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8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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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份证据,现场勘笔录,明现场内北侧一大木,床外躺有一女孩尸,小孩穿着米色衣,赤

女孩尸上可见处刀口,床单上血迹。室内的子上放一把小刀,刀缠着银,刀上血迹。

现场勘提取臧一把、诗云睡一件和单等处血迹。dna定证实,床单上血迹、刀上的迹及邓云睡衣的血迹为邓诗和小女(牛佳)所留。”检察举证道。

“证交由被人辨认。被告人新月,对检察出示的份证据无异议?”审判说完,名女法走过去证据拿了房新面前,其辨认。

“我有异议。”房新看后说

护人,对公诉出示的据有无议?”判长看辩护席。

“辩人对该证据的实性没异议,该证据,藏刀未检出告人的纹、dna,不建立被人与犯行为之的关联。

该证只能证犯罪事发生,法证明罪行为被告人为,实上也无证明被人在案时身处罪现场。完毕。”方轶质道。

“公诉人续举证。”审判说道。

“第二证据,医鉴定见证实,死者牛艳颈部中见一7x6范的皮下血,在上部可一2x02横行口,创较齐,见血液出,其侧见一瓣形成。

打开部,可颈前肌软组织量淤血,颈椎2、3椎体可见一15x03创口。

鉴定结:牛佳系在被人扼压部致机性窒息状态下,又被刺颈部致动脉破大量失而死亡。牛佳艳部创口瓣可由场提取臧刀两抽动形

,被害邓诗云腕部见条略平的皮肤痕,分为7、4,均已线,愈良好,腕部及指活动、感觉无常。

定结论:邓诗云伤为轻伤。”察员举道。

“被告人新月,对检察出示的份证据无异议?”审判问道,警重复之前的作。

“我没有议。”新月对鉴定意确实没异议,觉得专机构鉴出来的容应该信。

“辩护人,你对公人出示该份证有无异?”审长看向护席。

“辩护对该份据的真性不存议,但该份证不能建被告人犯罪行之间的联。”轶说道。

“公人继续证。”判长说

三份证,通话单,证被告人使用新买手机号案发当的18:34、19:20、21:10多与邓诗通话。”检察员证道。

“被告房新月,你对检员出示该份证有无异?”审长问道,法警再走到被人面前。

“没异议。日我确给她打电话,电话是了确定家的位。当晚也确实了她家。”房新回道。

“辩护,你对诉人出的该份据有无议?”判长看辩护席。

“辩人对该证据的实性不异议,该证据能表明告人有罪嫌疑,不能直建立被人与犯行为之的关联。”方轶证道。

“请公人继续证。”判长说

四份证是三份人证言:

1、人丛明证实,与被告房新月被害人诗云均情人关。今年月初,明昌向告人提分手,告人不意。

2、证人文菲证,她是诗云的东,案当晚,看见邓云和一女的在子里说,然后人就进邓诗云住的房。晚十半左右,她关大时,看邓诗云的灯还着。后辨认,日与邓云说话便是被人。

上七点左右,文菲听邓诗云呼喊声,跑去她,发现女儿躺床上,下有血,邓诗云腕部也血。随报警,打电话知了邓云的丈牛旺。”

3、人牛旺(邓诗云夫)证,案发日早上点五十,牛旺到房东文菲的话称家出事。旺慌忙到家后现家里是警察,后经查,他发邓诗云华为手和家里钥匙都见了。东为了盗,一会将院反锁,有大门匙根本法出去。”检察举证道。

第1054章 重大疑

“被人,你检察员示的该证据有异议?”审判长道。

“没有异。案发日我确在邓诗家,也到了房。”房月回道。

“辩人,你公诉人示的该证据有异议?”审判长向辩护

护人认,上述人证言然能够明被告有作案机和作时空条,但这证据只表明被人具有罪嫌疑,甚至重犯罪嫌,不能接建立告人与罪行为间的关。”方质证道。

方轶意见很单,证证言和话记录只能证被告人过被害家里,是均不直接证被告人施了杀行为。

“请公人继续证。”判长继说道。

“第五证据,安机关证检验告,证邓诗云衣及现床单上血迹中出地西及阿普仑成分,该两种具有抗虑、镇催眠作。”检员继续证道。

“被告,你对份证据无异议?”审判问道。

“没有议。”新月摇道。

“辩护人该份证有无异?”审长看向护席。

“辩护对检验果不持议,但据在案据显示,案发次,侦查关将邓云静脉以及尿送检,定意见示,上检材中未检出眠镇定药物。

如果邓云案发饮用添安眠镇类药物饮料,发次日其静脉和尿液应当能检出该药物的分。

此可见,该份证与案卷侦查机的送检果相矛,公诉没有给合理的释,不排除合怀疑。毕。”轶质证

明白检员拿出份证据目的,非是想明案发日邓诗和牛佳饮用的料被人过手脚,放入了眠镇定的药物。但是邓云的尿和血液测结果排除了诗云服过安眠药物的况,这点至关要。

“公诉人续举证。”审判看着手的证据,说道。

“第六证据,害人邓云的陈,案发晚九点分左右,被告人新月来邓诗云处,提一个超的大塑袋,里装着鸡子、牛干、猪肉等熟,还有茶。

子睡后,两人聊了丛明,邓诗将丛明送给她一把藏拿出来,让被告房新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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