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低头看着小小的人儿,咧着嘴笑得轻脆,心中是软的不行,不顾他人的劝导,硬是咬牙养了下来。
这些年,与其说是他养着小玲儿,不如说是小玲儿给他了力量,才能支撑到如今。
“玲儿还小呢。”黎汉砸吧嘴,光是想着小玲儿以后要嫁人家就觉得不舍,不过心中到底惦记上了,是可以开始攒嫁妆。
说完,两人相视一望,都张嘴大笑了起来。
这里面带着对于未来的希望。
屋内屋外都传递着笑声,感染着金芸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金姑娘。”旁边走来一妇人,她手中端着小碗,道:“这是自家做的酸萝卜,味道还不错,您尝尝?”
小碗洗的很干净,里面的萝卜条堆的冒尖。
金芸也不客气,伸手拿起了一块放进嘴中。
有些酸,吃过后又带着萝卜的甜味,她点了点头,道:“不错。”
妇人略显紧张的脸上,笑容不再僵硬,她连连说道:“这是刘婆子的手艺,萝卜也是自己种的,金姑娘喜欢,等回去的时候带上一些,管够。”
这样的一句话,有的时候是客套,有的时候说的真诚。
此时便是后者,如今的一切可以说是许三带来的,可许三跟着的却是金家的老爷,他们自己也会记得这个恩情。
可不管是客套还是真诚,金芸对于吃食都是来者不拒,她点了点头,说:“多谢了,可我没带碗过来。”
“没事没事,家里其他东西不多,碗筷到是不少。”旁边的黎汉连忙说道:“胡大狗也不知道走了什么运道,上山捡柴火结果发现了一堆丢弃的碗筷,瞧着都是崭新的,这不,家里留了一些,剩下的都洗干净拖出去卖了。”
聊着这些,妇人也来了兴致,她道:“成百上千的碗筷,胡大狗硬是找着家里人扛了许久才扛回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就算这些碗筷不需要,也不用费这么大的劲,往上山丢。”
“不过,想来也是不差钱的人,筷子都是好木做的,碗多是陶瓷,哪个普通人家舍得丢弃,还那么多,得是一大笔钱呢。”
金芸将手抬起,看着手中拿着的小碗。
通体白泽,还有着祥云的纹路,算不上顶好,却也不差。
镇上平民百姓用的也差不多是这种。
但如他们所说,山上成百上千的碗筷,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除非是那种大户人家,家中奴仆成百,可也不会备上这么多,还大老远的跑到上山丢弃。
也不知道为何,现在提到山,金芸就有些浮想联翩,她问道:“是哪座山?”
妇人刚要回答,外面就传来了小玲儿的哭叫声。
几人顿时就起身向外,瞧见的一幕,让人惊慌不已。
“快,快搭把手,胡大哥受了重伤。”
地面上,白色的雪掺杂着滴滴红色的血液,只见几人联合抬着一人,那人身上暗色衣服渗出黑红,一路上,流出的血落得满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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