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接客,要不就送我去最下等的窑子,十文钱一个客,每天至少要接50个身份低下的男人,
我含恨咬紧了唇,带着高烧的灼热,我挂了牌,接了客,成了这粉黛楼里最红的姑娘。
我努力的攒钱,用我的诗书画艺,迷住那些来寻欢的金主,为自己积累着离开的资本。
整整二年生不如死,行尸走肉的生活,我都快麻木了时,我遇到了他。
他是出身仕族的清贵公子,我本视他如普通的浪荡子弟,却不想,他待我如此的好,
天冷时送皮裘,天热时送冰块,干燥着送来生津止燥的梅子,温热时送来调养的药材,
他从没在我这里留宿,只是与我谈着诗词歌赋,谈人生理想,
我渐渐知道了他所有的事,他父亲是当朝吏部尚书,他是庶子,他嫡母妨他很紧,不准他插手家族事务,他母亲去世的很早,他的理想是出人头地,封侯拜相。
那天,他突然对我说,心苑,跟我走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凤凤冠霞帔,当上一品夫人。
我眼里含泪,点了点头,用自己所有的私藏的银子为自己赎了身。
跟了他,我很幸福,心甘情愿的出银子买了个小院落,为他洗手作羹汤,陪他挑灯读诗书,可我得到的是什么!
他高中状元后就沓无音信,再听到他的消息时,居然是他不日迎娶公主的圣谕,看着公主出嫁十里红妆,满街都是看热闹欢庆的人群,
他披红挂彩巡街走过,我泪流满面,
那个生下我的女人,却在这时,又把我迷晕了卖入了青楼!
再醒来时,她冷眼旁观,拿着银票就离开,看都未看我一眼,在她眼里,我到底是什么?
那只肥胖的手抚摸过我全身,迫不及待的扒光了我的衣服,啃咬着我的红唇,满是黄牙的口中臭气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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