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5人生若只如初见
闲来无事的某日,我在言情小说中看见一句被用烂的诗词“人生若只如初见”,颇有感慨,随口问身边正在看电视的烦人:“如果你和我一生只如初见,我们现在会怎么样?”
他想都没想,答我一句:“老死不相往来。”
我用力拍拍他的肩膀:“难得我们也有意见统一的时候。”
Actn 1
1999年9月,我如愿考入T大——我做梦都想读的大学。
T大,与我想象中的几乎一模一样,庄严的主楼,质朴的图书馆,满是林荫的小路,帅哥云集的体育场,跳跃着浪漫音乐喷泉的广场,唯一不同的——就是那栋不久以后便申请成为文化遗产的女生寝室楼。
那个沧桑,真对得起T大的悠久历史。
提着大包小包走进寝室,十几平方米的房间挤着六张床铺和一张硕大的桌子,本就十分拥挤的空间又堆满了凌乱的行李箱,令人完全无处落脚。
隔着万重阻碍,我好奇地看向屋内,我的室友已经全都到了,正在闲聊。
一番热情友好的谈话后,我得知寝室六个女生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的班级,气质美女卓卓和帅气的吉吉是一班的,圆脸的囡囡和可爱的溜溜是二班的,很骨感的肥肥和我是三班的。我对这种寝室分配方式十分好奇:“为什么学校不把同一个班的女生安排在一个寝室?是为了促进交流吗?”
最健谈的囡囡告诉我:“三个班的女生加在一起才凑满了一个寝室。”
“三个班一共六个女生?那多少男生?”
“据说有七八十吧。”
我顿时热血沸腾起来,这样的男女比例,我要是再找不到好男人,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Actn 2
我第一眼看见我家烦人,是开学半个月后的一次高数课上。当然,那时候烦人还不是我家的,我一般称呼他小程同学。
容纳了近二百人的阶梯教室里,我一眼就看见了他。
不是因为他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眼中装着远离喧嚣的冷静,也不是因为他长着一张小鲜肉的俊脸,而是他就坐在我后排,我一回头,正好看见他。
“囡囡,快看我后面那小男生,好像是高中生,是附中来蹭课的吧?”我压低声音问囡囡,她是我们系的万事通。
“你说程泽呀,他是一班的。”
“他是一班的?”他看起来很像高一的小男生,“不会吧,发育得也太迟缓了吧?”
“不是啦。他是咱们系年纪最小的,好像才十六岁。”
我晕,姐姐我十六岁才刚读高一,他要不要这么着急啊!
回头再看他一眼,我瞬间觉得我老了,老掉牙了!
Actn 3
整节高数课,我没心思思考无聊的微积分,专注地跟囡囡八卦小程同学的年龄问题。
我问囡囡:“他是从少年班考来的吗?”
囡囡摇头:“好像不是,少年班不是都考中科大吗?”
“难道是跳级?从初三直接跳级到高三?”
“有这么跳级的吗?”
八卦到最后,毫无结果,我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
清秋的暖阳从窗口映入,淡淡的金黄。他半垂着脸推导公式,轻扬的笔尖过处,是俊逸洒脱的字迹。
那一刻,我心底萌生了一种浅浅的膜拜之情。当然,那种好感很浅,浅得就像一滴荷露滑入湖中,湖面纹丝未动,只在湖心深处荡漾起涟漪。
Actn 4
课间休息,我闲得无聊,又偷偷看小程同学一眼,他也刚好看着我。
四目相对,我脑子一热,问:“你真的才十六岁?是高一就参加高考了吗?”
我发誓,我当时纯粹是对他好奇,绝对没有勾搭他的意思。
他抿了抿嘴角:“不是。”
他旁边的男生见他的回答太过言简意赅,好心帮他补充:“他昨天刚过完生日,满十七岁了。你这么关心他的年龄,难道是想帮他介绍女朋友?”
看小程同学一脸与年龄不符的冷淡,我忽然特想逗逗他:“我有个表妹,今年十四岁,你们年龄应该合适,等你们长大了,姐姐介绍你们认识吧?”
他看了我一眼,看不出情绪,或者说是我看不出来:“我喜欢年纪小的,越小越好。”
“哦,姐姐还有个外甥女,刚满月。”
他嘴角微动,掩不住一丝笑意:“还有更小的吗?”
我晕,口味真重!
但不得不说,他笑起来挺好看的。
高数老师清了清嗓子,我急忙回头继续上课,结束了我们第一次“愉悦”的交谈。
这便是我和小程同学的初识。那时候,我完全不曾想到自己会爱上他,更想不到我们的余生将会纠缠不清。如果想到了,我一定……早点儿勾搭他!
Actn 5
半个月后,一次C语言上机课,老师留了个高深莫测的题目,让大家发挥想象力编写,人就没影了,完全不考虑我这种编程无能的学生的感受。
我幽怨地钻研着天书一样的C语言,怎么也想不通,陈先生用他毕生的心血证明了1+1=2,为什么到了C语言里,1+1=10了?
他们考虑过哥德巴赫和陈老先生的感受吗?
我咬牙切齿地研究着老师留的题目,身边的空位上忽然有了人,带着一种熟悉又似乎陌生的气息。
我好奇地转头,看见小程同学抱着本C语言书,悠悠然坐下。
似乎感受到我的目光,他看向我,嘴角挂着浅笑。
我也回之一笑。
那个深秋,黄叶落地,却仿佛片片有心,只待春暖花开时……
Actn 6
鉴于和小程同学初见时“愉悦”谈话后,我的重口味被囡囡鄙视了一个礼拜,我这次保持淑女的缄默,一心一意编我的程序。
他开始捣鼓当时很流行的腾讯QQ,我记得那时的QQ还叫CQ。
我一次又一次尝试运行程序,每次都显示错误信息,痛苦万分。
而小程同学却聊QQ聊得不亦乐乎,只偶尔在我唉声叹气的时候,瞥一眼我运行失败的程序,然后,看似随意地翻了翻C语言的书,又继续聊QQ。
眼看下课时间要到了,我终不忍眼看着天才少年如此自甘堕落,问他:“你怎么不编程序,下课要交的。”
“为什么要自己编?别人编好了,拷一份不就行了?”小程同学抬眼看着我,理所当然地答。
“这,好吗?”
“能找别人帮忙做的事情,何必麻烦自己呢?”
我:“……”
这逻辑,咋听着貌似有点儿道理呢?
我忽略掉他的歪理邪说,继续以大姐姐的口吻劝他:“你不自己编编,考试的时候怎么能会呢?”
他扯了扯嘴角:“我看你编了半小时了,也没见你编对一个子程序。”
“呃?你看出来了?”
他拉着椅子靠近我一些,指了指我的电脑屏幕:“这里应该是逗号。”
他靠得很近,我几乎能感受到他柔软的发丝。不得不说,他的发质很好,浓墨的颜色与光泽,自然垂下,有种淡淡的海飞丝味道。
“这一行,你多了一个括号,第三行,应该调用主程序……最后,你忘了结束句。”见我低头准备翻书求证,他直接告诉我,“第24页有个类似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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