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微笑道:“那真是谢谢卢骏哥了。晚饭我请客,去哪儿喝两杯?”
卢骏是个豪爽讲义气的男子汉,短暂的相处便看出我与他有相同的性格,起身一揽我的肩膀:“我有一常去的饭馆,等会带你去报了名,再叫两个朋友一起为你接风洗尘。”
卢骏常去的酒馆名叫“常来”,离校门口不到100米,除了老板的那位身材火辣的女儿苏泞,相对于附近十几家饭馆没有半点特色。苏泞有一张纯净美丽的脸和苗条的小蛮腰以及细长光滑的腿,夏天一件简洁百搭的镂空刺绣白衬衫,一条修身包臀的蓝色波点短裙,将女人柔美的气质如盛开的花朵般展现在周围的人眼前。
苏泞也是幽茗大学的学生,与卢骏同系不同班。卢骏暗恋她已经一个月了,只是苏泞不喜欢卢骏这样粗声粗气、不懂含蓄的男生,卢骏每次想表白点什么,都被对方的冷漠退了回去。
卢骏带去吃饭的另外两个男生也都是豪爽的主儿,唯独我这个喜欢有点闷骚、装深沉的人看起来内敛绅士一些。苏泞或许觉得在桌上我有种与众不同的感觉,多看了我几眼,我也没放过正眼欣赏美女的机会,迎视着她的目光,但原于卢骏的暗恋,我没敢和她多聊。
不过,有美女注视着,面前又坐着三个仗义的兄弟,我喝酒没有半点犹豫。离开的时候,我数了数地上的酒瓶,一共六瓶53度的曲酒,另外还有一件啤酒,平均下来,我喝了一斤半的曲酒,这是我平生喝过最多的一次了。
自习课的时候,我醉了,还醉的不轻,害怕一说话满口酒气,我都没敢进教室,辅导员一出现,我就埋着头捂着嘴假装咳嗽走到离她两米之外的地方请假回了宿舍……
其实,按照我自己的意愿,我是不想读大学的,经济管理学更是想都没想。所以,进了幽茗学院,除了敷衍一下老师,我把大量的时间都花在图书馆和操场上,两个活动身体和活跃思维的地方。
由着自己的性子,无忧无虑的生活,时间过的充实而平淡,转眼,一个月过去了。10月5日早上,我起床后,照例跑步,洗漱……吃早饭的时候,我和同班的胖子万山牙遇上金融学专业的大一新生宋可儿。
我和宋可儿是在军训认识的,她是个羽毛球高手,军训那会儿,她和几个女生每天傍晚都会在篮球场旁的沙地上打羽毛球。而我是一个不甘孤单,喜欢交友的人,见了姿色不错又单身的女孩,也就忍不住借着打球的理由接触她们,之后渐渐也就熟悉了。我待人一向大方,时不时还幽默风趣一下,蛮招她们那群女孩子的喜欢。
宋可儿一向很有韩范,就像今天一样,宽松的翻领牛仔外套,内搭简单的白色体恤,再加上下穿着黑色的短裙,那双白皙修长的双腿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她一在我身边坐下,柔顺的发丝随风袭来一阵浓郁的芳香,乱人心智。我挪了挪地儿:“下午有课吗?打球去吗?”
宋可儿郁郁寡欢,筷子在饭堆里搅了搅:“王兄,我想我遇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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