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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底海滩两军阵前旌旗招展,作战的旗帜迎风飘扬!
一边是一个斗大的“狄”字,一边是一个斗大的“包”字,这明显是狄仁杰在和包拯各带自己的人马两军对垒了。
可不是吗,两个都是文曲星投胎,智慧不相上下。在审判太阳神一案中两人较量没有分出输赢,此时非在金羊毛和美女海伦身上作出一个高低不可,以此为终决。彼此内心都有这种想法。
两军阵前兵对兵将对将,不堪一击的往后站。
天王宙斯和耶稣还有观音和王母娘娘,金羊毛和美女海伦。美女海伦身无一布,以此为以显美女最强大的可爱性,以此做男人荷尔蒙的催化剂。也是用做战前给男人的一济猛药,只要你看到了美女海伦,你就有为之得到死一万次也不怕的决心。叫做卵为色死,鸟为吃亡。
在美女海伦身后是妈妈丽达,这妈妈虽然已经是妈妈了,但也非常了得,曾被高神一号天王宙斯搞过,而且还让太阳神不顾生死失职去搞,结果死在丽达的肚子上,以此足见这妈妈也是不简单的妈妈了。
高神和金羊毛美女从两军阵前缓缓走过,这都是在四驾马车上,是一个非常耀眼的阵容,把两军战将直看得荷尔蒙在胀得叫娘。当然,天下第一号美女,只要是一个已经开始在成熟的男人,谁看到了谁都会想立即扑到这货身上,就算完事就死也无遗憾。
美女就是美女,她用五十米距离向一边挺一次胸和肚子,这是她的战术在猛攻增加火力点。也是演化着一种非常真实的形像,就是说如果你有本事拿下了这场战争的胜利,你就可以来和我这样玩!
第一阵是皮元庆对战岳云。因为他们都是使锤的,同时也是马上战将。
岳云一看到皮元庆,心里就有一种不知是什么咝味,就是不想打,或者不想下重手打。因为这婊崽太漂亮了,心相如果是一个妹妹,就跳到她马背上去给她来一个马震,那肯定会鲜得人死!真不想打。因为没有什么理由要打似的,只为了悬在高处的一块臭肉,就是打赢了也不知是谁有卵福先操上一下,然后就臭了(古人如此,现人就不如此吗?非也。都是向命运低头的产物。你的帽子呢?)
岳云骑在马背上在梅花圈上走上一圈,将手中的双锤举起来在空中有力的一碰,让其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包拯在营中手捋胡须定目凝视,心中只默念着岳云旗开得胜马到成功。要是第一阵败了,上去打第二阵的人肯定会有很大的压力,先丢掉了三五个回合,以后能保证阵阵赢吗?包拯在心中暗暗叫娘。
裴元庆坐在马背上,头戴金冠身穿金甲,头像是出奇的眉清目秀,是一表人才加一表人武。正宗的小鲜肉。这一幕被雅典娜关注了,她觉得虽然比吕布料子小些,可有这般清秀的男人也是少见,我得看好他,先放在篮子里着,吃不吃是以后的事,别到想起时临时要去阴间找得到?
是的,雅典娜不贪钱,这并不是她钱多,而是她对人生的世界观不同。她同样爱钱,但更加注重于男欢女爱上的一种高尚属性,求质而不随意。
(关于什么是世界观,在此我用一个价值观来比喻。一个无知的人上街。或者家庭主妇,她会或者想到买一个高压锅回家,她认为这最有价值,事实也是最有价值。而一个妹子家,就会或者想到买一条裙子回家,她认为这最有价值。因为这样可能会嫁到一个好老公。这就是人的价值观。思想观,世界观以此类推。
有读者肯定会说,鬼要你教,我懂!鹅,你懂归你懂,不懂的人多。十四亿人有八亿人不懂,这叫懂的人多吗?好多人不做声就认为他什么都懂,那死人更懂,从不问为什么?)
皮元庆坐在马背向后一看,正与狄仁杰对上眼了,两人做了一个非常难让外人看懂的眼神,只在没有中存在着那么一点儿,就像原子能,微小而力大。
回头看向前方,皮元庆两腿一夹马的肚皮,这马就不紧不慢的向梅花圈中走进。同样,皮元庆也将手中的双锤举过头顶,双手在空中画一个圆圈,然后将双锤猛烈撞击,其响声比岳云的要略胜一筹。凡事都是一样,后来者会优于前者,这在比试尤为让人看得出来。比如游戏规则,你是后者你会看到前者的错误,从而让自己避免掉这样一个同样错误,这是前者没有的一个优待。
皮元庆亮完自己的肌肉,定眼看上岳云,不由得心头一震。这时才想到岳云曾经锤震金蝉子,此时亲眼一见,这人有果然不凡的一面。就看其锤也是分量不小。
这仗还怎么打?没有前世的杀生之仇,也没有今生的冤家对头,谁能有心将对方一锤打死?是疯子吗?有这样打仗的吗,一上来就像一条疯狗,见啥咬啥,就连碰到石头上也咬一口?不用说这马都通人性了,本来就是通人性的,见主人没有用力踢自己的肚子,就也悠闲自在的走着,三步上前两步退后,搞起了杰克逊太空舞。
“打呀!”两边的自家战将都在说打,可中间的这两个人却等中了魔鬼入魂一样,不知道自己是来打仗的,反倒是如来看亲一样,都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的意中人,在哪样百看不厌的欣赏着。
“皮将军,打过去!”这是狄仁杰发话了,作为军中统帅,他不得不开口说打,目的是胜负,不打怎么能分出胜负呢?
包拯听到狄仁杰狗叫了,(这句话有点儿偏向包拯,你在写作时是站立在中间的,就叙述而言,本该是不存在任何观点的,这也是作家的通病,也许是允许吧?)就自己也忍不住的在叫喊着:“岳云将军,打过去!”
岳云回头一看,向包拯点头意示听到了,同时两腿一夹马的肚子,这马就立即提神了。沿梅花圈最大的外围跑了起来。与此同时皮元庆也把马跑了起来,手中的双锤在空中飞舞着,只等跑完三圈把锤砸向岳云的头上,不管死活了。因为曾经打过仗,两军阵前不就是要人死吗?
这一点岳云也明白,心想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只不过不是像打金蝉子一样,用得是冷不防。这下可就要凭实力了。
两人马打对头各有偏左,这样就把马的头错开了,锤就会打得有力一些。两人眼睛对眼睛对视了万分之一秒,然后各自举锤在空中相撞击。这都用得是右手手中的锤,因为都拼命了,再因为双方的力没有太大的悬殊,这就造成双方的手都被对方的力量震得把锤撒手了。因为都同时考虑到了不用死劲去把锤握住,丢就丢了,不要把胳膊弄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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