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为他的温柔体贴而感动,听他补充了一句:“……补补脑!”
我:“……”
Actn 4
在补脑的过程中,我悄悄观察小程同学的举动。
他和我以前认识的男生都不一样。
他很细心,吃饭之前,先把一次性筷子掰开,放在我的餐盘上;
他会把饮料的瓶盖拧开,放在我的手边;
他还会把我的水杯用清水冲洗一下,再为我倒满白开水,放在我的餐盘边;
他让我先选完菜品后,又补充两道女生都爱的甜食,他要的菜足够四人的量,而他的食量还不及我的一半;
他会在恰当的时候递给我一张纸巾,也会在适当的时候,为我蓄满杯子里的白开水……
我一向对会照顾人的男生毫无免疫力,所以看到他自然而然地为我做这些事,我的心丝丝缕缕像是被什么东西缠绕着,那仿佛是一种遗憾,遗憾眼前这个很符合我审美观的男生只有十八岁,比我小了两岁零三个月。
其实,两岁多的差距在我看来,也不算很大,如果他二十八岁,我三十岁,那不过是生得早点儿和晚点儿的区别,可我现在二十岁,而他才十八岁,刚成年的小男生……
我如果和他谈恋爱,那不是口味重,那是脑残了!
冷场中,小程同学忽然问我:“为什么大家都叫你‘小迷糊’?”
“因为我记性不好,总是丢三落四。我还对数字特别排斥,记不住各种与数字有关的东西。”
他说他刚好相反,对数字特别敏感。
我忍不住又想测试一下:“我再给你出个测试题呗。”
他默默看我一眼:“出吧。”
我笑了笑,说了我新手机的号码。
他也笑了笑,对我说了一串11位数的号码。
我除了139,其余的数字完全没记住。
Actn 5
吃饱喝足,心情愉悦,我正准备掏钱包付账。
他伸手阻止我:“把钱包收起来吧,我不会让女人在我面前掏钱的。”
“为什么?”
“男人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样。”
我:“……”
小程同学的谬论总是如此的——振聋发聩。
Actn 6
回到寝室,我正抱着手机回忆他说过的那个号码,短信息提示音响了。
看见屏幕上显示一条短信息,来自139……,我立刻猜到是谁,没错,就是靠猜的。
我欢乐地点开信息,看见上面显示:【我估计你记不住我的手机号,发个信息给你,方便你存在手机里。】
我:“……”
这人,不要这么了解我行不?我很没面子的!
Actn 7
捧着手机,我抬头看向正在写《入党申请书》的卓卓,柔顺的长发垂在脸侧,露出白皙纤柔的侧脸,更显出她气质高雅如兰。
我问:“卓卓,你觉得小程同学这个人怎么样?”
卓卓手中的笔顿了顿,陷入沉思,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相当不错。虽然只有十八岁,可心理年龄绝对不止十八。不过,就算心智再成熟,他也还是个小男生,太小了……”
我依稀在卓卓的语气中感受到一种遗憾,恰如我心头萦绕的遗憾。
靠在床上,我失神地望着天花板。
我想起高中时那些曾爱得死去活来、轰轰烈烈的十八岁小男生,他们现在都已开始了新的恋情,提起当初的“海誓山盟”,只是一笑置之,最多说一句:“当初太年轻了!”
是啊!当初他们才十八岁,谁能相信一个男人从十八岁到八十岁,都不变心呢?
卓卓不信,我也不信!
Actn 8
几天后,我正无聊得要死,天使般美好的卓卓一回寝室就问我:“心心,你想不想打牌?我刚才碰上程泽了,他约我们去楼下打牌……你想去吗?”
我顿时满血复活,从床上跳起来。
“去,去……呃,等等,我去梳个头,洗个脸,换件衣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已经开始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形象。
虽然我永远没有卓卓出众的气质,可我还是希望他记忆中的我,不会太糟糕。
我第一次去小程同学的寝室,万分意外。
我以为男生住的地方,一定是床褥凌乱,脏袜子乱飞,一片狼藉,无处落脚。
然而,处女座的小程同学,将洁癖发挥得淋漓尽致。
他所有的东西井然有序地摆放着,书架上放着一套蜡笔小新的泥偶,格子床单平整地铺在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上面还靠着一个抱枕大小的蜡笔小新,大大的脑袋,特别萌。
“好可爱啊!”
我那时正迷《蜡笔小新》的动画片,看见实体,忍不住抱在怀里感受一下,软软的大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闻着熟悉又陌生的味道。
抱着可爱的蜡笔小新,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问小程同学:“你很喜欢蜡笔小新吗?”
“嗯。”
见他的回答言简意赅,他的发小室友帮他回答:“程泽小时候很胖,脑袋圆圆的,说话也特别逗,和小新弟弟一模一样。”
我瞧瞧小程同学的侧脸,再瞧瞧怀中的蜡笔小新,这种对比……还真是很挑战我的想象力。
Actn 9
那天打牌,小程同学抽中了和我一队,我满心期待地以为可以大胜一场,结果我们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我问他:“你今天的牌运是不是特别差?”
他深深看我一眼,是深不见底的那种眼神:“不是。”
我刚想问,那你怎么输了,想起他说过的话——“当然输过。牌运特别差,或者碰上猪一样的队友时也会输……”
我抱着怀中的蜡笔小新默默惭愧。
Actn 10
不知不觉,已经十一点多了。
我知道自己该走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放下怀中的蜡笔小新,真的舍不得。
咬咬牙,我厚着脸皮问小程同学:“你这个小新弟弟好可爱,借姐姐玩两天呗?”
“你喜欢?回头我送你一个。”他随口答。
我以为这只是他不愿意借我玩的托词,恋恋不舍地放下。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他真的抱着一个一模一样的蜡笔小新来我们寝室了。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你抱着它来干什么?借我玩两天?”
“送你的。”
我还是没反应过来:“送我?为什么送我?”
“我答应了要送,就会送的。”
说完,他直接把蜡笔小新塞给我,转身就要走。
“答应了送就送?你要是答应送我一个真的,你也送?”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想说什么,又似乎尴尬着不知如何开口。
我立刻意识到,我又犯二了。
我决定撞墙自尽。
Actn 11
我羞愧地抱着小新弟弟坐在床边。
我清晰地记得,那是晚秋时节,泛黄的叶子被凉风扫落,一地干枯。
人都说晚秋凄凉,落叶无情,我从不觉得……
直到那天,我抱着毛茸茸的蜡笔小新,脸贴在它的大脑袋上,歪着头看向窗外,才发觉秋天真是个萧索的季节。
萧索了世事,也萧索了心事。
***
从小到大,我对毛绒玩具向来无感,小程同学送我的蜡笔小新是我唯一喜欢过的毛绒玩具。
我把它放在枕边,每当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时,枕着它大大的头,心才会安宁。
许多年,那个蜡笔小新一直放在枕边,即使它霸占了我半个枕头,也从不觉得它多余。
因为每次看见它时,我总会想起程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