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自从一位姓周的作家发表了华夏历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后,白话文就逐渐代替了文言文。
有一本杂志叫《新青年》,杂志主编陈先生是北大教授,他和李先生一起主张新文化运动,要求写文章也要随时代进步。
后来胡先生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了著名的八不主义,在当时的文化界广为流传。
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做无病之□□;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他认为,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文体是自由的,这样就可以注入新内容、新思想。
简直是为雪兰这样一篇文言文都看不懂的人量身打造的好风气啊!
然后雪兰又去翻《小说周刊》,结果更震惊了。
每一本杂志都有每一本杂志的风格,如果想要往这部杂志投稿,首先就要学习它的整体风格,然后才动笔。当年雪兰往这本杂志投稿的时候,花了很多心思研究,稿子不通过,她甚至修改了几十遍。
结果现在一看,闪瞎狗眼了,上百年间,这风格根本一成不变啊!
首先是几篇外文翻译小说,然后是说明文题材的介绍短文,接着是国内作家的短篇小说和诗歌,最后是两篇连载的中长篇小说。
翻完了,雪兰把杂志一盖,忽然就信心满满了。
不是她自大,而是她来自一百年后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在网上看看看,写写写,如果模仿专业作家的文风,完全可以达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即使她自己编不出好故事,还有她看了几十年的电影、电视、连续剧做后盾呢。
屋里也没有桌子,雪兰把纸张和笔墨铺在地上,跪在地上写。
三姐正在一边看,看了两眼就瞅她:“你……你这字……怎么……”
雪兰的毛笔字用狗爬来形容也不为过,以前的五姐肯定写不出这狗爬的字。
撒谎撒多了,简直随口就来,雪兰一噘嘴说:“上回生了病,到现在手还没劲,一写字就哆嗦。等我写好了,你来帮我誊抄一遍呗。”
三姐摸摸她的头,就在一边继续看,看着看着,她忽然赞叹道:“五姐,你写的真好。这写的……是咱家的事吗?”
雪兰写得不是别个,就是刘家大宅里的故事。
现成的故事材料,李氏把太太弄死丫头,折磨姨太太的事说得活灵活现,雪兰都听七八遍了。把直白的土话换个说法,换成《小说周刊》能接受的文绉绉的风格,一篇好文章也就出炉了。
雪兰写了一整天,期间还因为跪在地上腿太冷,站起来溜达了好几圈,后来三姐给她垫了个垫子,催促她继续写。因为三姐看着看着红了眼圈,这故事的主角不是别人,就是李姨娘。
故事围绕一个封建旧式家庭展开,沈家大宅里有一位说一不二的封建大家长沈老爷,故事起源于他把一位新姨太太抬进家门,这位姨太太就是故事的主角,名叫采薇,是个出过堂的戏子。
她进门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她问丫头,那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太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故事风格非常阴暗,讲述了虐待死的丫头,通奸至疯的姨太太,表面良善,内心阴狠的大太太。
为了在这个家庭生存下去,采薇把自己放进了尘埃里,她委曲求全,倾力侍奉这家的老爷和太太,她也欺负下人,排挤其他女人,终于她站住了脚,因为她生下了两个女儿。
本以为自己已经幸福无比了,她锦衣玉食,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她比堂子里的姐妹们幸运无数倍。可是有一天,大女儿被送出去了,送给了一个有性怪癖的大官,没几年就死了。采薇痛不欲生,她像母狮子一样护着小女儿,可是小女儿也有长大的一天,最终她也为了父兄的前程被送了出去。
小女儿是新青年,有理想,有追求,而且还有心仪的男同学,她却被关在家里,只等送上花轿。女孩很刚烈,不愿就范,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跳到家里的荷花池自尽了。
然后采薇疯了。
她每日疯疯癫癫地抱着一个枕头,轻轻拍打,叫着女儿们的名字。
有一日,锣鼓震天,鞭炮轰鸣,一顶小轿被热热闹闹地抬进了沈宅。
新进门的姨太太问身边的丫头,那个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文章写完了,雪兰在最后留下了妻妾成群四个字作为标题。
一转头,却看到三姐坐在旁边默默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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