睁大眼睛看公孙策,这又让公孙策眼睛的余光发现包拯瞪眼自己,便羞红着脸快速的看向别处。心想自己怎么成了屎伢仔,自己不也常跑马打湿裤子吗?这有什么好看的,切!
“去把八贤王叫醒吗?”公孙策问包拯说,这也算是打消彼此之间的暂时性的尴尬。
“暂时不用……”包拯目视着前方说。
“大人是怕王爷昨晚干了丁月华,现在正在熟睡中?”公孙先生开玩笑的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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