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77节(1 / 2)

加入书签

一楼户听到外的呼声后,叫小区安,并了警。后,苗三在逃过程中,被警方获。

抓后,省三将永飞供出来。

中院认,兰永、苗省故意非剥夺他生命,行为均成故意人罪。决:

、被告兰永飞故意杀罪,判死刑,夺政治利终身。

二、告人苗三犯故杀人罪,判处死,剥夺治权利身。

审宣判,兰永提出上,称其有雇用省三杀,公安员对其了手段。

随后,伍大少到兰永的家属,后者也想重新托律师二审,便带着材来了盛律师事所。

“一开始到案卷,我还有一丝望,毕被告人永飞没直接参杀人,苗省三指证性述和兰飞在侦阶段的次有罪述外,有其他接证据够证实永飞雇苗省三人的事,而且开庭时告人兰飞翻供,对此前供述一不认。

而且侦机关虽获取了些间接据,但难以在永飞与省三的人事实间建立确联系。”周颖道。

“那为什一审法会判被人死刑?”云乔得既然颖这么,法院判了被人死刑,那么这案子绝不会像起来那简单。

“后来把全部卷看完,发现里面的题。

一,现在案证可以证,被告苗省三杀人凶,这是庸置疑,苗省也承认人。

二,兰飞是否用苗省行凶杀,这一证明起有一定度。但方做了量工作,找到了些证据,任何犯都不会天衣无的,肯在某些起眼的方存在线索,比如这案子:

1、根苗省三供述,果没有永飞的助、配,其无完成作,具体现为:

(1)省三称兰永飞次向其密指认害人任媛。相证据也明,此苗省三不认识害人任媛,双之间更仇无恨,苗省三乏杀害害人任媛的动,不通兰永飞,苗省三不可能识被害任梦媛,无法准认定作对象。

(2)省三供系兰永告知其害人任媛的行规律,在案发晚打电告诉他害人任媛晚归情况。

兰永飞手机通记录也示,被人任梦在傍晚分曾给永飞打电话。果不通兰永飞,苗省三可能知案发当被害人梦媛晚的情况。

(3)苗省三称系兰飞向其供的小和单元的门禁,并安其潜伏楼梯间机作案。因现场元门封,如果有兰永提供门卡,苗三难以入小区单元门。而且小的监控像也显苗省三一个人入单元的,不借其他进出之进去的。

(4)苗省三称系兰飞向其供了司送被害任梦媛楼的情及司机被害人梦媛行的先后序,让在司机过后对在后面被害人梦媛动

机护送害人任媛系苗三第一作案失后新出的情况,尤其是机和被人任梦的行走序若非永飞提,苗省难以掌

苗省三种种供详细、整地刻了兰永雇用其人的事,表明永飞是系其与害人任媛被害实的纽。”周解释道。

“但毕竟是省三的方供述,仅凭这很难认被告人永飞有吧?”乔歪着袋想了,说道。

“嗯,如果仅是这些据,我以接下个案子试。

是之前永飞的罪供述其他证的印证系,能进一步认苗省系受雇兰永飞实施的人行为。具体表为:

、兰永的有罪述与苗三的供等证据一些细上吻合。

兰永在侦查段初期作过两有罪供,在一标志性节上与省三的述能够互印证,可信度高。具表现为:

1、永飞所其指使省三作后拿走害人的,伪装劫杀人情节,苗省三供述吻

2、兰永飞供案发两天其苗省三现场附踩点的节,与省三的述及现周边监录像吻

二、兰永飞有罪供中存在外人难掌握的案细节,且都系供后证,证明力强。具为:

1、兰永的作案机系其人首先代,后到在案据的印。苗省并不了兰永飞用其杀被害人梦媛的正原因,而公安关也不握兰永作案的体原因。”周颖到此处,云乔打了她的

被告人案的真动机是么?难不是移别恋?得多大!”云好奇的道。

1042章 挑

“移别恋只过是个口,兰飞的主作案动是他想被害人梦媛踢公司,后给被人一笔偿了事,毕竟公里他是股东,害人持很少,想独占司。

兰永飞所以要么做,因为他公司的金炒股,亏掉了一千万,在外面博又欠不少钱。

而被人与他关系有貌合神,不像前那么密了,句话说,两人之出现了盾,被人任梦知道他用资金赌博欠的事后,拿这事挟他,他退出司,否就报警理,两之间的盾越来大,无调和,以兰永才想雇杀人。

经查,永飞与害人任媛的关确实不定,被人的秘也证实,在案发一段时,两人常吵得红耳赤,好像是了公司权的事。另外,永飞确挪用了司一大款子用炒股,损已经过一千。”周解释道。

“这难怪了。人为财鸟为食!”云点头道:“你接说。”

“2、案前兰飞给苗三打电通报被人任梦回家时的情节兰永飞先交代

人员据对苗省作案所手机号的通话单进行比对,现了符条件的条通话录,印了兰永的供述,并据此定拨打话的手号码系永飞使

3、苗省三二次作前要求高佣金情节系永飞首交代的。兰永飞第一次述中交,苗省听说有机护送害人任媛上楼情况后,要求增十万元金,该节得到省三后供述的证。

外,还些间接据对兰飞雇凶人犯罪实的认具有补作用。

除此之,我们对兰永当庭翻做了分,觉得永飞的供理由合常理,翻供内不能成

,可以除兰永遭到刑逼供的能。审录像中,兰永飞情自然、对答流、思路晰,没遭受逼、诱供迹象。检表、康检查也未反兰永飞外伤情

,兰永的第二有罪供系在看所作出,兰永飞承认此供述未到刑讯供。

后,兰飞否认案动机解释难成立。永飞翻称炒股钱是股分红,却与调查明的况不符。

第四,兰永飞出苗省有作案机的理不能成。兰永在有罪述中称省三与害人任媛没有面接触,没有矛,苗省系为钱雇杀人。

兰永在翻供先提出苗省三被害人梦媛不借钱给而杀人,此后又苗省三与被害任梦媛生意产经济纠而杀人,其翻供容不稳、不合,不但省三坚否认,且没有他任何据能够实。

合全案看,兰飞虽然有直接施杀人为,且在翻供认犯罪情况,在案证证实,永飞与省三在案过程联系密,没有永飞的后帮助省三无完成作,兰永的有罪述与苗三的供等证据涉案的键细节吻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点击安装当书网app,免费看全网福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