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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坏了,不是指自己有多理亏,而是对方这次根本就不是一两家公司!
前番自己在网络上玩那些“专业影评人”,对方受了那么大屈辱,为什么最后没选择报警?
这固然是因为网络案件不好处理,最大的原因却还在对方身上。对方那种情况,只适合躲在暗地里赚钱做事,一旦曝出光来,闹到法院上,对他们而言那可比“被一页书痛骂”损失更大。
而这一次,五家电视台重播《射雕》,法律上自然是没什么违反的,毕竟想放什么,是电视台自己的事情,一页书这个影视制片人都没说话呢,关他们电影圈个毛事?
但对方能让法院给自己下传单,就代表了他们背后的势力,或者说上面某个利益集体,不想让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了。
想起最近自己公司申请《唐山大兄》的拍摄权,迟迟没给下来,林牧就觉得这其中有猫腻。
影院、影视公司、甚至是传说中总局里的某些个实权人物,随便哪方面出来使使劲,影响到法院都不困难。
不过,这种事情估计法院也很难办,因为下的传单并非是大厅公开审判,而是小厅私下调解。
本来也没林牧什么事,但种种原因下,自己却也得过去。
“也不算坏事,起码,正好给《唐山大兄》争取点好处……”
……
讲真,身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林牧还真没来过法院这种地方。
事实上,真正在大厅审判的案子,基本上也是很少的。其他一些小一点的案件,法官的处理方式还是调解,这已经形成一套很成熟的体系了。
让小萝莉在外面院子里玩一会,林牧与其他五家电视台的负责人,加上手下张卜仁那些专业的法律人员,就一同进屋落座。
一个装饰简单的房间里,坐上法官和双方人员,就显得“很满”,给人感觉很庄重严肃。
但林牧看着对面的几个人,就觉得很讽刺,影片质量不行,就动后台势力这样搞,还有脸装作一副义正言辞的模样?
这场调解,与其说是诉讼调解,倒不如说是利益商谈,因此开始张卜仁与他们关于法律上的争辩,根本就是走个过场,给这次活动披件华丽点的外衣!
毕竟,电视台也不是好欺负的,涉及到利益之争,更是没的商量。
法院的人员估计也是知道这种情况,因此在随意“调解”了一下,没有成功后,就让双方实权人物发言,自己就在中间打起了酱油。
“《射雕》必须停止播出!电视台是图得一时利益了,但损害的却是国家长久的影视利益!最近有多少影视公司的电影大肆亏损?又要有多少剧组因为承受不住损失而解散?因此而造成的千万演员、后期工作人员的失业,这是你们赚的那点钱所能弥补的吗?不顾大义,只求小利,希望几家电视台能够多为大局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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