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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把林牧当成偶像,自然就不自觉地了解林牧喜好,德卢斯因为这个缘故,在进入《天地》后,一直比较留意那些普通平民的生活。
在东方许多野外的村落中,里面的居民仍旧保持着如同历史上一般的生活,贫穷、受饥饿所困扰,即使是在号称商业最发达、最有钱的大宋,在那些偏远的普通野外村落里,依旧生活艰难。
这些村子,本意是为了让玩家了解历史,德卢斯也因此知道了许多事情。
在他看来,中国古代的老百姓确实很穷,见过的许多村子里,百姓闲时就是两顿饭,而以稀粥居多,白面馒头这种干食,是不少地主家才有的吃食,普通人吃的最多的,还是杂粮、粗粮。
宋代以后的盐还好,一般老百姓都能接受,但在宋代以前,德卢斯不止一次地在酒馆里听说书先生讲书,知道大唐初期,百姓依旧为少盐而困扰,好像程咬金还干过私盐的买卖,里面掺了沙子、石子的那种。
穿着上也是不宽裕,大人的衣服改小了给孩子穿,小弟穿着大哥穿过的衣服,这样的情况很普遍。
但德卢斯就是不明白了,为什么同样是缺盐少食,东方的女人怎么就那么的聪慧?
她们或许愚笨、或许就是那些生性粗豪、性子泼妇的女人,但这些女人在照顾一家吃食的时候,却从来不缺少智慧。
地里只要有能吃的野菜,女人们总是会领着孩子去挖野菜,更有无数种吃野菜的方法,或是烹煮、或是凉拌、又或是如同欧洲一般混在粥里煮,总是能做得有滋有味,给平淡的生活里,增加一点乐趣。
缺柴、少盐,这是哪里都有的事情,可是东方人口那么密集,打柴肯定没有欧洲这地广人稀的地界容易,怎么人家就能吃出千百种花样,自己老祖宗却只会做成猪食一般的稀粥?
衣服上更不用说了,这个小孩身上的兽皮,拿到中原绝对是稀罕物,就这么胡乱地缝成一件衣服,套在小孩身上。
德卢斯猜想,如果是把这块兽皮放到东方,那些聪明的女人一定能缝制出一件极其保暖、舒适的衣服来,边角料或许还能做成一双鞋子,作为新衣服,穿在过年的儿女身上。
……
一条街很快走完,这是一个野外的镇子,平日里靠种地、打猎为生,是一个专门用来安置玩家的“新手村”。
德卢斯坐在一个冰凉的石头上,心里烦闷得厉害。
他知道中、欧古代的生活、文化差距大,可他从来没想过,会大到这种程度!
几乎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不止是衣食住行,就连生活态度,都差距很大。
比如说在东方的那些村庄里,村民哪怕穷,但总是会全力搜集一切生活物资,乡里间和睦友善,很少见那些饿着肚子又懒得干活的。
但在这个小镇子,不说那些妇女厨艺的低下,似乎只要保证家人饿不死就行的生活态度,就说那房屋边外面角上,不时出现的污秽之物,就让德卢斯这个出身不凡的人几乎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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