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混乱里,叶笙趁乱从她的身后,拿刀割断了钥匙。
每个租客都已经杀红了眼,完全没关注这群外乡人。
“走。”叶笙对从楼上跑下来的洛兴言和旁边已经看傻了眼的杨宗说道。
杨宗望着月色下疯魔的都市,脚跟灌了铅一样。他抬头,看着公馆表面由监控线组成的血红色眼睛,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是时间紧迫,他们必须赶在春城第三天的黎明前离开这里。
杨宗用手指狠狠掐了下自己的手臂,逼出眼泪后,快步跟了上去。
杨宗喊道。
“我今天在房东身边观察了一周,她一直没检查的地方在床底下!床底!”
其实就算杨宗不说,就这么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地方,叶笙也能猜到会是床下面。拿着那串钥匙,走进101。
叶笙反手就把门关上了。
杨宗颤声说:“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叶笙道:“把床移开。”
洛兴言点头,他失去异能后,哪怕作为一个普通人,力量依旧奇大。将床掀开的瞬间,粉尘朴簌簌掉落,众人屏息凝神,意料之中看到床底下就是一扇门!
杨宗呼吸急促,脸上喜不自禁,惊喜道:“找到了,找到了,就是它!我们进去后,就能离开这里了是吗?!”他眼中全是兴奋和希冀。
但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回答他的问题。
打开这扇门,就能出去了吗?不,打开这扇门,才是真正的开始。
叶笙脸色苍白,紧抿着唇,弯下身去,用钥匙打开了那个早就生锈的锁。门是往外拉开的,把门拉开后,一条漆黑的、通向地下的路出现在他们面前。叶笙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照明,往下面走。最开始只能过一个人,后面走的比较深,楼梯才可以让两个人并行。
木质的楼梯质量不过关,吱哑吱哑乱响,没有一个人说话。
杨宗沉默了,极度的寂静浇灭了他自以为马上要逃出生天的喜悦。他就算是再傻再迟钝,从洛兴言凝重的表情,也能看出来事态的紧急性。
洛兴言紧握枷锁,调动全身的感官,去察觉周围的动静。现在唯一活下去的可能就是,故事大王过于轻敌,放任故事里的主角程小七以一个“人”的身份呆在地下室。他们杀死主角后,离开怪诞都市,摆脱春城的压制。恢复全部实力,再迎战故事大王。
这是最好的,也是最天真的想法。
否则,一群没有任何异能的普通人在地下墓地,对付s级异端故事大王,他完全想不到生还的可能。
想到这里,洛兴言眼神复杂地看了眼叶笙。
他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叶笙危险,毕竟能跟宁微尘站在一起肯定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之前在旧体艺馆体会过一次叶笙的冷静狠绝,如今在怪诞都市更是再一次加深了这个印象。太冷静了,太聪明了,也太果断了。
地下墓地很冷。叶笙本来就身体不太好,往里面走时,脸上几乎毫无血色,可是他眼眸依旧很冷,像一把寒刃照亮黑夜。
宁微尘道:“哥哥,你还好吗?”
叶笙没有说话,他垂下眸,声音有点哑,冰冷却不容反抗的语气,响在楼道间,如同传达命令。
“宁微尘,如果在里面遇见的不是程小七而是故事大王。我枪里还有一发a+级子弹,应该能拖住他一会儿。你到时候不要管我,原路返回,离开后,跑到长明公馆公交站,坐上13路公交车,去郊外故事杂志社的书库。如果程小七不在这里,就肯定被故事大王移到了那里。”
宁微尘在黑暗中深深地凝视他,随后伸出手,与他十指相握。
叶笙在阴山长大,掌心的皮肤布满了细密的茧子,他手指细长却有力,像是天生适合握枪。
叶笙皱眉。
宁微尘笑道:“宝贝,你这样,像是在说遗言。”
叶笙很不爽:“我没再跟你开玩笑。”
宁微尘淡淡道:“我也没跟你开玩笑,叶笙,如果在里面遇到的是故事大王不是程小七,我宁愿跟你一起死,也不想单独出去。”
叶笙:“……你脑子进水了吧?”
宁微尘摇摇头,轻笑地吻了吻叶笙的唇角:“没有。我一意孤行的前男友,你的个人英雄主义真的很重。”
叶笙:“……”
叶笙和他无话可说。
他们走在最前方,交流的声音只有彼此能听见。洛兴言拿着手电筒,照着周围的环境,越看脸色越难看。而杨宗看着前面这种情况还在卿卿我我的两位大佬,哭都哭不出来。
长明公馆的地下室是棺材林。一落地后,灯光一照,众人就看见了一座黑木棺,整整齐齐摆放在正中央,棺材的前方挂着白色纸花,贴着死者灰白的照片。死去的是个老者,目光幽森森看着擅入者,像是要活了过来。
杨宗吓得大气都不敢出:“洛哥!洛哥!你说棺材里会不会有人。”
洛兴言说:“你想多了,里面最多撒点骨灰。”
绕过这尊棺材,往里面,是一个又一个土胚房,就跟长明公馆上面的构造一样,下面也是40平米的地方被化成四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里不是放着棺材就是放着骨灰盒。走着走着,叶笙踩到了一页纸,他拿起来一看,赫然是程小七的草稿纸。
“程小七果然住在里面。”
草稿纸上是程小七给电台的投稿,针对他们的第二次征文,关于电台的结束语。程小七第一行,写到【我们为什么要讲故事?】
可是这句话后面,就再也没有下文,不知道是他不想写,还是没时间写了。
“这里有封信!”杨宗也时刻留意地上。
地下墓地黑灯瞎火的,程小七一定是抱着一堆东西躲在这里的,难免会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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