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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为李宸置办的庄园,取名不羡园,方圆三百里。
李治从南方找来了一批精通种茶的人来专门种植茶树,还拨了一名上司农寺丞来替李宸管理不羡园,大大小小的奴仆加上从附近请来的长工,居然也有数百号人。
李治拨给李宸的司农寺丞姓陆名观,年纪将近四十岁。
李宸从前的时候数学不太好,听到方圆三百里之后,各种数字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算,算来算去,算到最后,自己都有些目瞪口呆,她居然拥有一片上万亩的产业!
陆观领着城阳公主等人在一片宅子里停下,大门十分气派,挂在上面的牌匾上写着不羡园三个字。
李宸一看,便知那三个字是出自母亲武则天之手。
父亲取名,母亲题字,李宸心中忽然生出一种怎么也压抑不住的骄傲来,东封泰山之时,她意识到由父母掌管的大唐赫赫威名,而如今的不羡园,则是让她感觉到身为一名帝国公主,可以拥有的东西太多,眼前的不羡园,只是父母给她的一小部分而已。
进入不羡园大门,映入眼中的便是铺着青石板的大路,大路两旁种着各式的花草,在其中一座大院子前,有两株高高的银杏树像是护卫般分别立在大门左右。
陆观顺着李宸的目光看过去,笑着说道:“这两颗银杏据说至今已经有三百年了。”
李宸听了,脸上露出欢喜的神色,“真的么?”听说活得长久的东西,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都是很有灵性的。
陆观恭敬点头,然后带着城阳公主一行人往里走,院子很大,在院子深处盖着好几处宅子,宅子之间,小道相通,有涓涓溪水环绕着。李治为李宸选定的住处在院子的东面,屋前是一大片的池塘,池塘上建有假山,假山上花草盛开,栈道萦回,下面碧水荡漾,而屋后是一片紫藤花树林。
李宸四处张望,春天已至,假山上的花草姹紫嫣红,树木吐着嫩芽,屋后的紫藤树已经花开,布局雅致。母亲说她的住处,是由父亲亲自设定布局的,李宸这才发现原来父亲也是个十分有才情的人。
在大院后面,是后山,后山上有小溪,大院里宅子之间的溪水环绕,便是从后山引下去的。
太平和李宸一起走着,一边看一边笑着和李宸说道:“阿妹,以后可有地方消遣了。冬天的时候,可以去骊山泡温泉,冬天的时候,便能到庄园里来,有山有水,可以钓鱼、泅水,啊,等到夏天的时候,便可以在池塘上泛舟。”
李宸光是听着,就觉得那样的日子实在是太快活了,比关在宫里不知要逍遥多少倍。
李宸在父亲为她选定的宅子住下,太平不想折腾,直接和李宸同住,城阳公主则是选了南面的宅子住下,薛绍他们打完猎回来后,也是要在那边落脚的,城阳公主在那边住下,刚好能坐镇一下,免得几个少年难得放风一回,就没日没夜地肆意玩闹。
果然,傍晚时分,李显李旦等人在一队骑卫的护卫下,来到庄园。
李显已经是要变声的少年了,粗着嗓门就喊,“太平,永昌,看我们逮到了什么!”
太平和李宸从院子里跑了出去,只见李显手里提着两只小兔子。
太平召唤着李宸和上官婉儿过去,年龄不大的小姑娘见到这种毛茸茸又无辜的小动物,一下子心花怒放,即便上官婉儿向来持重,也露出了笑容。她低头摸着手中的小兔子,可大概小兔子是被李显他们吓着了,在她手中瑟瑟发抖。
李宸看了看上官婉儿和太平,显然她对小兔子没什么兴趣,于是又看向策马而来的李敬业和薛绍。
李敬业手里拿着一个木棍,有一只灰不溜的鸟被绑着了脚,只好停留在木棍上。
李敬业见李宸的目光落在那只鸟上,他愣了下,看了看手里的鸟,又看向李宸。只见那个和他阿妹年龄差不多的小公主眼睛一眨不眨地打量着这只灰不溜的小鸟儿,好像很喜欢的感觉。
李敬业本想将这只灰鹦鹉带回英国公府给李妍熙的,然而当他看到李宸的模样时,犹豫了下,然后将手中的木棍递了过去。
李宸眨了眨眼,大眼睛看向他。
清澈的眼里带着几分迷惑,模样十分可爱,少年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一个温煦的笑容,柔声说道:“这是灰鹦鹉,我在打猎的时候发现的,还小呢,好好养着以后会学人说话。”
会学人说话的灰鹦鹉?
李宸接过那根木棍,跟木棍上的灰鹦鹉大眼瞪小眼,瞪了半晌,灰鹦鹉扭头不再看她,模样十分傲娇。
李宸:“……”
下马的薛绍看着李宸手里的灰鹦鹉,笑着打趣,“没想到永昌阿妹竟喜欢这种灰不溜的鸟儿。”
李宸下巴微扬,轻哼了一声,“我就喜欢,不可以吗?”
太平看到了这边的动静,也凑了过来,然而她觉得灰鹦鹉实在是不好看,撇了撇嘴,将捧在手中的小兔子献宝似地凑到薛绍面前,“表兄,看!”
薛绍笑着伸手摸了摸小兔子的头,小兔子吓死了,那对竖得高高的耳朵塌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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