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有些惶恐的说道﹕“我尊敬的主人,虽说这称谓有些怪异,但是那位大主顾说,在他们老家,时常举行斗鸟比赛,胜者则被冠以“鸡鸡鸟”的称号,而鸡则是鸟中的霸主,就同于王鸟、王王鸟,可是殊荣啊。”
李君翻看了一下扎克的记忆,那是一个又矮又土的老胖子,满身的穿金戴银,拉车的马,都必须用八头纯种的赤红马。
王,独一无二,象征着国王,幸好异世没有“王”这个姓,否则将会以大不敬的罪过,处以绞刑。
为避忌讳,所以改王为鸡。因为在异世人的观念,鸡属于鸟禽一类,同样有翅膀、鸟喙,异世的鸡无论是公鸡母鸡,还都他么能飞,像极了大个的鸟,并没有对李君表达出的丝毫不敬,而是恭维。
不过,李君依旧很是不高兴,毕竟这个词,自己怎么听都像是在骂自己……嗯?
“以后不许在我面前提起那什么,“鸡鸡鸟”这三字!”
“是,主人。”
李君“滋滋”的吸了几口茶,瞥着鬓角已经生出白发的扎克,问道﹕“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以咱家的身份和财产,怎么也得娶个十几岁的漂亮女孩当老婆不是?”
扎克道﹕“多谢主人好意,不过扎克并没有这个打算。想必主人是知道的,扎克曾经有过一位妻子,跟着扎克颠沛流离,却始终不离不弃,结果……被奴隶主子生生的用皮鞭抽死,连带腹中的婴儿也……”
说道这里,扎克神色顿时黯然,虽说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但这件事情,他始终无法忘记。
眼看着妻儿被奴隶主子抽死,自己却没有胆子杀了那人,替妻儿报仇雪恨。
或许,长时间的奴隶生涯,已经令扎克学会了服从,懂得了害怕,从内心深处就生不起反抗的念头……
逆来顺受!
李君叹了一声,从桌子上拿着一本《百家姓》,读了起来。
《百家姓》……说起来很让李君恐惧,他竟在扎克的记忆中,阅览到了完整的《百家姓》,也就是说,身为纯正黄种人,作为异世人的扎克,竟知道《百家姓》!
要知道,《百家姓》始于北宋时期,距今可有八百多年的历史!
李君不知道是哪位获得东方老者传承的先人,来到这个异世留下的,不过,根据扎克的记忆,这部《百家姓》乃他们家族代代流传的东西,具体的一些情况,他也并不知道。
“那个老头的执念也太深了吧?到底从地球弄来了多少个像我一样的人?”李君揉了揉眉心,前面几个得到“挂”的幸运儿主角,无一例外,全都死了。否则的话,李君依旧在前世过着很苦逼的生活,也来不了这里。
唯一的主角光环破碎,稀碎稀碎地,唯一就剩下一个‘挂’,一个金手指。
入夜,李君在吃完四五十个饺子后,打着饱嗝,肩上落着一只小鸟儿,晃晃悠悠的逛着街。
虽说自己的大名响彻了帝国,“英勇无畏”的事迹编入了教科书中,成为了小孩子们记忆中,又一光辉的“英雄”——一位罕见至极,为数不多活着“英雄”,但在没有网络、照片的异世,人们只能靠描绘出的面容辨人。
刚开始的尴尬,被人提及会脸红的李君,现在倒是能厚着一张脸皮接受了。
出个门,没有戴墨镜,只贴了满脸的络腮胡,就出门逛街了。
……
这才是真正的异世逍遥游,贵族头衔有了,每年入账千枚金币的产业也有了,占地四百亩的大城堡也有了,漂亮的小侍女、随意呼喊的仆从、侍卫;最大的名誉、数年来帝国最高的人气;巴结声、讨好声不断……
过几年再讨个老婆,调教调教几个小情人,混迹在各大贵族圈中,与贵族小姐、贵妇们传出点某些优雅而又美好的绯闻~~
但事不如人意,十五天后,也就是短暂的半个月的清闲日子后,来自帝都的一张旨意送入了迪一魔法学校中,催促在那里住下来的李君,赶紧回到帝都听宣。
帝都,王宫的议政厅内。
“李君,所有臣员一致认为,以你的功劳和资历,从平民一下策勋子爵,已经是破例了,开了一种先河,毕竟,爵位可不是街边的大白菜,子爵更不是轻易可以策勋的,需要极高的战功和资历……所以,我打算调拨给你一万军马,领军出征,去达夫克尼平原,剿平那里一座,邪恶的亡灵魔法师的城堡。建立功勋,堵住一些人的嘴巴。”科罗十七世摆出很无奈的表情,表示并不是我愿意这么做,实在是有些人嫉妒你,眼红你,为了平衡那些臣员、权贵的心,只得委屈你了。
“不过,我的李君子爵,趁着这个机会,你可要好好的学习学习如何带兵打仗,毕竟我科罗是在战争中建国的,疆土是用一刀一剑砍出来,不论是文臣还是军臣,都必须娴熟战争之术,否则的话,是没资格当帝国的臣员的。”科罗十七世走上前去,拍了拍李君的肩膀,沉声的说道。
“多谢陛下的栽培,李君愿誓死效忠陛下,为帝国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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