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刚才跑回去呼呼啦啦叫了那么一大群人,就是想不引起别的人注意力都难。
能来浣溪沙这种地方吃饭的,无非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为像孟飞这种是照顾身份高的客人,不得不来。另外一种就是凌万松这种纯粹带着朋友或者妹子来这儿显摆的。
后者往往都是一些闲的蛋疼的富家子弟,更何况这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不知道哪个嘴欠的家伙不小心透露出来说,有人在停车场闹事。
这下可勾起了这些显得蛋疼的公子哥们的兴趣,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街边小饭店,叫几个“道儿”上混的兄弟,门一堵就算闹事。
浣溪沙这种高档饭店,最重要的是什么?
饭菜味道?千种人吃饭千种味,哪个饭店也不敢说菜每个人都满意。
环境?找两个室内设计师就解决了,还能有多大差别?
那么最首当其冲的就是安全了。想象如果你正在饭店吃饭,突然有一个啤酒瓶子从天而降,砸到了你的头上。或者你吃的正香的时候,突然旁边砍人溅了你一身的血……
这种地方哪怕味道再好价格再低,恐怕就连普通的老百姓都不愿意,更别说这些把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的有钱人了。
所以浣溪沙的安保力量那是相当的强劲,刚开业的时候,还有两三个不开眼的家伙来收保护费,可这几年来,鲜有听闻再有人敢来闹事了。
这种难得一见的稀罕事,这些家伙自然都不愿意错过了。
本来还以为是来了多少人闹事儿呢,结果等到众人跑来一看,发现只有一个愣头愣脑的傻小子,不由得大失所望,但既然来都来了,也就打算将热闹看完。
凌万松之所以一瘸一拐的坚持要过来,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这么多人都看到了他的狼狈模样,要是不狠狠的报复一下,以后在圈子里还怎么抬得起头?
“小瘪三,你现在服不服?还有什么话好说的?没本事就不要学人家装大尾巴狼!”
他居高临下,得意洋洋的看着尹仲,语气嚣张的说道。
这家伙虽然平时在圈里名声不怎么样,但总也有两三个酒肉朋友,一看是喜闻乐见的欺负人的戏码,立刻就大声的跟着起哄起来。
“凌万松,你小子这是怎么找了,两条腿都残疾了?”
“就是啊,一天不见,大变样儿啊?”
“你到底出什么事儿了?这搞这么大阵仗是干嘛呢?”
……
他们这群家伙家里都是有点背景的,说起话来也是口无遮拦,虽然表面上是关心,但怎么听都有股子挖苦的味道。
凌万松被这群家伙说的更是心里憋屈,看着尹仲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更觉得好像是在嘲笑自己一样。
正所谓怒由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他想起之前尹仲竟然大摇大摆的一脚踹在了自己的脚踝上场面,心中的新仇旧恨再也压抑不住了,愤怒的大喝一声,一巴掌就朝着尹仲的脸上抽了过去。
这一巴掌在空中带起了凌厉的风声,以他那早就被酒色掏空的身体,还能发挥力量这么大的一击,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但可惜他的对手是尹仲,就连天机老人在他手底下都没能讨得了好处,更别说他这么一个区区贵公子了。
只见尹仲只是将身子稍稍后倾,这一巴掌就从他的脸前面扫了过去,打了一个寂寞。
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奶奶从小教育尹仲的道理,他可不敢忘了,于是左腿轻轻一提,飞起一脚,正中凌万松的两腿之间。
“啊!!疼死我了!”
如同杀猪般凄厉的惨叫顿时划破了夜幕,就连一贯对噪音忍耐力极强的尹仲,都忍不住蹙了蹙眉头。
这一声嚎叫是如此的醒目,让整个停车场的人都不由自主的闭上了嘴巴朝这边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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