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长安又看穿了她心中所想,道:“一个小虾米活下去,远远比一个强者活下去要苦要难。因为实力弱,能够走的路也就越少,但有了实力不同,你看,如今我们不就能在外人闻风丧胆的妖国境中谈笑风生么?”
江长安说着,将头倚在石壁,两腿懒散得一曲一直,仰望着洞外悠悠天空,湛湛白云,半阖眼眸,嘴角惬意得翘起:“在沧州,有一块百里密林,被别人称为修罗场。每年阳春三月的时候,就会有五百人进入其中,他们共有十天的期限,最后能够活着出来的只有一个,而最终能够得到的奖励,只是为了那一枚如今看来再普通不过的七品丹药——回灵丹。”
他轻声说着,陆清寒盘腿修行闭目,双耳却稍稍住神。
墨沧也不知何时安安静静坐在了一旁,听到江长安亲口讲述这段经历,可不常见。
“我见过有女人出卖自己的肉体,在男人高潮的一瞬间,舌下的刀片断开对方的咽喉,以血洗面。见过十二岁大的男孩楚楚可怜,却在背后一刀将朋友毙命,也见过所谓的兄弟走到最后兵刃相向。我经历过无数生死,早就不怕死,看过了无数善恶,早就化作丑陋。
“最搞笑的应该要数第一次进入修罗场的时候了,前一晚,慕容晴、祁东阳、庞猛几个家伙花了全身银两摆了满汉全席,找来城中最漂亮的姑娘陪酒舞唱,酩酊大醉,三个大男人哭得稀里哗啦的,哈哈,回想起来真他娘的有够孙子的。第一年,我在修罗场十天十夜,每天睡梦中被人杀,醒来第一件事确定有没有被人杀死,唯一一个念头就是活下去,想着活到第十天,兴许运气好的话就能活到最后,我只需杀一个人,杀活到最后的那一个,既然能活到最后一定不是善类,杀了他我的良心也能得到可笑的安慰。”
“但是很不幸,在第四天的时候,下了大雨。我躲在一堆灌木丛里,一个两米高的壮汉将我揪了出来,却没有急着杀我,而是支火堆柴,要把我的肉割下来串烧下酒。呵呵,好在我的运气还不错,烈火白烟被另一群人发现,我趁乱逃走,那个壮汉就没有这么好运,他受了重伤,却还活着。于是我又折了回去,就用一柄钝锈的柴刀,在他惊异的眼神中,在滂沱大雨中,将他的肉一块块割下来,那年,我十五岁,明白了既然生在世上,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这渺渺浮世本身就是修罗场,你我都生于苦难,本身就是最残忍的事,没有人是无辜的。”
陆清寒眉上积蓄着点点汗珠,她修行之法本就图一“静”字,江长安所言尽是杀戮,如何修道?她泛起苦笑,轻轻睁开双眼,罢了。
“第二年,我不再退缩,静静朝着自己追求的目标进发,我手握两柄西瓜刀,哈,从修罗门一路砍到密林尽处,手起刀落!阻挡我的人都死在了我的刀刃下。很奇怪,我做的明明是最狠恶的事情,心中却翻不起一丝波澜,静的可怕。我明白,自己已经越陷越深,但我不在乎,想要触及天堂,必要先扎根地狱,那一年,沧州无常的名号响彻杀手盟,修罗场的记录也被刷新至今无人能破,斩杀三百九十三人,用时九个时辰。”
陆清寒眉心紧紧拧在一起,面色不忍,光是听他所讲便觉肃杀凌厉,豆大汗珠啪啪直坠。
“到了第三年,我不再杀人,我重新开始笑,将自己变成其他人,融入别人身边,用言语挑拨他人刀兵相向,兵不血刃。这样,我就可以少花许多力气,就像刚开始想的那样,只需要杀最后一个人就够了。可你绝对想象不到,在最后,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儿,女孩儿很笨很蠢,她的眼睛纯澈,笑容任何人都不能及,最荒谬的是这样的人竟活到了最后……”
“后来呢?”陆清寒忍不住开口问道。
“后来……”江长安手掌抚着笨丫头的发丝,笑容温暖甜腻,小丫头若若趴在他怀里,安静得睡着了,但也不知听没听到,眼角晶莹点点。
他眼眶酸酸的,将头一歪:“困了。”
白家,夕阳透过窗子在大堂中铺上一层金粉,议事堂中摆着一张太师椅,白天罡正半躺在上面,和一个半身入土的人也没什么差别,不时气喘吁吁,面色病态红润,嘴唇惨白裂开道道血丝,这是重伤血瘀气闷的后果。
白天罡早已没有了晚间的威风,此时的他更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一夜之间无论是身体或是心智都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
洞墟之势阴阳合力受到重创,双手手骨尽碎,虽然已经愈合,但由于使用禁术燃烧命魂,短时间内只怕不能再使出洞墟境后期的实力。
江长安带来的心灵打击,远远要比连屠大君的重伤躯体可怕。
一柄锋利快刀若是卷了刃只需要一块磨刀石便可重塑往日锋芒,但若是从内到外锈蚀成了一块废铁,无论再好的磨刀石也是无济于事,因为他的心已经不再是把刀。
而如果不幸同时沾染上了这两种可怕的重疾,那么只剩下最后一道值得一试的方法,那便是求救于其他材料,熔金重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